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53 (1700-1725).djvu/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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莽就第,避帝外家。哀帝初優莽,不聽,莽上書固乞骸 骨而退。上迺下詔曰:「曲陽侯根前在位建社稷策,侍 中、太僕安陽侯舜往時護太子家,導朕,忠誠專壹。有 舊恩。新都侯莽憂勞國家,執義堅固,庶幾與為治。太 皇太后詔休就第,朕甚閔焉。其益封根二千戶,舜五 百戶,莽三百五十戶。」以莽為特進,朝朔望,又還紅陽 侯立京師。哀帝少而聞知王氏驕盛,心不能善,以初 立故,優之。後月餘,司隸校尉解光奏:「曲陽侯根宗重 身尊,三世據權,五將秉政,天下輻湊自效。根行貪邪, 臧累鉅萬,縱橫恣意,大治第宅,第中起土山,立兩市, 殿上赤墀,戶青瑣,遊觀射獵,使奴從者被甲持弓弩, 陳為」步兵,止宿離宮,水衡共張,發民治道,百姓苦其 役,內懷姦邪,欲筦朝政,推親近吏。主簿張業以為《尚 書》,蔽上壅下,內塞王路,外交藩臣,驕奢僭上,壞亂制 度。案:根骨肉至親,社稷大臣,先帝棄天下,根不悲哀, 思慕山陵,未成,公聘取故掖庭女樂,五官殷嚴、王飛 君等置酒歌舞,捐忘先帝厚恩,背臣子義。及根兄子 成都侯況,幸得以外親繼父為列侯、侍中,不思報厚 恩,亦聘取故掖庭貴人以為妻,皆無人臣禮,大不敬 不道。於是天子曰:「先帝遇根、況父子至厚也,今迺背 忘恩義」,以根嘗建社稷之策,遣就國,免況為庶人,歸 故郡。根及況父商所薦舉為官者皆罷。後二歲,傅太 后、帝母丁姬皆稱尊號。有司奏新都侯莽前為大司 馬,貶抑尊號之議,虧損孝道;及平阿侯仁臧匿趙昭 儀親屬,皆就國,天下多冤王氏。諫大夫楊宣上封事, 言「孝成皇帝深惟宗廟之重,稱述陛下至德,以承天 序,聖策深遠,恩德至厚。惟念先帝之意,豈不欲以陛 下自代,奉承東宮哉!」太皇太后春秋七十,數更憂傷, 敕令親屬「引領以避丁、傅,行道之人為之隕涕,況於 陛下時登高遠望,獨不慚於延陵乎!」哀帝深感其言, 復封商中子邑為成都侯。元壽元年,日蝕,賢良對策 多訟新都侯莽者,上於是徵莽及平阿侯仁還京師 侍太后。曲陽侯根薨,國除。

按《恩澤侯表》:「曲陽煬侯根,河平二年六月乙亥,以皇 太后弟關內侯侯,三千七百戶。再以大司馬益封,七 千七百戶。哀帝又益二千戶。凡萬二千四百戶。二十 一年薨。建平元年,侯涉嗣。王莽篡位,為直道公,為莽 所殺。」

王立 王仁

按《漢書元后傳》:「哀帝崩,無子,太皇太后以莽為大司 馬,與共徵立中山王,奉哀帝後,是為平帝。帝九歲,常 年被疾,太后臨朝,委政於莽。莽顓威福,紅陽侯立莽 諸父平阿侯仁,素剛直,莽內憚之,令大臣以罪過奏 遣立仁就國。莽日誑燿太后言,輔政致太平。群臣奏 請尊莽為安漢公。後遂遣使者迫守立仁,令自殺。賜」 立諡曰「荒侯」,子柱嗣,仁諡曰「刺侯」,子術嗣。是歲,元始 三年也。

按《恩澤侯表》:「紅陽荒侯立,河平二年六月乙亥,封以 皇太后弟關內侯侯,二千一百戶。三十年薨。元始四 年,侯柱嗣。王莽敗絕,曾孫武桓侯泓,建武元年,以父 丹為將軍,戰死。往與上有舊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