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55 (1700-1725).djvu/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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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國戚可封侯以富之,不當職事以任之。何者?繩 以法則傷恩,私以親則違憲。」伏聞馬防今當西征,臣 以太后恩仁,陛下至孝,恐卒有纖介,難為意愛。聞防 請杜篤為從事中郎,多賜財帛。篤為鄉里所廢,客居 美陽,女弟為馬氏妻,恃此交通,在所縣令苦其不法, 收繫論之。今來防所,議者咸致疑怪,況乃以為從事, 將恐「議及朝廷。今宜為選賢能以輔助之,不可復令 防自請人,有損事望。苟有所懷,敢不自聞。」並不見省 用。及諸馬得罪歸國,而竇氏始貴。倫復上疏曰:「臣得 以空虛之質,當輔弼之任,素性駑怯,位尊爵重,拘迫 大義,思自策厲,雖遭百死,不敢擇地,又況親遇危言 之世哉!今承百王之敝,人尚文巧,咸趨邪路,莫能守 正。伏見虎賁中郎將竇憲,椒房之親,典司禁兵,出入 省闈,年盛志美,卑謙樂善,此誠其好士交結之方。然 諸出入貴戚者,類多瑖釁禁錮之人,尤少守約安貧 之節。士大夫無志之徒,更相販賣,雲集其門。眾喣飄 山,聚蚊成雷,蓋驕佚所從生也。」三輔議論者至云「以 貴戚廢錮當復以貴戚浣」濯之,猶解酲當以酒也。詖 險趣埶之徒,誠不可親近。臣愚願陛下中宮嚴敕憲 等閉門自守,無妄交通士大夫,防其未萌,慮於無形。 令憲永保福祿,君臣交歡,無纖介之隙。此臣之所至 願也。

《樂恢傳》:「恢為尚書僕射,是時河南尹王調、洛陽令李 阜與竇憲厚善,縱舍自由。恢劾奏調阜并及司隸校 尉。諸所刺舉,無所迴避。貴戚惡之。憲弟夏陽侯瓌欲 往候恢,恢謝不與通。憲兄弟放縱,而忿其不附己。妻 每諫恢曰:『昔人有容身避害,何必以言取怨』?恢歎曰: 『吾何忍素餐立人之朝乎』?遂上疏諫曰:『臣聞百王之』」 失,皆由權移於下,大臣持國,常以埶盛為咎。伏念先 帝聖德未永,早棄萬國。陛下富於春秋,纂承大業,諸 舅不宜幹正王室,以示天下之私。《經》曰:「天地乖互,眾 物大傷;君臣失序,萬人受殃。政失不救,其極不測。」方 今之宜,上以義自割,下以謙自引,四舅可長保爵土 之榮,皇太后永無慚負宗廟之憂,誠「策之上者也。」書 奏不省。時竇太后臨朝,和帝未親萬機,恢以意不得 行,乃稱疾乞骸骨。詔賜錢,太醫視疾。恢薦任城郭均、 成陽高鳳,而遂稱篤。拜騎都尉,上書辭謝曰:「仍受厚 恩,無以報效。」夫政在大夫,孔子所疾;世卿持權,《春秋》 以戒。聖人懇惻,不虛言也。近世外戚富貴,必有驕溢 之敗。今陛下思慕山「陵,未遑政事,諸舅寵盛,權行四 方,若不能自損,誅罰必加。臣壽命垂盡,臨死竭愚,惟 蒙留神。」詔聽上印綬,乃歸鄉里。竇憲因是風厲州郡, 迫脅恢,遂飲藥死。弟子縗絰輓者數百人,庶眾痛傷 之。後竇氏誅,帝始親事恢。門生何融等上書陳恢忠 節,除子已為郎中。

《何敞傳》:「敞辟太尉宋由府,時齊煬王子都鄉侯暢奔 弔國憂,上書未報,侍中竇憲遂令刺殺暢於城門屯 衛之中,而主名不立。敞又說由曰:『劉暢宗室肺腑,茅 土藩臣,來弔大憂,上書須報,親在武衛,致此殘酷。奉 憲之吏,莫適討捕,蹤跡不顯,主名不立』。」敞備數股肱, 職典賊曹,故欲親至發所,以糾其變。而二府以為故 「事三公不與賊盜。昔陳平生於征戰之世,猶知宰相 之分,云外鎮四方,內撫諸侯,使卿大夫各得其宜。今 二府執事不深惟大義,惑於所聞,公縱姦慝,莫以為 咎。惟明公運獨見之明,昭然勿疑。敞不勝所見,請獨 奏案由。」乃許焉。二府聞敞行,皆遣主者隨之。於是推 舉具得事實,京師稱其正。以高第拜侍御史。時遂以 竇憲為車騎將軍,大發軍擊匈奴,而詔使者為憲弟 篤、景並起邸第,興造勞役,百姓愁苦。敞上疏諫曰:「臣 聞匈奴之為桀逆久矣,平城之圍,嫚書之恥,此二辱 者,臣子所為捐軀而必死,高祖、呂后忍怒還忿,舍而 不誅。伏惟皇太后秉文母之操,陛下履晏晏之姿,匈 奴無逆節之罪,漢朝無可慚之恥。而盛春東作,興動 大役,元元怨恨,咸懷不悅。而猥復為衛尉篤、奉車都 尉景繕修館第,彌街絕里,臣雖斗筲之人,誠竊懷怪, 以為篤、景親近貴臣,當為百寮表儀。今眾軍在道,朝 廷焦唇,百姓愁苦,縣官無用,而遽起大第,崇飾玩好, 非所以垂令德,示無窮也。宜且罷工匠,專憂北邊,恤 人之困。」書奏,不省。後拜為尚書,復上封事曰:「夫忠臣 憂世,犯主嚴顏,譏刺貴臣,至以殺身滅家,而猶為之 者,何邪?君臣義重,有不得已也。臣伏見往事,國之危 亂,家之將凶,皆有所由,較然易知。昔鄭武姜之幸叔 段,衛莊公之寵州吁,愛而不教,終至凶戾。由是觀之, 愛子若此,猶饑而食之以毒,適所以害之」也。伏見大 將軍竇憲,始遭大憂,公卿比奏,欲令典幹國事。憲深 執謙退,固辭盛位,懇懇勤勤,言以深至,天下聞之,莫 不悅喜。今踰年無幾,大禮未終,卒然中改,兄弟專朝。 憲秉三軍之重,篤、景總宮衛之權,而虐用百姓,奢侈 僭偪,誅戮無罪,肆心自快。「今者論議洶洶,咸謂叔段、 州吁復生於漢。臣觀公卿」懷持兩端,不肯極言者,以 憲等若有匪懈之志,則已受吉甫褒申伯之功;如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