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53 (1700-1725).djvu/95

此页尚未校对

郎中汝南袁著,年十九,詣闕上書曰:「夫四時之運,功 成則退,高爵厚寵,鮮不致災。今大將軍位極功成,可 為至戒,宜遵縣車之禮,高枕頤神。《傳》曰:『木實繁者披 枝害心』。若不抑損盛權,將無以全其身矣。」冀聞而密 遣掩捕,著乃變易姓名,託病偽死,結蒲為人,市棺殯 送。冀知其詐,求得笞殺之。

涿郡崔琦,以文章為冀所善,琦作《外戚箴》《白鵠賦》以 風冀怒。琦曰:「昔管仲相齊,樂聞譏諫之言;蕭何佐漢, 乃設書過之吏。今將軍累世台輔,任齊伊、周,而德政 未聞,黎元塗炭,不能結納貞良,以救禍敗,反欲鉗塞 士口,杜蔽主聽,將使元黃改色,馬鹿易形乎!」冀無以 對,因遣琦歸,琦懼而亡匿,冀捕得,殺之。

臣按:人臣之罪莫大於弒君,冀既嘗犯之矣,則其擅殺士大夫,特細故末節耳。而臣於邊恢之死、陳龜之死、吳樹之死、袁著、崔琦之死不之略者,於以見光武明章崇獎節誼,成一代之風俗,雖權彊之臣殺生在「手,士大夫未嘗少有畏懾之心,昌言勁論,直指其惡,死者相屬於前而來者復奮於後,漢祚雖微而姦臣猶有所顧忌而不敢動者,其此之故與!」

冀秉政幾二十年,威行內外,天子拱手,不得有所親 與。帝既不平之,及陳授死,帝愈怒,因如廁,獨呼小黃 門史唐衡,問:「左右與外舍不相得者誰乎?」衡對:「中常 侍單超、小黃門史左悺與梁不疑有隙。中常侍徐璜、 黃門令具瑗常私忿,疾外舍放橫,口不敢道。」於是帝 呼超、悺入室,謂曰:「梁將軍兄弟專朝,迫脅內外,公卿 以下,從其風旨。今欲誅之,於常侍意如何?」超等對曰: 「誠國姦賊,當誅日久。臣等弱劣,未知聖意何如耳。」帝 曰:「審然者,常侍密圖之。」對曰:「圖之不難,但恐陛下狐 疑。」帝曰:「姦臣脅國,當伏其罪,何疑乎!」於是更召璜、瑗 等五人共定其議。帝齧超出血為盟。超等曰:「陛下今 計已決,勿復更言,恐為人所疑。」冀心疑超等,八月,丁 丑,使中黃門張惲入省宿以防其變。具瑗敕吏收惲, 以輒從外入,欲圖不軌。帝御前殿,召諸尚書入,發其 事,使尚書令尹勳持節勒丞郎以下,皆操兵守省,閤 劍諸符節送省中,使《具瑗》將左右廐騶、虎賁、羽林都 侯,斂戟士合千餘人,與司隸校尉張彪共圍冀第。使 光祿勳袁旰持節收冀大將軍印綬,徙冀及妻壽,即 日皆自殺。悉收梁氏、孫氏中外宗親送詔獄,無長少 皆棄市。太尉胡廣、司徒韓縯、司空孫朗皆坐阿附梁 冀,免為庶人,百姓莫不稱慶。收冀財貨,縣官斥賣,合 三十餘萬萬,以充王府用。減天下稅租之半,散其苑 囿,以業窮民。封單超、徐璜、具瑗、左悺、唐衡皆為縣侯, 世謂之「五侯。」

臣按:桓帝昏庸之主也,然能不以梁冀之援立為私恩而勇於除天下之大賊,惜其不謀之公卿、近臣而謀之閹寺,冀雖誅而五侯復橫,卒以趣漢於亡。吁,可歎哉!

晉武帝泰始十年,皇后楊氏殂鎮軍大將軍胡奮女, 為貴嬪,有寵於帝。后疾篤,恐帝立貴嬪為后,枕帝膝 泣曰:「叔父駿女芷有德色,願陛下以備六宮。」帝許之。 咸寧二年冬十月,立皇后楊氏。帝初聘后,后叔父珧 上表曰:「自古一門二后,未有能全其宗者。乞藏此表 於宗廟,異日如臣之言,得以免禍。」帝許之。十二月,以 后父駿為車騎將軍,封臨晉侯。尚書補䂮、郭奕皆表 駿小器,不可任社稷之重,帝不從。太康二年,帝既平 吳,頗事遊宴,怠於政事。后父楊駿及弟珧濟始用事, 交通請謁,埶傾內外,時人謂之「三楊。」

臣按:楊珧知一門二后之未有能全其宗矣,盍亦戒懼脩省以求自免可也,而乃預權用事,交通請謁,致有「三楊」 之目,他日之禍是自取之也,尚何尤焉?

十年,帝極意聲色,遂至成疾。楊駿忌汝南王亮,排出 之。

永熙元年春三月,武帝疾篤,未有顧命,侍中、車騎將 軍楊駿獨侍疾禁中,大臣皆不得在左右,駿因輒以 私意改易要近,樹其心腹。夏四月,武帝崩,太子即皇 帝位。尊皇后楊氏曰「皇太后」,立妃賈氏為皇后。

臣按:楊駿獨受顧命而以私意改易要近,植其所私,楊氏之禍始乎此矣。

楊駿入居太極殿。梓宮將殯,六宮出辭,而駿不下殿, 以虎賁百人自衛。

臣按:《太極》,天子之路寢,非人臣所得居;《虎賁》,天子之爪牙,非人臣所得以自衛。駿至是不容誅矣。

汝南王亮畏駿,不敢臨喪,哭於大司馬門外。出營城 外,表求過葬而行。駿弟濟勸駿留亮,不從。濟謂尚書 左丞傅咸曰:「寡兄若徵大司馬,退身避之,門戶可全。」 咸曰:「宗室外戚,相恃而安,但召大司馬還,共崇至,公 以輔政,無為避也。」濟又使侍中石崇見駿言之,駿不 從。

臣按:宗室外戚共輔朝政,雖非先王之令典,然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