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閹人指使,則疇實恥之。疇為開封府推官,宦者李允 良訴其叔父死,疑為仇家所毒,請發棺驗視。眾欲許』」 之,疇獨不可,曰:「苟無實,是無故而暴屍,且安知非允 良有姦?」窮治,果與其叔父家有怨。

《包拯傳》:「拯遷右司郎中,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 手。中官勢族築園榭侵惠民河,以故河塞不通。適京 師大水,拯乃悉毀去。或持地券自言有偽增步數者, 皆審驗劾奏之。」

《李兌傳》:「兌改同知諫院,狄青宣撫廣西,入內都知任 守忠為副。兌言以宦者觀軍容,致主將掣肘,非計。」仁 宗為罷守忠。

《曹利用傳》:「利用,乾興初加僕射,兼侍中,景靈宮使。初, 章獻太后臨朝,中人與貴戚稍能軒輊為禍福,而利 用以勳舊自居,不恤也。凡內降恩,力持不予,左右多 怨,太后亦嚴憚利用,稱曰『侍中而不名。利用奏事簾 前,或以指爪擊帶綎,左右指以示太后曰:『利用在先 帝時,何敢爾耶』。太后頷之。利用奏抑內降恩難屢卻』」, 亦有不得已從之者。人揣知之,或紿太后曰:「蒙恩得 內降,輒不從。今利用家媼陰諾臣請,其必可得矣。」下 之而驗。太后始疑其私,頗御怒。內侍羅崇勳得罪,太 后使利用召崇勳戒敕之。利用去崇勳冠幘,詬斥良 久,崇勳恨之。會從子汭為趙州兵馬監押,而州民趙 德崇詣闕告汭不法事,奏上,崇勳請往按治,遂窮探 其獄。汭坐被酒衣黃衣,令人呼「萬歲」,杖死。初,汭事起, 即罷利用樞密使,加兼侍中、判鄧州。及汭誅,謫左千 牛衛將軍、知隨州。又坐私貸景靈宮錢,貶崇信軍節 度副使、房州安置,命內侍楊懷敏護送,諸子各奪二 官,沒所賜第,籍其貲,黜親屬十餘人。宦者多惡利用, 行至襄陽驛,懷敏不肯前,以語逼之,利用素剛,遂投 繯而絕,以暴卒聞。

《龔鼎臣傳》:「鼎臣知諫院,論內侍都知鄧保信罪狀,不 應出入禁中,蘇安靜年未五十,不應超押班。仁宗悉 從之。」

《澠水燕談錄》:嘉祐中,內臣麥允言死,以其嘗有功,特 給鹵簿。司馬光言:古不以名器假人,允言近習之人, 非有大功勳而贈以一品,給以鹵簿,不可為法。仁宗 嘉納之。

景祐末,西鄙用兵,大將劉平死之。議者以朝廷使宦 者監軍,主帥節制有不得專者,故平失利。詔誅監軍 黃德和。或乞罷諸帥監軍,仁宗以問宰臣,文靖公曰: 「不必罷,但擇謹厚者為之。」仁宗委公擇之,對曰:「臣待 罪宰相,不與中貴私交,無由知其賢否。願詔都知、押 班保舉,有不職與同罪。」仁宗從之。翊日,都知叩首乞 罷諸監軍,士大夫嘉公有謀,

《宋史文彥博傳》:「至和三年正月,帝方受朝,疾暴作,扶 入禁中。彥博呼內侍史志聰問狀,對曰:『禁密不敢漏 言』。彥博叱之曰:『爾曹出入禁闥,不令宰相知天子起 居,欲何為邪?自今疾勢增損必以告,不爾,當行軍法』。」 又與同列劉沆、富弼謀啟醮大慶殿,因留宿殿廬,志 聰以無故事,彥博曰:「此豈論故事時邪?」

《張掞傳》:「掞知成德軍,宦者閻士良為鈐轄,多撓帥權, 用危法。中軍校掞直之,而劾士良。英宗登極,朝廷使 來告,士良辭疾居家,宴客自若,奏抵其罪。」

《王罕傳》:罕遷戶部判官,修太宗別廟。中貴人大慮材, 將一新之,罕曰:「是特歲久丹漆黯闇,但當致飾耳。」榱 櫨如故,唯易一楹,省緡錢十萬。

《王存傳》:「存知開封府,京師並河,居人盜鑿汴隄以自 廣,或請令培築復故,又按民廬侵官道者使撤之。二 謀出自中人,既有詔矣,存曰:『此吾職也』。入言之,即日 弛其役,都人讙呼相慶。」

《趙瞻傳》:「瞻除侍御史,上疏曰:『英斷獨化,人主至權也。 審至權者,當主以天下之大公,揆以天下之正論,如 是而後權可一也。若夫積久之弊,陛下其思焉。刑賞 施設之失,可革則革;號令言動之過,可止則止。輔相 賴其用,宜責其效;臺諫知其才,宜採其說;兵柄宜削 諸宦官,邊議宜付諸將。蓋權不可矯而為也,以從天 下之望耳』。」英宗稱善久之,詔遣內侍王昭明等四人 為陝西諸路鈐轄,招撫諸部。瞻以唐用宦者為觀軍 容宣慰等使,後世以為至戒,宜追還內侍,責成守臣。 章三上,言甚激切。

《傅堯俞傳》:「堯俞為監察御史,皇城邏卒吳清誣奏富 民殺人,鞫治無狀,有司須清辨,內侍主者不遣,堯俞 言:陛下惜清,恐不復聞外事矣。臣以為不若使付外, 暴其是非而行賞罰焉,則事之上聞者皆實,乃所以 廣視聽也。縱而不問,則讒者肆行,民無所措手足,尚 欲求治,得乎?內侍李允恭朱晦屈法任其子趙繼寵」, 越次管當天章閣。蔡世寧掌內藏,而以珠私示內人。 堯俞以為嬖寵恩倖過失,當防之以漸,悉劾之。 《韓琦傳》:琦監左藏庫,禁中需金帛,皆內臣直批旨取 之,無印可驗。琦請復舊制,置傳宣合同司,以相防察。 又:每綱運至,必俟內臣涖,始得受,往往數日不至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