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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侯時,妻死,而敬武長公主寡居,上令宣尚焉。及宣免

歸故郡,公主留京師。後宣卒,主上書願還宣葬延陵, 奏可。宣子況私從敦煌歸長安,會赦,因留與主私亂。 哀帝外家丁傅貴,主附事之,而疏王氏。元始中,莽自 尊為安漢公主,又出言非莽,而況與呂寬相善。及寬 事覺,時莽并治況,發揚其罪,使使者以太皇太后詔 賜主藥。主怒曰:「劉氏孤弱,王氏擅朝,排擠宗室,且嫂 何與取姝?」披抉其閨門而殺之。使者迫守主,遂飲藥 死,況梟首於市。白太后云「主暴病,夢太后欲臨其喪」, 莽固爭,乃止。

平都公主

按《漢書外戚傳》:「傅昭儀,哀帝祖母也。少為上官太后 才人,自元帝為太子,得進幸。元帝即位,立為倢伃,產 一男一女,女為平都公主。」

平陽公主

按《漢書·外戚傳》:「中山衛姬,平帝母也。父子豪。中山盧 奴人,官至衛尉。子豪女弟為宣帝倢,伃生楚孝王長 女又為元帝倢,伃生平陽公主。」

潁邑公主 下嫁杜業

按《漢書杜周傳》:周子延年。延年子緩。緩前免太常,以 列侯奉朝請,成帝時乃薨,子業嗣。業有材能,以列侯 選,復為太常,數言得失,不事權貴,與丞相翟方進、衛 尉定陵侯淳于長不平。後業坐法免官,復為函谷關 都尉。會定陵侯長有罪,當就國,長舅紅陽侯立與業 書曰:「誠哀老姊垂白,隨無狀子出關,願勿復用前事」 相侵。定陵侯既出關,伏罪復發,下雒陽獄。丞相史搜 得紅陽侯書,奏業聽請不敬,坐免就國。其春,丞相方 進薨。業上書言:「方進本與長深結厚,更相稱薦。長陷 大惡,獨得不坐。苟欲障塞前過,不為陛下廣持平例, 又無恐懼之心,反因時信其邪辟,報睚眥怨。故事,大 逆朋友,坐免官,無歸故郡者。今坐長者歸故郡,已深 一等;紅陽侯立坐子,受長貨賂,故就國耳,非大逆也。」 而方進復奏立黨友後將軍朱博、鉅鹿太守孫宏,故 少府陳咸,皆免官歸咸故郡。刑罰無平,在方進之筆 端,眾庶莫不疑。或皆言孫宏不與紅陽侯相愛。宏前 為中丞時,方進為御史大夫,舉掾隆可侍御史,宏奏 「隆前奉使欺謾,不宜執法近侍,方進以此怨宏。又,方 進為京兆尹時,陳咸為少府,在九卿高第,陛下所自 知也。」方進素與司直師丹相善,臨御史大夫缺,使丹 奏咸為姦利,請案驗。卒不能有所得。而方進果自得 御史大夫為丞相,即時詆欺奏免。咸復因紅陽侯事 歸咸故郡。眾人皆言國家假方進權太甚,案師丹行 能無異,及光祿勳許商被病殘,人皆但以附從,方進 常獲尊官。丹前親薦邑子丞相史能,使巫下神,為國 求福,幾獲大利。幸賴陛下至明,遣使者毛莫如先考 驗,卒得其姦,皆坐死。假令丹知而白之,此誣罔罪也; 不知而白之,是背經術、惑左道也。二者皆在大辟,重 於朱博、孫宏、陳咸所坐。方進終不舉白,專「作威福,阿 黨所厚,排擠英俊,託公報私,橫厲無所畏忌,欲以熏 轑天下,天下莫不望風而靡。自尚書近臣,皆結舌杜 口,骨肉親屬,莫不股栗。威權太盛而不忠信,非所以 安國家也。今聞方進卒病死,不以尉示天下,反復賞 賜厚葬,唯陛下深思往事,以戒來今。」會成帝崩,哀帝 即位,業復上書言:「王氏世權日久,朝無骨骾之臣,宗 室諸侯微弱,與繫囚無異。自佐史以上至於大吏,皆 權臣之黨。曲陽侯根前為三公輔政,知趙昭儀殺皇 子,不輒白奏,反與趙氏比周,恣意妄行譖愬。故許后 被加以非罪,誅破諸許,族敗元帝外家,內嫉妒。同產 兄姊紅陽侯立及淳于氏皆老被放棄新,喋血京師, 威權可畏。高陽侯薛宣,有不養母之名,安昌侯張禹, 姦人之雄,惑亂朝廷,使先帝負謗於海內,尤不可不 慎。陛下初即位,謙讓未皇,孤獨特立,莫可據仗。權臣 易世,意若探湯,宜蚤以義割恩,安百姓心。竊見朱博 忠信勇猛,材略不出世,誠國家雄俊之寶臣也。宜徵 博,置左右,以填天下。此人在朝,則陛下可高枕而臥 矣。昔諸呂欲危劉氏,賴有高祖遺臣,周勃、陳平尚存, 不者幾為姦臣笑。」業又言宜為恭王立廟京師,以章 孝道。時高昌侯董宏亦言宜尊帝母定陶王丁后為 帝太后。大司空師丹等劾宏誤朝不道,坐免為庶人。 業復上書訟宏前後所言皆合指施行,朱博果見拔 用,業由是徵復為太常。歲餘,左遷上黨都尉。會司隸 奏業為太常,選舉不實,業坐免官,復就國。哀帝崩,王 莽秉政,諸前議立廟尊號者,皆免徙合浦。業以前罷 黜,故見闊略,憂恐發病死。業,成帝初,尚帝妹潁邑公 主,主無子,薨。業家上書求還京師與主合葬,不許,而 賜諡曰「荒侯」,傳子至孫絕。初,杜周武帝時徙茂陵,至 延年徙杜陵云。

後漢

湖陽長公主 下嫁史闕

按《後漢書北海靖王興傳》:「初,南頓君娶同郡樊重女, 字嫺都。嫺都性婉順,自為童女,不正容服,不出於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