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54 (1700-1725).djvu/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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襲封,無後。永初六年,紹封康為夷安侯。時諸紹封者 皆食故國半租,康以皇太后戚屬,獨三分食二,以侍 祠侯為越騎校尉。康以太后久臨朝政,宗門盛滿,數 上書長樂宮諫爭:宜崇公室,自損私權,言甚切至。太」 后不從,康心懷畏懼。永寧元年,遂謝病不朝。太后使 內侍者問之。時宮人出入,多能有所毀譽,其中耆宿 皆稱中大人,所使者乃康家先婢,亦自通中大人。康 聞,詬之曰:「汝我家出,亦敢爾邪?」婢怨恚,還說康詐疾 而言不遜。太后大怒,遂免康官,遣歸國,絕屬籍。及從 兄騭誅,安帝徵康為侍中。順帝立,為太僕,有方正稱, 名重朝廷。以病免,加位特進。陽嘉三年卒,諡曰「義侯。」

閻暢

按《後漢書后紀》:「安思閻皇后,河南滎陽人也。祖父章, 永平中為尚書,以二妹為貴人。章精力曉舊典,久次 當遷以重職。顯宗為後宮親屬,竟不用,出為步兵校 尉。章生暢,暢生后。元初三年,以后父侍中暢為長水 校尉,封北宜春侯,食邑五千戶。四年,暢卒,諡曰文侯。 子顯嗣。」

閻顯

按《後漢書后紀》:「安思閻皇后,諱姬,河南滎陽人也。祖 父章,永平中為尚書。章生暢,暢生后,元初三年,以后 父侍中暢為長水校尉,封北宜春侯,食邑五千戶。四 年,暢卒,諡曰文侯,子顯嗣。建光元年,鄧太后崩,帝始 親政事。顯及弟景耀、晏並為卿校,典禁兵。延光元年, 更封顯長社縣侯,食邑萬三千五百戶,追尊后母宗」 為滎陽君。顯、景諸子年皆童齔,並為黃門侍郎。后寵 既盛,而兄弟頗與朝權,后遂與大長秋江京、中常侍 樊豐等共譖皇太子保,廢為濟陰王。四年春,后從帝 幸章陵,帝道疾,崩於葉縣。后、顯兄弟及江京、樊豐等 謀曰:「今晏駕道次,濟陰王在內,邂逅公卿立之,還為 大害。」乃偽云帝疾甚,徙御臥車,行四日,驅馳還宮。明 日,詐遣司徒劉喜詣郊廟社稷,告天請命。其夕乃發 喪。尊后曰「皇太后。」皇太后臨朝,以顯為車騎將軍、儀 同三司。太后欲久專國政,貪立幼年,與顯等定策禁 中,迎濟北惠王子北鄉侯懿立為皇帝。顯忌大將軍 耿寶,位尊權重,威行前朝,乃風有司奏「寶及其黨與 中常侍樊豐、虎賁中」郎將謝惲、惲弟侍中篤,篤弟大 將軍長史宓、侍中周廣。阿母野王君王聖,聖女永,永 婿黃門侍郎樊嚴等更相阿黨,互作威福,探刺禁省, 更為倡和,皆大不道。豐、惲、廣皆下獄死,家屬徙比景。 宓、嚴減死髡鉗,貶寶為則亭侯,遣就國,自殺。王、聖母 子徙雁門。於是景為衛尉,耀城門校尉,晏執金吾,兄 弟權要,威福自由。少帝立二百餘日而疾篤,顯兄弟 及江京等皆在左右。京引顯屏語曰:「北鄉侯病不解, 國嗣宜時有定。前不用濟陰王,今若立之,後必當怨。 又何不早徵諸王子,簡所置乎!」顯以為然。及少帝薨, 京白太后徵濟北、河間王子,未至,而中黃門孫程合 謀殺江京等,立濟陰王,是為順帝。顯、景晏及黨與皆 伏誅。

梁商

按《後漢書梁統傳》:「商字伯夏,雍之子也。少以外戚拜 郎中,遷黃門侍郎。永建元年,襲父封乘氏侯。三年,順 帝選商女及妹入掖庭,遷侍中屯騎校尉。陽嘉元年, 女立為皇后,妹為貴人,加商位特進,更增國土,賜安 車駟馬。其歲拜執金吾。二年,封子冀為襄邑侯,商讓 不受。三年,以商為大將軍,固稱疾不起。四年,使太常」 桓焉奉策就第即拜,商乃詣闕受命。明年,夫人陰氏 薨,追號開封君,贈印綬。商自以戚屬居大位,每存謙 柔,虛己進賢。辟漢陽巨覽、上黨陳龜為掾屬,李固、周 舉為從事中郎,於是京師翕然,稱為「良輔。」帝委重焉。 每有饑饉,輒載租穀於城門,賑與貧餒,不宣己惠。檢 御門族,未嘗以權盛干法。而性慎弱,無威斷,頗溺於 內豎,以小黃門曹節等用事於中,遂遣子冀、不疑與 為交友。然宦者忌商寵任,反欲陷之。永和四年,中常 侍張逵蘧政,內者令石光、尚方令傅福、冗從僕射杜 永連謀,共譖商及中常侍曹騰、孟賁,云欲徵諸王子, 圖議廢立,請收商等案罪。帝曰:「大將軍父子我所親, 騰、賁我所愛,必無是。但汝曹共妒之耳。」逵等知言不 用,懼迫,遂出矯詔,收縛騰、賁於省中。帝聞震怒,敕宦 者李歙急呼騰賁釋之,收逵等,悉伏誅。辭所連染,及 在位大臣商懼多侵枉,乃上疏曰:「《春秋》之義,功在元 帥,罪止首惡,故賞不僭溢,刑不淫濫,五帝、三王所以 同致康乂也。竊聞考中常侍張逵等,辭語多所牽及, 大獄一起,無辜者眾。死囚久繫,纖微成大,非所以順 迎和氣,平政成化也。宜早訖竟,以止逮捕之煩。」帝乃 納之,罪止坐者。六年秋,商病篤,敕子冀等曰:「吾以不 德,享受多福,生無以輔益朝廷,死必耗費帑藏,衣衾 飯唅,玉匣珠貝之屬,何益朽骨!百僚勞擾,紛華道路, 祇增塵垢,雖云禮制,亦有權時。方今邊境不寧,盜賊 未息,豈宜重為國損?氣絕之後,載至冢舍,即時殯斂。 斂以時服,皆以故衣,無更裁制。殯已開冢,冢開即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