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52 (1700-1725).djvu/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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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權。時帝幸東京,譯擅取官材,自營私第,坐是復除 名為民。劉昉數言於帝,帝復召之,顧待如初,詔領內 史事。初,高祖與譯有同學之舊,譯又素知高祖相表 有奇,傾心相結。至是高祖為宣帝所忌,情不自安。嘗 在永巷私於譯曰:「久願出藩,公所悉也,敢布心腹,少 留意焉。」譯曰:「以公德望,天下歸心,欲求多福,豈敢忘 也!謹即言之。」時將遣譯南征,譯請元帥。帝曰:「卿意如 何?」譯對曰:「若定江東,自非懿戚重臣,無以鎮撫。可令 隋公行,且為壽陽總管,以督軍事。」帝從之,乃下詔以 高祖為揚州總管,譯發兵俱會壽陽,以伐陳,行有日 矣。帝不悆,遂與御正下大夫劉昉謀,引高祖入受顧 託。既而譯宣詔,文武百官皆受高祖節度。時御正中 大夫顏之儀與宦者謀,引大將軍宇文仲輔政。仲已 至御坐,譯知之,遽率開府楊惠及劉昉、皇甫績、柳裘 俱入。仲與之儀見譯等,愕然,逡巡欲出,高祖因執之。 於是矯詔復以譯為內史上大夫。明日,高祖為丞相, 拜譯柱國相府長史,治內史上大夫事。及高祖為大 冢宰,總百揆,以譯兼領天官都府、司會,總六府事,出 入臥內,言無不從,賞賜玉帛,不可勝計。每出入,以甲 士從。拜其子元璹為儀同。時尉迥王謙、司馬消難等 作亂,高祖逾加親禮,俄而進位上柱國,恕以十死。譯 性輕險,不親職務,而贓貨狼籍,高祖陰疏之。然以其 有定策功,不忍廢放,陰敕官屬不得白事於譯。譯猶 坐廳事,無所關預。譯懼,頓首求解職,高祖寬諭之,接 以恩禮。及上受禪,以上柱國公歸第,賞賜豐厚。進子 元璹爵城皋郡公,邑二千戶,元珣永安男。追贈其父 及亡兄二人並為刺史。譯自以被疏,陰呼道士章醮, 以祈福助。其婢奏譯厭蠱左道,上謂譯曰:「我不負公, 此何意也?」譯無以對。譯又與母別居,為憲司所劾,由 是除名。下詔曰:「譯嘉謀良策,寂爾無聞,鬻獄賣官,沸 騰盈耳。若留之於世,在人為不道之臣;戮之於朝,入 地為不孝之鬼。有累幽顯,無以置之。宜賜以《孝經》,令 其熟讀,仍遣與母共居。」未幾,詔譯參撰律令,復授開 府、隆州刺史。請還治疾。有詔徵之,見於醴泉宮。上賜 宴甚歡,因謂譯曰:「貶退已久,情相矜愍。」於是復爵沛 國公,位上柱國。上顧謂侍臣曰:「鄭譯與朕同生共死, 間關危難,興言念此,何日忘之!」譯因奉觴上壽。上令 內史令李德林立作詔書,高熲戲謂譯曰:「筆乾。」譯答 曰:「出為方岳,杖策言歸,不得一錢,何以潤筆。」上大笑。 未幾,詔譯參議樂事。譯以周代七聲廢缺,自大隋受 命,禮樂宜新,更脩七始之義,名曰《樂府聲調》,凡八篇 奏之,上嘉美焉。俄遷岐州刺史。在職歲餘,復奉詔定 樂於太常,前後所論樂事,語在《音律志》。上勞譯曰:「律 令則公定之,音樂則公正之。禮樂律令,公居其三,良 足美也。」於是還岐州。開皇十一年,以疾卒官,時年五 十二,上遣使弔祭焉。諡曰達。子元璹嗣。煬帝初立,五 等悉除,以譯佐命元功,詔追改封譯莘公,以元璹襲。 元璹初為驃騎將軍,後轉武賁郎將,數以軍功進位 右光祿大夫,遷右候衛將軍。大業末,出為文城太守。 及義兵起,義將張倫略地至文城,元璹以城歸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