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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前,使者取制書,持案者退復位。使者稱:「有制。」受勞 問者再拜。女侍者進詣使者前,受制書,退授受勞問 者。受勞問者又再拜。內典引使者以下出,女侍者引 受勞問者退。贊禮者引攝迎者隨出,各就門外位。攝 迎者再拜,內典引引使者退即便次。贊禮者引攝迎 者入。若受勞問者疾未間不堪受制,則攝迎者於外 堂之庭,拜受制書如上禮。其異者受制書。詣閤、授女 侍者。女侍者受奉入授受勞問者

凡有勞問無《正篇》者,皆臨時約准上禮而為之。凡內 侍之屬充使,則內侍、內常侍以下,准所慰勞者尊卑, 臨時准約。

皇太子於諸王、妃、主以下疾苦,其存問家人親屬之 禮,率爾遣近侍勞問,則主人受勞。問之者,待之亦從 家人親屬之式,不拜迎、拜送,及不為授受之禮。

高宗顯慶元年九月癸酉皇后製外戚誡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云云。

龍朔二年六月癸亥禁宗戚獻纂組雕鏤

按:《唐書高宗本紀》云云。

中宗嗣聖元年即武后光宅元年皇太后臨朝稱制追尊武氏五代祖并為贈諡

按《唐書武后本紀》,「光宅元年二月戊午,皇太后臨朝 稱制。九月己巳,追尊武氏五代祖克己為魯國公,妣 裴氏為魯國夫人;高祖居常為太尉北平郡王,妣劉 氏為王妃;曾祖儉為太尉金城郡王,妣宋氏為王妃; 祖華為太尉太原郡王,妣趙氏為王妃;考士彠為太 師魏王,妣楊氏為王妃。十月丙申,追諡五代祖魯國」 公曰「靖」,高祖北平郡王曰「恭肅」,曾祖金城郡王曰「義 康」,祖太原郡王曰「安成」,考魏王曰《忠孝》。

元宗開元六年十一月丙申享於太廟元皇帝以上三祖枝孫失官者授五品京官皇祖妣家子孫在選者甄擇之

按:《唐書元宗本紀》云云。

開元十年詔非外戚至親,不得出入門庭,妄說言語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元宗本紀》:開元 十年九月乙亥。制曰:「朕君臨宇內。子育黎元。內修睦 親以敘九族。外協庶政以濟兆人。勳戚加優厚之恩。 兄弟盡友于之至。務崇敦本。克慎明德。今小人作孽。 已伏憲章。恐不逞之徒猶未能息。凡在宗屬。用申懲 戒。」自今以後,諸王公主駙馬外戚家,除非至親以外, 不得出入門庭,妄說言語。所以共存至公之道,永協 和平之義。克固藩翰,以保厥休。貴戚懿親,宜書座右。

宣宗大中六年敕國舅賜田一依人戶供稅

按《唐書宣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宣宗本紀》,大中 六年二月,右衛大將軍鄭光,以賜田請免租稅。宰相 魏謨奏曰:「鄭光以國舅之親,賜田可也,免稅無以勸 蒸民。」敕曰:「一依人戶例供稅。」

真宗乾興元年二月太子即皇帝位冬十月己酉詔中外避皇太后父諱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仁宗明道二年八月甲辰詔中外毋避莊獻明肅太后父諱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皇祐二年十一月己未詔后妃之家毋得除二府職任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按《續通鑑綱目》,時張貴妃寵冠後庭,堯佐其伯父也, 驟除宣徽、節度、景靈、群牧四使。殿中侍御史唐介與 知諫院包拯、吳奎等力爭之,中丞王舉正又留百官 班廷論,故有是詔,且罷堯佐宣徽、景靈二使。

英宗治平四年秋七月庚辰詔察富民與妃嬪家婚姻夤緣得官者

按:《宋史神宗本紀》云云。

神宗元豐三年加恩慈聖光獻皇后親屬

按《宋史神宗本紀》,元豐三年三月「己丑,以慈聖光獻 皇后弟昭德軍節度使曹佾為司徒兼中書令,改護 國軍節度使,餘親屬加恩有差。」

徽宗建中靖國元年以欽聖憲肅祔廟禮成加恩親屬

按《宋史徽宗本紀》,「建中靖國元年五月丙戌,祔欽聖 憲肅皇后神主於太廟。六月戊申,封向宗回為永陽 郡王,向宗良為永嘉郡王。」

高宗建炎元年十二月甲子改授后父徽猷閣待制邢煥為光州觀察使

按:《宋史高宗本紀》云云。

建炎二年。春正月。詔凡后族。毋任侍從官。著為令 按《宋史高宗本紀》云云。

孝宗乾道元年夏五月丙辰詔有司治皇后家廟

按:《宋史孝宗本紀》云云。

光宗紹熙二年二月乙酉詔以陰陽失時權罷修皇后家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