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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召近衛,無一人至者,惟文場等率宦官及親王左 右從。至奉天,帝逐志貞,并左右軍付文場主之。帝自 山南還,兩軍復完,而帝忌宿將難制,故詔文場、仙鳴 分總之。廢天威軍入左右神策。是時,竇、霍權振朝廷, 諸方節度大將多出其軍,臺省要官走門下,丐援,引 者足相躡,藩鎮贈遺,累日鉅萬,略士妻女無所憚。久 之,置護軍中尉、中護軍各二員,詔文場為左神策,護 軍中尉,仙鳴為右中尉。護軍自文場等始。

臣按:宦官常主兵柄,自德宗之時開其端,又自明皇、肅、代始,四君者皆太宗之罪人與?

憲宗時,吐突承璀為神策左軍中尉。王承宗反,以承 璀為行營招討處置等使以討之。翰林學士白居易 上奏,以為:「國家征伐,當責成將帥。近歲始以中使為 監軍,自古及今,未有徵天下之兵專令中使統領者 也。今神策軍既不置行營節度使,即承璀乃制將也; 又充諸軍招討處置使,即承璀乃都統也。臣恐四方 聞之必輕朝廷,四夷聞之必笑中國。陛下忍令後代 相傳云以中官為制將、都統自陛下始乎?」上不聽,後 果無功還,給事中段平仲等乞斬之。上罷承璀中尉, 降為軍器使,中外相賀。

臣按:以宦官掌征伐,此明皇、肅代之大失也。憲宗中興亦踵其覆轍,後世子孫謂憲宗之英武,猶以中人為制帥,我其可違?其後楊復恭、田令孜皆主軍律,趣唐於亡,由祖宗貽謀之失也。

憲宗末年,左軍中尉吐突承璀謀立澧王惲為太子, 上不許。及上寢疾,承璀謀尚未息。上服金丹,多躁怒, 左右宦官往往獲罪,有死者,人人自危。正月,暴崩於 中和殿。時人皆言「內常侍陳弘志弒逆」,其黨類諱之, 不敢討賊,但云「藥發」,外人莫能明也。中尉梁守謙與 諸宦官共立太子,殺承璀。

臣按:唐世宦官弒君,立君自此始。憲宗,英主也,不知《春秋》書「閽弒吳子餘祭」 之義而昵近刑人以殞其身,其失一;又不知顧命、呂伋等逆子釗之事而使嗣子之立出宦者之手,其失二。以是觀之,人主其可以不學哉!

敬宗即位,遊戲無度,狎暱群小,喜擊毬,好手搏,禁軍 及諸道爭獻,力士晝夜不離側。性復褊急,力士或恃 恩不遜,輒配流籍沒;宦官小過,動遭捶撻,皆怨且懼。 十二月,上夜獵還宮,與宦官劉克明及擊毬軍將蘇 佐明等飲酒。上酒酣,入室更衣,殿上燭忽滅,蘇佐明 等弒上於室內。劉克明矯稱上旨,以「絳王悟權勾當」 軍國事。克明等欲易置內侍之執權者,於是樞密使 王守澄、中尉魏從簡定議,以衛兵迎江王涵入宮,發 左右神策飛龍兵追討賊黨,盡斬之。江王立,是為《文 宗》。

臣按:唐世宦官弒君,立君於是再見矣。

自元和之末,宦官益橫,建置天子在其掌握,威權出 人主之右,人莫敢言。文宗太和二年,上親策制舉人, 賢良方正劉蕡對策,極言其禍,其略曰:「陛下宜先憂 者,宮闈將變,社稷將危,天下將傾,海內將亂。」又曰:「陛 下將杜篡弒之漸,則居正位而近正人,遠刀鋸之賤, 親骨鯁之直,輔相得以專其任,庶職得以守其官。奈 何以褻近五六人,總天下大政?禍稔蕭牆,姦生帷幄, 臣恐曹節、侯覽復生於今日。」又曰:「忠賢無腹心之寄, 閽寺恃廢立之權,陷先君不得正其終,致陛下不得 正其始。」又曰:「陛下何不塞陰邪之路,屏褻狎之臣,制 侵陵迫脅之心,復門戶掃除之役?戒其所宜戒,憂其 所宜憂。既不能治於前,當治於後;既不能正其始,當 正其終。」又曰:「陛下誠能揭國權以歸相,持兵柄以歸 將,則心無不達,行無不孚矣。」又曰:「法宜畫一,官宜正 名。今分外官、中官之員,立南司、北司之局,或犯禁於 南則亡命於北,或正刑於外則破律於中。法出多門, 人無所措。」又曰:「今夏官不知兵籍,止於奉朝請;六軍 不主兵事,止於養勳階。軍容合中官之政,戎律附內 臣之職。首一戴武弁,疾文吏如仇讎;足一蹈軍門,視 農夫如草芥。張武夫之威,上以制君父;假天子之命, 下以御英豪。有藏姦觀釁之心,無伏節死難之義。」又 曰:「臣非不知,言發而禍應,計行而身戮。蓋痛社稷之 危,哀生人之困,豈忍姑息時忌,竊陛下一命之寵哉!」 賢良方正裴休等二十三人中第,皆除官。考官左散 騎常侍馮宿等見蕡策,皆歎服,而畏宦官不敢取。詔 下,物論囂然稱屈。諫官、御史欲論奏,執政抑之。

胡寅曰:「蕡對策時,執政大臣裴度、韋處厚也。二公累朝舊德,因蕡有言,置之高第,請開延英,召會公卿、給舍、諫官、御史并貴常侍五六人,陳太宗故事及近代之失,咨訪厥中,公議既合,此五六人者必有自善之謀,納兵之請,因而處之以禮,則不出中吳,大計定矣。乃避遠小嫌,失於事會,其所繫豈小哉?蕡所陳,但欲」 復之於門戶掃除,非有章薙禽獮之意,事必可行,惜乎裴韋讀之不詳,思之不精也。

四年,上患宦官彊盛,憲宗、敬宗弒逆之黨猶有在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