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53 (1700-1725).djvu/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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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思慕諒闇,故詔臣鳳典領尚書事,上無以明聖德, 下無以益政治。今有茀星天地赤黃之異,咎在臣鳳, 當伏顯戮以謝天下。今諒闇已畢,大義皆舉,宜躬親 萬幾,以承天心。」因乞骸骨辭職。上報曰:「朕承先帝聖 緒,涉道未深,不明事情,是以陰陽錯繆,日月無光,赤 黃之氣,充塞天下,咎在朕躬。今大將軍迺引過自予, 欲上尚書事,歸大將軍印綬,罷大司馬官,是明朕之 不德也。朕委將軍以事,誠欲庶幾有成,顯先祖之功 德。將軍其專心固意,輔朕之不逮,毋有所疑。」後五年, 諸吏散騎安成侯崇薨,諡曰共侯。有遺腹子奉世嗣 侯,太后甚哀之。明年,河平二年,上悉封舅譚為平阿 侯,商成都侯,立紅陽侯,根曲陽侯,逢時高平侯,五人 同日封,故世謂之五侯。太后同產,惟曼蚤卒,餘畢侯 矣。太后母李親苟氏妻,生一男,名參,寡居。頃侯禁在, 時太后令禁還李親。太后憐參,欲以田蚡為比而封 之。上曰:「封田氏非正也。」以參為侍中水衡都尉。王氏 子弟皆卿人夫,侍中諸曹分據,執官滿朝廷。大將軍 鳳用事,上遂謙讓無所顓。左右常薦光祿大夫劉向 少子歆,通達有異材。上召見歆,誦讀詩賦,甚說之,欲 以為中常侍,召取衣冠,臨當拜,左右皆曰:「未曉大將 軍。」上曰:「此小事,何須關大將軍?」左右叩頭爭之。上於 是語鳳,鳳以為不可,迺止。其見憚如此。上即位數年, 無繼嗣,體常不平。定陶共王來朝,太后與上承先帝 意,遇共王甚厚,賞賜十倍於它王,不以往事為纖介。 共王之來朝也,天子留不遣歸國。上謂共王:「我未有 子,人命不諱,一朝有它,且不復相見,爾長留侍我矣!」 其後天子疾益有瘳,共王因留國邸,旦夕侍上。上甚 親重,大將軍鳳心不便。共王在京師,會日蝕,鳳因言: 「日蝕,陰盛之象,為非常異。定陶王雖親,於禮當奉藩 在國,今留侍京師,詭正非常,故天見戒,宜遣王之國。」 上不得已於鳳而許之。共王辭去,上與相對,涕泣而 決。京兆尹王章,素剛直敢言,以為鳳建遣共王之國 非是,迺奏封事,言日蝕之咎矣。天子召見章,延問以 事。章對曰:「天道聰明,佑善而災惡,以瑞異為符效。今 陛下以未有繼嗣,引近定陶王,所以承宗廟,重社稷, 上順天心,下安百姓,此正議善事。當有祥瑞,何故致 災異?災異之發,為大臣顓政者」也。今聞大將軍猥歸 日蝕之咎於定陶王建遣之國,苟欲使天子孤立於 上,顓擅朝事,以便其私,非忠臣也。且日蝕陰侵陽,臣 顓君之咎。今政事大小,皆自鳳出,天子曾不一舉手, 鳳不內省責,反歸咎善人,推遠定陶王。且鳳誣罔不 忠,非一事也。前丞相樂昌侯商,本以先帝外屬,內行 篤有威重,位歷「將相,國家柱石臣也。其人守正,不肯 詘節,隨鳳委曲,卒用閨門之事,為鳳所罷,身以憂死, 眾庶愍之。又鳳知其小婦弟張美人已嘗適人,於禮 不宜配御至尊,託以為宜子,內之後宮,苟以私其妻 弟,聞張美人未嘗任身就館也。且羌俗尚殺首子以 盪腸正世,況於天子而近已出之女也!此三者皆大 事,陛下所自見,足以知其餘及它所不見者。鳳不可 令久典事,宜退使就第,選忠賢以代之。」自鳳之白罷 商後遣定陶王也,上不能平。及聞章言,天子感寤納 之,謂章曰:「微京兆尹直言,吾不聞社稷計。且唯賢知 賢,君試為朕求可以自輔者。」於是章奏封事,薦中山 孝王舅琅邪太守馮野王,先帝時歷二卿,忠信質直, 知謀有餘。野王以王舅出,以賢復入,明聖主樂進賢 也。上自為太子時,數聞野王先帝名卿,聲譽出鳳遠 甚,方倚欲以代鳳。初,章每召見,上輒辟左右。時太后 從弟長樂衛尉弘子侍中,音獨側聽,具知章言,以語 鳳。鳳聞之,稱病,出就第,上疏乞骸骨,謝上曰:「臣材駑 愚戅,得以外屬兄弟」七人封為列侯,宗族蒙恩,賞賜 無量。輔政出入七年,國家委任臣鳳,所言輒聽,薦士 常用,無一功善。陰陽不調,災異數見,咎在臣鳳,奉職 無狀,此臣一當退也。五經傳記,師所誦說,咸以日蝕 之咎,在於大臣非其人。《易》曰:「折其右肱」,此臣二當退 也。河平已來,臣久病連年,數出在外,曠職素餐,此臣 三當「退也。」陛下以皇太后故,不忍誅廢,臣猶自知當 遠流放,又重自念兄弟宗族,所蒙不測,當殺身靡骨, 死輦轂下,不當以無益之故,有離寑門之心。誠歲餘 以來,所苦加侵,日月益甚,不勝大願,願乞骸骨,歸自 治養,冀賴陛下神靈,未埋髮齒,期月之間,幸得瘳愈, 復望帷幄,不然,必寘溝壑。臣以非材見私,「天下知臣 受恩深也;以病得全骸骨歸,天下知臣被恩見哀,重 巍巍也。進退於國為厚,萬無纖介之議,唯陛下哀憐。」 其辭旨甚哀。太后聞之,為垂涕,不御食。上少而親倚 鳳,弗忍廢,迺報鳳曰:「朕秉事不明,政事多闕,故天變 屢臻,咸在朕躬。將軍乃深引過自予,欲乞骸骨而退, 則朕將何嚮焉?《書》不云乎?『公毋困我,務專精神,安心 自持,期于亟瘳,稱朕意焉』。」於是鳳起視事。上使尚書 劾奏:章:「知野王前以王舅出補吏,而私薦之,欲令在 朝阿附諸侯;又知張美人體御至尊,而妄稱引羌俗 殺子蕩腸,非所宜言。」遂下章吏、廷尉,致其大逆罪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