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50 (1700-1725).djvu/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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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即時營作。若宜更增廣,尋更列言。昔鄭國敵將,史起

畢忠,一開其說,萬世為利。嶠之所建,「雖則芻蕘,如或 非妄,庶幾可立。」從之,功竟不立。二十三年,給鼓吹一 部。二十六年,出為使持節、都督南徐兗二州諸軍事、 征北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南徐兗二州刺史,常侍如 故。二十八年,遣濬率眾城瓜步山,解南兗州。三十年, 徙都督荊雍益梁寧南北秦七州諸軍事、衛將軍、開 府儀同三司、荊州刺史,領護南蠻校尉,持節、常侍如 故。濬少好文籍,姿質端妍,母潘淑妃有盛寵。時六宮 無主,潘專總內政。濬人才既美,母又至愛,太祖甚留 心。建平王宏,侍中王僧綽、中書侍郎蔡興宗,並以文 義往復。初,元皇后性忌,以潘氏見幸,遂以恚恨致崩, 故劭深疾潘氏。及濬,濬慮將來受禍,乃曲意事劭。劭 與之遂善,多有過失,屢為上所詰讓,憂懼,乃與劭共 為巫蠱。及出鎮京口,聽將揚州文武二千人自隨,優 遊外藩,甚為得意。在外經年,又失南兗,於是復願還 朝。廬陵王紹以疾患解揚州。時江夏王義恭外鎮,濬 謂州任自然歸己,而上以授南譙王義宣,意甚不悅。 乃因員外散騎侍郎徐爰求鎮江陵,又求助於尚書 僕射徐湛之,而尚書令何尚之等咸謂濬太子次弟, 不宜遠出。上以上流之重,宜有至親,故以授濬。時濬 入朝,遣還京為行留處分。至京數日,而巫蠱事發,時 二十九年七月也。上惋歎彌日,謂潘淑妃曰:「太子圖 富貴,更是一理。虎頭復如此,非復思慮所及。汝母子 豈可一日無我耶?」濬小名虎頭,使左右朱法瑜密責 讓濬,辭甚哀切,并賜書曰:「鸚鵡事想汝已聞,汝亦何 至迷惑乃爾!且沈懷遠何人,其詎能為汝隱此耶?」故 使法瑜口宣,投筆惋慨。濬慚懼,不知所答。濬還京,本 蹔去,上怒不聽歸。其年十二月,中書侍郎蔡興宗問 建平王宏曰:「歲無復幾,征北何當至?」宏歎息良久曰: 「年內何必還在京?」以沈懷遠為長流參軍,每夕輒開 便門為微行。上聞,殺其嬖人楊承先,明年正月荊州 事方行。二月,濬還朝,十四日,臨軒受拜。其日,藏嚴道 育事發,明旦濬入謝,上容色非常,其夕即加詰問,濬 唯謝罪而已。潘淑妃抱持濬泣涕,謂曰:「汝始咒詛事 發,猶冀刻己思愆,何意忽藏嚴道育耶?上責汝深至, 我叩頭乞恩,意永不釋。今日用活何為?可送藥來,當 先自取盡,不忍見汝禍敗。」濬奮衣而去曰:「天下事尋 自當判,願小寬憂煎,必不上累。」劭入,弒之旦,濬在西 州府,舍人朱法瑜奔告濬曰:「臺內叫喚,宮門皆閉。道 上傳太子反,未測禍變所至。」濬陽驚曰:「今當奈何?」法 瑜勸入據石頭,濬未得劭信,不知事之濟不,騷擾未 知所為。將軍王慶曰:「今宮內有變,未知主上安危,預 在臣子,當投袂赴難,憑城自守,非臣節也。」濬不聽,乃 從南門出,徑向石頭,文武從者千餘人。時南平王鑠 守石頭,兵士亦千餘人。俄而劭遣張超之馳馬召濬, 濬屏人問狀,即戎服乘馬而去。朱法瑜固止濬,濬不 從。出至中門,王慶又諫曰:「太子反逆,天下怨憤,明公 但當堅閉城門,坐食積粟,不過三日,凶黨自離。公情 事如此,今豈宜去?」濬曰:「皇太子令,敢有復言者斬!」既 入,見劭,勸殺荀赤松等。劭謂濬曰:「潘淑妃遂為亂兵 所害。」濬曰:「此是下情,由來所願。其悖逆乃如此。」及劭 將敗,勸劭入海,輦珍寶繒帛下船,與劭書曰:「船故未 至,今晚期當於此下物令畢,願速敕謝,賜出船艦。尼 已入臺,願與之明日決也。臣猶謂車駕應出此,不爾, 無以鎮物情,人情離散,故行計不果。」濬書所云尼,即 嚴道育也。及劭入井,高禽於并中牽出之。劭問禽曰: 「天子何在?」禽曰:「至尊近在新亭。」將劭至殿前,臧質見 之,慟哭。劭曰:「天地所不覆載,丈人何為見哭?」質因辨 其逆狀,答曰:「先朝當見枉廢,不能作獄中囚。問計於 蕭斌,斌見勸如此。」又語質曰:「可得為啟,乞遠徙不?」質 答曰:「主上近在航南,自當有處分。」縛劭於馬上,防送 軍門。既至牙下,據鞍顧望。太尉江夏王義恭與諸王 皆共臨視之。義恭詰劭曰:「我背逆歸順,有何大罪,頓 殺我家十二兒!」劭答曰:「殺諸弟,此事負阿父。」江湛妻 庾氏乘車罵之,龐秀之亦加誚讓。劭厲聲曰:「汝輩復 何煩爾!」先殺其四子。謂南平王鑠曰:「此何有哉!」乃斬 劭於牙下。臨刑歎曰:「不圖宗室一至於此!」劭、濬及劭 四子:偉之、迪之、彬之,其一未有名。濬三子,長文、長仁、 長道,並梟首。大航暴尸於市,劭妻殷氏賜死於廷尉。 臨死謂獄丞江恪曰:「汝家骨肉相殘害,何以枉殺天 下無罪人?」恪曰:「受拜皇后,非罪而何?」殷氏曰:「此權時 爾,當以鸚鵡為后也。」濬妻褚氏,丹陽尹湛之女。湛之 南奔之始,即見離絕,故免於誅。其餘子女妾媵,並於 獄賜死。投劭、濬尸首於江,其餘同逆及王羅漢等皆 伏誅。張超之聞兵入逆,走至合殿故基,正於御床之 所,為亂兵所殺。割腸刳心,臠剖其肉,諸將生噉之,焚 其頭骨,當時不見傳國璽。問劭,云「在嚴道育處。」就取 得之。道育、鸚鵡並都街鞭殺於石頭四望山下,焚其 尸,揚灰於江。毀劭東宮所住齋汙,瀦其處。封高禽新 陽縣男,食邑三百戶。追贈潘淑妃長寧園夫人,置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