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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宮闈典

 第八十卷目錄

 皇孫部彙考

  晉總一則

  南齊武帝永明一則

  梁武帝天監一則 中大通一則

  陳文帝天康一則 宣帝太建一則

  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一則 正平一則

  北周武帝建德一則

  隋文帝開皇三則 煬帝大業一則

  唐中宗嗣聖二則 元宗開元一則

  遼太祖神冊一則 道宗太康二則

  宋光宗紹熙一則

  金世宗大定二則

  元世祖至元六則

  明太祖洪武三則 成祖二則 神宗萬曆一則

 皇孫部藝文

  皇孫生請布澤疏      晉郭璞

  皇孫誕育上表       宋鮑照

  征北世子誕育上表      前人

  賀皇孫誕生疏      明葉向高

 皇孫部紀事

 皇孫部雜錄

宮闈典第八十卷

皇孫部彙考

晉制,皇孫綠蓋車,並駕三,左右騑。

按:《晉書輿服志》云云。

南齊

武帝永明五年尚書令議皇孫南郡王冠禮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不載。按《禮志》,永明五年十月, 有司奏:「南郡王昭業冠,求儀注,未有前准。」尚書令王 儉議:皇孫冠事,歷代所無。禮雖有嫡子嫡孫,然而地 居正體,下及五世。今南郡王體自儲暉,實惟國裔,元 服之典,宜異列蕃。案《士冠禮》:「『主人元冠朝服,賓加其 冠,贊者結纓』。鄭元云:『主人,冠者之父兄也』。尋其言父 及」兄,則明祖在父不為主也。《大戴禮記公冠篇》云:「公 冠自為主,四加元冕,以卿為賓。」此則繼體之君及帝 之庶子,不得稱子者也。《小戴禮記冠義》云:「冠於阼,以 著代也。醮於客位,三加彌尊,加有成也。」注:稱:「嫡子冠 於阼,庶子冠於房。」《記》又云:「古者重冠,故行之於廟,所 以自卑而尊先祖也。」據此而言,彌與鄭注、《儀禮》相會。 是故中朝以來,太子冠則皇帝臨軒,司徒加冠,光祿 贊冠;諸王則郎中加冠,中尉贊冠。今同於儲皇則重, 依於諸王則輕。又《春秋》之義,不以父命辭王父命。禮, 「父在斯為子,君在斯為臣。」皇太子居臣子之節,無專 用之道。南郡雖處蕃國,非支庶之列,宜稟天朝之命, 微申冠阼之禮。晉武帝詔稱,「漢魏遣使冠諸王,非古 正典。」此蓋謂庶子封王,合依公冠自主之義。至於國 之長孫,遣使惟允,宜使太常持節加冠,大鴻臚為贊。 醮酒之儀,亦歸二卿。祝醮之辭,附准《經記》,別更撰立, 不依蕃國常體。國官陪位拜賀,自依舊章。其日內外 二品清官以上,詣止車集賀,并詣東宮南門通牋。別 日上禮,「宮臣亦詣門稱賀,如上臺之儀。既冠後,剋日 謁廟,以弘尊祖之義。此既大典,宜通關八座丞郎,并 下二學詳議。」僕射王奐等十四人議並同,并撰立贊、 冠、醮、酒二辭。詔可。祝辭曰:皇帝使給事中、太常、武安 侯蕭惠基加南郡王冠,祝曰:「筮日筮賓,肇加元服,棄 爾幼志,從厥成德,親賢使能,克隆景福。」《醮酒辭》曰:「旨 酒既清,嘉薦既盈。兄弟具在,淑慎儀刑。永屆眉壽,於 穆斯寧。」

武帝天監九年詔太子及王侯子悉就成均入學

按《梁書武帝本紀》,天監九年春三月乙未,詔曰:「王子 從學,著自《禮經》,貴遊咸在,實惟前誥,所以式廣義方, 克隆教道。今成均大啟,元良齒讓,自斯以降,並宜隸 業。皇太子及王侯之子,年在從師者,可令入學。」

中大通四年春正月庚午立嫡皇孫大器為宣城郡王

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

文帝天康元年夏四月乙卯皇孫至澤生在位文武賜絹帛各有差為父後者賜爵一級

按:《陳書文帝本紀》云云。

宣帝太建五年春三月己丑皇孫引生內外文武賜帛各有差為父後者爵一級

按《陳書宣帝本紀》云云。按《吳興王引傳》:「吳興王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