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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金史世宗本紀》:大定十五年,唐古部族節度使移剌

毛得之子殺其妻而逃,上命捕之。至是,皇姑梁國公 主請赦之,上謂宰臣曰:「公主婦人,不識典法,罪尚可 恕。毛得請託至此,豈可貸宥。」不許。

大定十六年正月辛未,皇姑邀上至私第,諸妃皆從, 宴飲甚歡。公主每進酒,上立飲之。

《元史文宗本紀》:詔諭廷臣曰:「皇姑魯國大長公主蚤 寡,守節不從。諸叔繼尚,鞠育遺孤。其子襲王爵,女配 予一人。朕思庶民,若是者猶當旌表,況在懿親乎?趙 世延、虞集等可議封號以聞。」

《廉希憲傳》:「至元十一年,詔起希憲為北京行省平章 政事。長公主及國婿入朝,縱獵郊原,擾民為甚。希憲 面諭國婿,欲入奏之。國婿驚愕,入語公主。公主出,飲 希憲酒曰:『從者擾民,吾不知也。請以鈔萬五千貫還 斂民之直,幸勿遣使者』。」自是貴人過者,皆莫敢縱。 《椒宮舊事》:太祖愛諸公主,欲其便於入內,乃於後載 門外建十「駙馬府」,制甚弘麗,服飾器具,悉如意為之, 不禁也。

《天順日錄》:駙馬趙輝貪財好色,景泰時只在南京。天 順改元,懇乞來朝,上許之,即見厚有所獻賄左右求 封爵。一日,上召賢曰:「趙輝求封如何?」賢對曰:「名爵豈 臣下可求?」左右亟欲成之,上復召賢議,賢謂:求則不 可與,若朝廷念其舊戚,自加恩命則可,遂從之。已而, 輝以賄賂事發,特免其罪,封爵竟亦不行。

《大政紀》:成化十年四月,駙馬都尉馬誠乞錄其兄誥 為國子監生,詔許之。都給事中霍貴等言:「國學乃首 善之地,教化之原。惟科貢之士及大臣恩廕子弟得 肄業其中。馬誥身非科貢,父非大臣,而馬誠為乞恩 入監,祖宗以來,未聞弟為駙馬而兄得錄用者也。誠 之狎恩蠹政,誥之夤緣求進,俱當論罪。」詔既准入監, 「姑已之。」

《病逸漫記》:「禮部選駙馬,同司禮監太監、欽天監官筭 命錦衣百戶視其隱,駙馬曾聘者,聽其所從。」

王妃之父、駙馬之父、俱為兵馬指揮,無祿。

《明外史諸王傳》:「輔國將軍當濆,鉅野僖順王泰墱諸 孫也,慷慨有志節。嘉靖三年,上書請停郡、縣主、郡縣 君卹典,以蘇民困。又上書言:各藩郡、縣主、郡、縣君先 儀賓沒者,故事,儀賓得支半祿。今四方災傷,邊陲多 事,民窮財盡,而各儀賓暴橫侈肆,多不法,請勿論品 級,減其月給。」

公主駙馬部雜錄

李氏《刊誤》:咸亨三年五月,咸陽公主薨於房州。公主, 高宗同母妹也。初適杜荷,貞觀中坐太子承乾事伏 誅。公主再行於薛瓘,將成婚禮,太宗使卜之,卜人曰: 「兩火俱食,始則同榮,末則同悴。若晝日行合巹之禮 則終吉。」馬周以違禮亂常,不可用也,太宗從之,而後 瓘為房剌,公主隨焉。偕沒於任,雙柩而還。蘇冕書之 曰:「卜驗矣。」余曰:「違禮而行,亂也;雙柩而還,常也。若云 卜驗,則是禮可廢而卜可遵,豈守正依經之道哉?」 《歸田錄》官制廢久矣,今其名稱訛謬者多,雖士大夫 皆從俗不以為恠。皇女為公主,其夫必拜駙馬都尉, 故謂之駙馬。宗室女封郡主者,謂其夫為郡馬;縣主 者為縣馬,不知何義也?

《文昌雜錄》:唐德宗貞元十年七月,賜故唐安公主諡 曰「莊穆。」蓋公主賜諡始於此也。

嬾真子元城先生有言:「《魏徵傳》稱:『帝仆所為碑,停叔 玉昏願,其家衰矣』。」此言非也。鄭公之德,國史可傳,何 賴於碑而停叔玉昏,乃天以佑魏氏也。且房、杜何如 人也,以子尚主,遂敗其家。僕後考魏氏之譜,鄭公四 子:叔玉、叔瑜、叔琬、叔珪。瑜生華,華生商,商生明,明生 馮,馮生謨,至此五世矣。使其家尚主,而其禍或若房、 杜。豈有再振之理。故先生曰:「停叔玉昏。乃天以佑魏 氏也。」信哉。

駙馬都尉之名起於三國,故何晏尚魏公主,謂之駙 馬都尉。然不獨官名以駙馬給之,蓋御馬之副,謂之 駙馬,從而給之,示親愛也。故杜預尚晉文帝妹高陸 公主,武帝踐祚,拜鎮南大將軍,給追鋒車第二駙馬。 《澠水燕談錄》:「故事,親王女皆封郡、縣主。趙普以元勳, 諸女封郡主,高懷德二女特封縣主。當時禮官不言」 其失,諫官不言其非,此《典禮》之誤也。

英宗治平中,燕國惠和公主下降王師約。異時尚主 之家,例降昭穆一等,以為恭,疾之曰:「此廢人倫之序, 不可以為法,思有以厚風俗。」亟命正之,尚未遑著於 令。及神宗踐祚,乃詔公主出降,皆行見舅姑禮。是時, 師約父克臣為開封府判官,前一日,中使促就第受 主見,行盥饋禮成,遂大設樂,天下榮之。三宮嬪御,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