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47 (1700-1725).djvu/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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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上書者愈甚。太后不得已,聽公卿采莽女。莽復自 白宜博選眾女。公卿爭曰:不宜采諸女以貳正統。莽 白,願見女。太后遣長樂少府、宗正、尚書令納釆見女。 還奏言:「公女漸漬德化,有窈窕之容,宜承天序,奉祭 祀。」有詔遣大司徒、大司空策告宗廟,雜加卜筮,皆曰: 「兆遇金水王相,卦遇父母得位,所謂康強之占,逢吉 之符也。」信鄉侯佟上言:「《春秋》,天子將娶於紀,則褒紀 子稱侯。安」漢公國,未稱古制。事下有司,皆曰:「古者天 子封后父百里,尊而不臣,以重宗廟,孝之至也。」佟言 應禮,可許。請以新野田二萬五千六百頃益封莽,滿 百里。莽謝曰:「臣莽子女誠不足以配至尊,復聽眾議 益封。臣莽伏自惟念,得託肺腑,獲爵土,如使子女誠 能奉稱聖德,臣莽國邑足以共朝貢,不須復加益地 之寵,願歸所益。」太后許之。有司奏:「故事,聘皇后黃金 二萬斤,為錢二萬萬。」莽深辭讓,受四千萬,而以其三 千、三百萬予十一媵家。群臣復言:「今皇后受聘,踰群 妾,亡幾。」有詔復益二千、三百萬,合為三千萬。莽復以 其千萬分予九族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