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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官知府、俱行在吏部奏請擢用。其大選、急選、并取選

遠方監生及考滿復職等項、俱循例啟行。

一各王府請給誥命。勳臣襲爵、歿後追封、兩京堂上 官贈諡公侯伯。內外文職官員、請給誥敕。兩京三品 以上官廕子。各處土官襲職、俱行在吏部奏行。其官 吏人等、丁憂查放起復官員、付選查題散官等項、俱 照常啟行

一兵部推補兩京五府錦衣衛在外總兵參將、各都 司掌印僉書、俱奏請擢用。其大選軍職、查黃續、黃官 舍襲替優給土官襲替、及保用通事把事隨司辦事 長官等項、俱具啟裁度

一「各處奏報邊功、應該覈勘、及勘明應該陞賞」等項、 俱啟請行

一在外撫按官劾奏不職文武官。文官方面以上、武 官參將以上,奏聞待報。

一京衛軍士冬夏布絹、及邊衛軍士冬衣布花襖、但 係年例給賞等項錢糧、該衙門啟請行

一、在京各邊鎮、遇有緊急調用馬匹、啟請調取兌用。 一在京各衙門赴行在奏事人。俱兵部啟請、給關應 付

一各王府奏訴重情、辯復爵位祿米者、俱詣行在所 奏聞。其請名請封請婚等項、在京具《啟行》

一、天下歲貢生員到部者、該部查照事例啟行。 一、四夷朝貢人員到京,一應賞宴、該部照例啟行。 一法司問擬罪犯,除重囚奏請待報,其餘悉具《啟決 放》。《敕諭》。審錄矜疑罪囚、例該覆題、及京官軍職犯人 例該參提、俱奏請定奪。

一刑名。凡內外大小官員有犯、具啟准問者問之。若 所犯情重、該衙門具由奏請待報

一都察院點差各處巡按御史、具奏行在。餘差、及考 察公差回道御史、俱啟行。中間有推姦避事、贓濫不 職者、具奏

一、通政司每日收過奏題本,照常封進,下科發抄各 衙門啟行。其有疑礙難行者,差人赴行在取旨。 一、大理寺審錄罪囚,詳擬罪名,干係生殺,并提問大 小京官具奏。其每月繳刑部都察院問過囚犯奏本, 照常啟行,俱送科備照。

穆宗隆慶元年贈長子翊釴為憲懷太子

按:《大政紀》云云。

按《明外史憲懷太子傳》:「穆宗四子第三子神宗。憲懷 太子翊釴,穆宗長子,母慈聖太后。生五歲薨,贈裕世 子,隆慶元年追諡。」

隆慶二年三月,立皇子翊鈞為皇太子,更定賜賚及 受朝之制。

按《大政紀》:隆慶元年正月,禮部請立皇太子。上曰:「皇 子尚幼,且先賜名,徐議冊立。」二年正月,禮部尚書高 儀等覆上疏,請立東宮,以宣德、成化、弘治間冊皇子 皆二齡六齡事例為據。上乃命擇日具儀以聞。三月 辛酉,上御皇極殿,傳立皇子為太子。

按《明通紀》:隆慶元年正月,禮部尚書高儀請冊立皇 太子。上諭:皇子尚幼,先冊名而後冊立。二年正月,張 居正、高儀等復請立東宮。命擇日具儀以聞。三月,冊 立皇太子。無何,太子遇閣臣於御道西,召謂曰:「先生 良苦翊贊。閣臣頓首謝曰:『願殿下勤學』。答曰:『方讀三 字經』。既而曰:『先生且休矣。睿音清粹,步履幽閑。舉朝』」 稱慶,以為後日之太平天子也。六年五月,上不豫。二 十五日召閣臣高拱、張居正、高儀至乾清宮受顧命。 上倚坐御榻,后及皇貴妃咸侍東宮立於左,拱等跪 於御榻下,命宣《顧命》曰:「朕嗣祖宗大統六年,偶得此 疾,遂不能起,有負先帝付託。東宮幼小,朕今付之卿 等。宜協心輔佐,遵守祖訓,保固皇圖。卿等功在社稷, 萬世不泯。」拱等咸痛哭叩首而出。翌日,上崩於乾清 宮。六月,皇太子即皇帝位。時年十齡。

按《明會典》,「隆慶二年,冊立東宮,賜親王各銀三百兩, 紵絲八匹,紗八匹,羅八匹,錦四段,生熟絹十六匹,高 麗布六匹,白氁絲布六匹,西洋布六匹。管理親王府 事者與靖江王各銀一百兩,紵絲六匹,羅六匹,錦四 段,生熟絹十二匹,布同前。」

又按隆慶二年,冊立皇太子。詔於文華殿門東間設 座受群臣朝賀。百官於文華門外列班。

隆慶六年,增定東宮講學儀。

按《明會典》,隆慶六年增定。是日早,侍衛侍儀如常儀。 內侍先設皇太子座於文華殿之東廂房,正中西向, 設書案於座之左。禮部鴻臚寺執事官候皇太子出 閤,導引至東廂房陞座。提調輔臣并侍班講讀等官 以次序立丹墀,行四拜禮畢。各官以次入東廂房,分 班相向立。鴻臚寺官贊「起案」,通事舍人以講案進,內 侍展書,侍讀官進讀。讀畢,侍講官進講。講畢,通事舍 人徹案。命賜酒飯,各官叩頭而退。每日講讀儀,與天 順年所定同。但每日各官先詣文華門外,東西向序 立,候皇上御日講經筵畢,皇太子出閤陞座。又題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