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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相半,眾議日喧,懼不能成功,中作而罷,奏請待命。 謂庇允恭,依違不決。內侍毛昌達自陵下還,以其事 奏,詔問謂,謂始請遣使按視,既而咸謂復用舊地。乃 詔馮拯、曹利用等就謂第議,遣王曾覆視,遂誅允恭。 後數日,太后與帝坐承明殿,召拯、利用等諭曰:「丁謂 為宰輔,乃與宦官交通。」因出謂嘗託允恭,令後苑匠 所造金酒器示之,又出允恭嘗干謂,求管勾皇城司 及三司衙司狀,因曰:「謂前附允恭奏事,皆言已與卿 等議定,故皆可其奏。且營奉先帝陵寢,而擅有遷易, 幾誤大事。」拯等奏曰:「自先帝登遐,政事皆謂與允恭 同議,稱得旨禁中,臣等莫辨虛實,賴聖神察其姦,此 宗社之福也。」乃降謂太子少保、分司西京。故事,黜宰 相皆降制,時欲亟行,止令拯等即殿廬召舍人草詞, 仍榜朝堂,布諭天下。追其子珙、珝、𤣱、碔一官,落珙館 職。

《仁宗本紀》:天聖二年春二月「庚午,遣內臣收瘞汴口 流屍,仍祭奠之。」

景祐元年夏四月丁酉,開封府判官龐籍言:「尚美人 遣內侍稱教旨,免工人市租。」帝為杖內侍,仍詔有司: 「自今宮中傳命,毋得輒受。」

康定元年夏四月癸巳,詔「諸戍邊軍月遣內侍存問 其家。」

慶曆四年三月癸亥朔,以旱遣內侍祈雨。

《魏瓘傳》:「瓘字用之。父羽奏補祕書省校書郎,監廣積 倉,知開封府倉曹參軍。持法精審,明吏事。上元起綵 山,闕前張燈,與宦者護作。宦者挾氣,視瓘年少,輒誅 索侵擾。瓘密以聞,詔杖宦者遣之。」

《楊畋傳》:畋進龍圖閣直學士,復知諫院。舊制,內侍十 年一遷官,樞密院以為僥倖,乃更定歲數倍之。畋言 「文臣七遷而內侍始得一磨勘,為不均。宜如文武官 僚例,增其歲考。」遂詔南班以上仍舊制,無勞而嘗坐 罪徙者,即倍其年。議者謂畋以士人比閹寺為失。 《墨莊漫錄》:荊公退居鐘山,常獨遊山寺,有人擁數卒, 按膝據床而坐,驕氣滿容慢罵,左右為之辟易。公問 為誰,僧云:「押綱張殿侍也。」公即索筆題一詩於扉云: 「口銜天憲手持鈞,己是龍墀第一人。回首三千大千 界,此身猶是一微塵。」

《湘山野錄》:祥符已前,中貴人盡帶將伏郎階。若太尉 秦翰者,左璫之名將,累立戰功,始以將仕郎內侍省 內府承局,今則不問翰後建彰國軍節

《宋史曹修古傳》:修古為監察御史,嘗偕三院御史十 二人,晨朝將至朝堂,黃門一人行馬不避,呵者止之, 反為所詈。修古奏:「前史稱御史臺尊則天子尊,故事, 三院同行,與知雜事同。今黃門侮慢若此,請付所司 劾治。」帝聞,立命笞之。

《劉敞傳》:敞判尚書考功,方議定大樂,使中貴人參其 間。敞諫曰:「王事莫重於樂,今儒學滿朝,辨論有餘,而 使若趙談者參之,臣懼為袁盎笑也。」

《楊偕傳》:「偕進樞密直學士,知并州。有中官預軍事,素 橫,前帥優遇之。偕至,一繩以法,命率所部兵從副總 管赴河外,戒曰:『遇賊將戰,一稟副總管節度』。中人不 服,捧檄訴。偕叱曰:『汝知違主帥命,即斬首乎』?監軍怖 汗,不覺墮笏。翌日告疾,未幾遂卒。於是軍政肅然。」 《姚仲孫傳》:「仲孫為右司諫,入內都知閻文應求為都 知」,仲孫數其罪,白上曰:「方帝齋宿太廟,而文應叱醫 官,聲聞行在。」郭皇后暴薨,中外莫不疑文應寘毒。出 文應為泰州兵馬鈐轄,又稱疾留,復論奏,乃亟去。 《張昷之傳》昷之擢天章閣待制、河北都轉運按察使。 保州廣信安肅軍,自五代以來別領兵萬人,號緣邊 都巡檢司,亦曰策先鋒。以知州軍為使,置副二人,分 所領卒為三部,使援鄰道。太祖嘗用之有功,詔每出 巡,別給糧錢以優之。其後州將不復出內侍為副,數 出巡,部卒偏得廩賜,軍中以為不均。通判保州石待 舉言於昷之,請以武臣代內侍。時楊懷敏方任邊事, 尤不悅。巡檢司雲翼卒惡石待舉,遂殺之以作亂。 《高若訥傳》:若訥以刑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閻 文應為入內都知,若訥言其「肆橫不法,請出之。」遂出 文應為相州兵馬鈐轄,若訥為樞密使。入內都知王 守忠欲得節度使,固執為不可。

《吳育傳》:育遷寺丞,歷知臨安、諸暨、襄城三縣。自秦悼 王葬汝後,子孫從葬,皆出宦官典護,歲時上塚者,往 來呼索,擾州縣。育在襄城,請凡官所須具成數,毋容 使者妄索,羊豕悉出大官。由是民省供費殆半。宦官 過者御之。育改參知政事。山東盜起,帝遣中使按視, 還奏:「盜不足慮。兗州杜衍、鄆州富弼,山東人尊愛之, 此可憂也。」帝欲徙二人於淮南,育曰:「盜誠無足慮者, 小人乘時以傾大臣,禍幾不可禦矣。」事遂寢。

《王博文傳》:「博文子疇,字景彝,以父蔭補將作監主簿, 中進士第,累遷太常博士。翰林學士宋祁提舉諸司 庫務,薦疇勾當公事。時有宦官同提舉者,疇辭於中 書曰:『翰林先進,疇恐不得事也。然以朝士大夫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