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54 (1700-1725).djvu/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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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立,背恩義,自貴外家丁傅,撓亂國家,幾危社稷。今 帝以幼年復奉大宗為成帝後,宜明一統之義,以戒 前事,為後代法。」於是遣甄豐奉璽綬,即拜帝母衛姬 為中山孝王后。賜帝舅衛寶、寶弟元爵關內侯,皆留 中山,不得至京師。莽子宇非莽隔絕衛氏,恐帝長大 後見怨,宇即私遣人與寶等通書,教令帝母上書求 入,語在《衛后傳》。莽不聽。宇與師吳章及婦兄呂寬議 其故,章以為莽不可諫,而好鬼神,可為變怪以驚懼 之,章因推類說,令歸政於衛氏。宇即使寬夜持血灑 莽第門,吏發覺之,莽執宇送獄,飲藥死。宇妻焉懷子 繫獄,須產子已殺之。莽奏言:「宇為呂寬等所詿誤,流 言惑眾,與管、蔡同罪,臣不敢隱其誅。」甄邯等白太后, 下詔曰:「夫唐堯有丹朱,周文王有管、蔡,此皆上聖亡, 奈下愚子何!以其性不可移也。公居周公之位,輔成 王之主,而行管、蔡之誅,不以親親害尊尊,朕甚嘉之。 昔周公誅四國之後,大化乃成,至於刑錯,公其專意 翼國,期」於致平。莽因是誅滅衛氏,窮治呂寬之獄,連 引郡國豪桀素非議己者,內及敬武公主、梁王立、紅 陽侯立、平阿侯仁,使者迫守,皆自殺,死者以百數,海 內震焉。大司馬護軍褒奏言:「安漢公遭子宇陷於管、 蔡之辜,子愛至深,為帝室故,不敢顧私。惟宇遭辠,喟 然憤發,作《書》八篇以戒子孫,宜班郡國,令學官以教 授。」事下群公,請令天下吏能誦公戒者以著官簿,比 《孝經》。四年春,郊祀高祖以配天,宗祀孝文皇帝以配 上帝。四月丁未,莽女立為皇后,大赦天下,遣大司徒 司直陳崇等八人分行天下,覽觀風俗。太保舜等奏 言:「《春秋》列功德之義,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 有立言。唯至德大賢,然後能之。其在人臣,則生有大 賞,終為宗臣,殷之伊尹,周之周公是也。」及民上書者 八千餘人,咸曰:「伊尹為阿衡,周公為太宰。周公享七 子之封,有過上公之賞。宜如陳崇言。」章下有司,有司 請還前所益二縣及黃郵聚、新野田,采伊尹、周公稱 號,加公為宰衡,位上公掾史,秩六百石。三公言事,稱 敢言之,群吏「毋得與公同名!」出。從期門二十人,羽林 三十人,前後大車十乘。賜公太夫人號曰功顯君,食 邑二千戶,黃金印、赤韍;封公子男二人:安為褒新侯, 臨為賞都侯。加后聘三千七百萬,合為一萬萬,以明 大禮。太后臨前殿,親封拜,安漢公拜前,二子拜後,如 周公故事。莽稽首辭讓,出奏封事:「願獨受母號,還安 臨印韍及號位戶邑。」事下,太師光等皆曰:「賞未足以 直功,謙約退讓,公之常節,終不可聽。」莽求見固讓,太 后下詔曰:「公每見,叩頭流涕,固辭。今移病,固當聽其 讓,令視事邪?將當遂行其賞,遣歸就第也?」光等曰:「安 臨親受印韍,策號通天,其義昭昭。黃郵、召陵、新野之 田,為入尤多,皆止於公。公欲自損,以成國化,宜可聽 許。治平之化,當以時成,宰衡之官,不可世及。納徵錢 乃以尊皇后,非為公也。功顯君戶,止身不傳。褒新賞, 都兩國,合三千戶,甚少矣。忠臣之節,亦宜自屈,而信 主上之義。宜遣大司徒大司空持節承制詔公亟入 眂事,詔尚書勿復受公之讓奏。」奏可。莽乃起視事,上 書言:「臣以元壽二年六月戊午倉卒之夜,以新都侯 引入未央宮,庚申拜為大司馬,充三公位。元始元年 正月丙辰,拜為太傅,賜號安漢公,備四輔官。今年四 月甲子,復拜為宰衡,位上公。」臣莽伏自惟,爵為新都 侯,號為安漢公,官為宰衡、太傅、大司馬。爵貴號尊,官 重一身,蒙大寵者五,誠非鄙臣所能堪。據元始三年 天下歲已復,官屬宜皆置。《穀梁傳》曰:「天子之宰,通於 四海。」臣愚以為宰衡官以正百僚、平海內為職,而無 印信,名實不副。臣莽無兼官之材,今聖朝既過,誤而 用之,臣請御史刻宰衡印章曰「宰衡太傅、大司馬。」印 成,授臣莽,上太傅與大司馬之印。太后詔曰:「可韍如 相國,朕親臨授焉。」莽復以所益納徵錢千萬,遺與長 樂長御,奉共養者。太保舜奏言:「天下聞公不受千乘 之土,辭萬金之幣,散財施予千萬數,莫不鄉化。蜀郡 男子路建等輟訟慚怍而退。雖文王卻虞、芮,何以加! 宜報告天下。」奏可。宰衡出,從大車前後各十乘。直事 尚書郎、侍御史、謁者、中黃門、期門、羽林宰衡常持節 所止,謁者代持之。宰衡「掾史秩六百石,三公稱敢言 之。」是歲,莽奏起明堂、辟雍、靈臺,為學者築舍萬區,作 市常滿倉,制度甚盛。立樂經,益博士員經各五人,徵 天下通一蓻,教授十一人以上,及有逸《禮》《古書》《毛詩》 《周官》《爾雅》,天文圖讖、鍾律、《月令》《兵法》、史篇文字,通知 其意者,皆詣公車。網羅天下異能之士,至者前後千 數,皆令記說廷中。將令正乘繆壹異說云。群臣奏言: 「昔周公奉繼體之嗣,據上公之尊,然猶七年,制度乃 定。夫明堂辟雍,墮廢千載莫能興。今安漢公起於第 家,輔翼陛下,四年於茲,功德爛然。公以八月載生魄, 庚子奉使,朝用書,臨賦營築,越若翊。辛丑,諸生庶民 大和會,十萬眾並集,平作二旬,大功畢成。唐虞發舉, 成周造業,誠亡以加。宰衡位宜在諸侯王上,賜以束 帛加璧,大國乘車、安車各一,驪馬二駟。」詔曰:「可。其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