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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燒物。安醉則裸行,內與後母及父諸良人侍御皆 亂。子病死,仰而罵天數守大將軍光為丁外人求侯 及桀,欲妄官祿外人」,光執正,皆不聽。又桀妻父所幸 充國,為太醫監,闌入殿中,下獄當死。冬月且盡,蓋主 為充國入馬二十匹贖罪,迺得減死論。於是桀、安父 子深怨光而重德蓋主。知燕王旦帝兄不得立,亦怨 望桀、安,即記光過失,予燕王,令上書告之,又為丁外 人求侯。燕王大喜,上書稱「子路喪姊,期而不除。孔子 非之。子路曰:『由不幸寡兄弟,不忍除之,故曰『觀過知 仁』。今臣與陛下獨有長公主為姊,陛下幸使丁外人 侍之,外人宜蒙爵號』。」書奏,上以問光,光執不許。及告 光罪過,上又疑之,愈親光而疏桀、安。桀、安寖恚,遂結 黨與謀殺光,誘徵燕王至而誅之,因廢帝而立桀。或 曰:「當如皇后何?」安曰:「逐麇之狗,當顧兔邪?且用皇后 為尊,一旦人主意有所移,雖欲為家人亦不可得。此 百世之一時也。」事發覺,燕王、蓋主皆自殺。按《燕剌 王旦傳》,旦姊鄂邑蓋長公主。張晏曰:「食邑鄂蓋侯, 王信妻也。」師古曰:「為蓋侯妻是也」,非王信。信者,武帝 之舅耳。不取鄂邑主為妻,當是信子頃侯充耳。

夷安公主 下嫁昭平君

按《漢書東方朔傳》:「隆慮公主子昭平君,尚帝夷安公 主。隆慮主病,因以金千斤錢千萬,為昭平君豫贖死 罪,上許之。隆慮主卒,昭平君日驕,醉殺主傅獄,繫內 官,以公主子廷尉上請,請論。左右人人為言,前又入 贖,陛下許之。上曰:『吾弟老有是,一子死以屬我』。於是 為之垂涕,歎息良久,曰:『法令者,先帝所造也。用弟故 而誣先帝之法,吾何面目入高廟乎!又下負萬民』。」乃 可其奏。

衛長公主 下嫁欒大

按《史記武帝本紀》:「其春,樂成侯上書言欒大,欒大,膠 東宮人,故嘗與文成將軍同師,已而為膠東王尚方。 而樂成侯姊為康王后母子,康王死,他姬子立為王。 而康后有淫行,與王不相中,得相危以法。康后聞文 成已死,而欲自媚於上,乃遣欒大因樂成侯求見,言: 方天子既誅文成後,悔恨其早死,惜其方不盡,及見」 欒大,大悅。大為人長,美言,多方略,而敢為《大言》,處之 不疑。大言曰:「臣嘗往來海中,見安期、羨門之屬,顧以 為臣賤,不信臣;又以為康王諸侯耳,不足予方。臣數 言康王,康王又不用臣。臣之師曰:『黃金可成,而河決 可塞,不死之藥可得,僊人可致也』。臣恐效文成,則方 士皆掩口,惡敢言方哉!」上曰:「文成食馬肝死耳。子誠 能修其方,我何愛乎?」大曰:「臣師非有求人,人者求之。 陛下必欲致之,則貴其使者,令有親屬,以客禮待之 勿卑,使各佩其信印,乃可使通言於神人。神人尚肯 邪不邪?致尊其使,然後可致也。」於是上使先驗小方 鬥旗,旗自相觸擊。是時上方憂河決,而黃金不就,乃 拜大為五利將軍。居月餘,得四金印,佩天士將軍、地 士將軍、大通將軍、天道將軍印。制詔御史:「昔禹疏九 江,決四瀆,間者河溢皋陸,隄繇不息。朕臨天下二十 有八年,天若遺朕土而大通焉。《乾》稱『蜚龍鴻漸於般』 意庶幾與焉。其以二千戶封地士將軍大為樂通侯, 賜列侯甲第,僮千人,乘輿斥車馬帷帳器物以充其 家。又」以衛長公主妻之,齎金萬斤,更名其邑曰當利 公主。天子親如五利之第,使者存問所給,連屬於道。 自大主將相以下,皆置酒其家,獻遺之。於是天子又 刻玉印曰「天道將軍」,使使衣羽衣,夜立白茅上。五利 將軍亦衣羽衣,立白茅上,受印,以示弗臣也。而佩天 道者,且為天子道天神也。於是五利常夜祠其家,欲 以下神,神未至而百鬼集矣,然頗能使之。其後治裝 行東入海,求其師,云大見數月,佩六印,貴振天下。而 海上燕齊之間,莫不搤腕,而自言有禁方能神仙矣。 五利將軍使不敢入海,之泰山祠。上使人微隨驗,實 無所見。五利妄言見其師,其方盡,多不讎。上乃誅五 利。

諸邑公主 陽石公主

按《漢書武帝本紀》:「征和二年夏四月,大風,發屋折木。 閏月,諸邑公主、陽石公主皆坐巫蠱死。」《師古》曰:「諸 邑,琅邪縣也。以封公主,故謂之邑。陽石,北海縣也。二 公主皆衛皇后之女也。」

館陶公主 下嫁于永

按《漢書于定國傳》:「定國,諡安侯,子永嗣。少時,耆酒多 過失,年且三十,乃折節修行。以父任為侍中、中郎將、 長水校尉。定國死,居喪如禮,孝行聞,由是以列侯為 散騎光祿勳,至御史大夫,尚館陶公主施。施者,宣帝 長女,成帝姑也,賢有行,永以選尚焉。上方欲相之,會 永薨,子恬嗣。」

敬武公主 下嫁張臨 又嫁薛宣

按《漢書張湯傳》:湯薨,子安世嗣。安世薨,子延壽嗣。延 壽薨,子勃嗣。勃薨,子臨嗣。臨謙儉,每豋閣殿,常歎曰: 「桑、霍為我戒,豈不厚哉!且死,分施宗族故舊,薄葬不 起墳。」臨尚敬武公主,薨,子放嗣。按《薛宣傳》,宣封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