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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后妃傳序》,「高祖改定內官,左右昭儀位視大 司馬,三夫人視三公,三嬪視三卿,六嬪視六卿,世婦 視中大夫,御女視元士。」

太和二十二年以始平南夏詔減六宮嬪御之半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太和二十有二年,秋七月壬午, 詔曰:『朕以寡德,屬茲靖亂,實賴群英,凱清南夏。宜約 躬賞效,以勸茂績,后之私府,便可損半。六宮嬪御,五 服男女,常恤恆供,亦令減半』。」

孝靜帝武定三年二月庚申吐谷渾國奉其從妹以備後庭納為容華嬪

按:《魏書孝靜帝本紀》云云。

北齊

後主武平五年春正月乙丑置左右娥英各一人

按:《北齊書後主本紀》云云。

北周

武帝建德二年八月丙午改三夫人為三妃

按:《周書武帝本紀》云云。

建德六年,詔「置妃二人,世婦三人,御妻三人,餘悉從 減省。」

按《周書武帝本紀》,「建德六年十一月癸酉,詔曰:正位 於中,有聖《通典》,質文相革,損益不同。五帝則四星之 象,三王制六宮之數。劉曹已降,等列彌繁,選擇遍於 生民,命秩方於庶職。椒房丹地,有眾如雲,本由嗜欲 之情,非關風化之義。朕運當澆季,思復古始,無容廣 集子女,屯聚宮掖。弘贊後庭,事從約簡。可置妃二人」, 世婦三人,御妻三人。自茲以外,悉宜減省。

宣政元年武帝遺詔妃嬪以下無子者悉放還家

按《周書武帝本紀》,宣政元年六月丁酉,帝崩,遺詔曰: 「朕平生居處,每存菲薄,非直以訓子孫,亦乃本心所 好。喪事資用,須使儉而合禮,墓而不墳,自古通典。隨 吉即葬,葬訖公除,四方士庶各三日哭。妃嬪以下無 子者,悉放還家。」

隋定三妃、九嬪車輿之制。

按《隋書禮儀志》:「三妃乘翟車,以赤為質,駕二馬。九嬪 以下,並乘犢車,青幰,朱絡網。」

唐定內命婦夫人鹵簿及車乘之制。

《唐書儀衛志》:「內命婦夫人鹵簿,青衣六人,偏扇、團扇 皆十六,執者閒綵、裙襦、綵衣、革帶、行障三,坐障二。厭 翟車,駕二馬。馭人十,內給使十六人,夾車,從車六乘, 繖、雉尾扇皆一,團扇二,內給使執之,戟六十。嬪青衣 四人,偏扇、團扇、方扇十四,行障二,坐障一,翟車。馭人 八,內給使十四人,夾車四乘,戟四十。婕妤、美人、才人」, 青衣二人,偏扇、團扇、方扇十,行障二,坐障一,安車,駕 二馬,馭人八,內給使十人,從車二乘,戟二十。按《車 服志》:「夫人厭翟車,九嬪乘翟車,婕妤以下乘安車。」

元宗開元二十年中書令蕭嵩奏上新禮定冊內命婦及內命婦以下嬪御鹵簿制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元宗本紀》。「開元 二十年九月乙巳。中書令蕭嵩奏上《開元新禮》一百 五十卷。制所司行用之。」

按《開元禮》:冊內命婦三品以上。前一日,守宮設使者 及冊案使次於肅章門外及永安門外,皆道右東向。 司設設受冊者位於其寢庭近南,當階間,北向。其日, 典儀設冊使位於肅章門外之西,東向北上,舉冊案 者位在南,差退,俱東向。內謁者監先置案於肅章門 外近限,使者公服發朝堂,乘輅,鹵簿、鼓吹持節如式。 其冊以油絡網,犢車載而行。至永安門,降輅,謁者引 入,其冊下置於冊案,則隨使而入,掌次者俱引入次。 受冊者《花釵衣》,司就引,就受冊位,侍從如常。謁者引 冊使出就位,持節者立於使者之北,少退,持冊案者 立於使副西南,俱東面。持節者脫節衣,持冊案者以 案進使副前,使副取冊於案,持案者退復位。使副以 冊進授使者,退復位。內給事進使者前,西面受冊,進 立於肅章門外,跪置冊於案,俛伏,興,退。司言詣閤跪 取冊,興,進立功。受冊者之北,南面稱「有制。」受冊者之 北,南面稱「有制。」受冊者再拜。宣冊訖,又再拜。受冊者 進受冊以退。初冊入閤,少頃,謁者引使者出就永安 門外,次更衣乘馬,各還其第。鹵簿、幡節俱還本司。 內命婦、四妃、九嬪、婕妤、美人、才人,鹵簿

清道二人,青衣二人。

青衣九嬪,四人,餘並二人。

偏扇、團扇、方扇各十六。

九嬪十四餘並十

行障三具。

九嬪已下二具

《坐障》二具。

九嬪已下二具,並婦人執。

厭翟車。

九嬪翟車,婕妤已下安車,並駕二馬,馭人十九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