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57 (1700-1725).djvu/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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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如「小國王,亦中尉領兵;郡侯如不滿五千戶,王置 一軍;一千一百人,亦中尉領之。」於時唯特增魯公國 戶邑。追進封故司空、博陵公王沈為郡公,鉅平侯羊 祜為南城郡侯。又南宮王承、隨王萬各於泰始中封 為縣王,邑千戶。至是改正縣王,增邑為三千戶,制度 如郡侯,亦置一軍。自此非皇子不得為王。而諸王之 支庶,皆皇家之近屬至親,亦各以土推恩受封。其大 國、次國,始封王之支子為公,承封王之支子為侯,繼 承封王之支子為伯。小國五千戶已上,始封王之支 子為子;不滿五千戶,始封王之支子及始封公侯之 支子皆為男。非此皆不得封。其公之制度如五千戶 國;侯之制度。如不滿五千戶國,亦置一軍千人,中尉 領之。伯子男以下,各有差,而不置軍。大國始封之孫, 罷下軍,曾孫又罷上軍;次國始封子孫,亦罷下軍,其 餘皆以一軍為常。大國中軍二千人,上下軍各千五 百人;次國上軍二千人,下軍千人。其未之國者,大國 置守土百人,次國八十人,小國六十人。郡、侯、縣公亦 如小國。制度既行,所增徙各如本奏,遣就國。而諸公 皆戀京師,涕泣而去。及吳平後,齊王攸遂之國,王 置師、友、文學各一人。景帝諱,故改「師」為「傅。」友者,因文 王、仲尼「四友」之名號。改太守為內史,省相及僕,有郎 中令、中尉、大農為三卿。大國置左右常侍各一人,省 郎中,置侍郎二人。典書、典祠、「典衛」,學官令、典書丞各 一人,治書四人,中尉、司馬、世子、庶子、陵廟牧長各一 人,謁者四人,中大夫六人,舍人十人,典府各一人。 中朝制,典書令在常侍下,侍郎上。及渡江,則侍郎次 常侍,而典書令居三軍下。公國則無中尉、常侍、三軍, 侯國又無大農、侍郎。伯、子、男唯典書以下,又無學官 令史。職皆以次損焉。公侯以下置官屬,隨國大小無 定制。其餘官司各有差,名山大澤不以封,鹽鐵金銀 銅錫。始平之竹園別都,宮室園囿,皆不為屬國。其仕 在天朝者,與之國同,皆自選其文武官,入作卿士。而 其世子年已壯者,皆遣莅國。其王公已下,茅社符璽、 車旗命服,一如泰始初故事。按《輿服志》:「諸王金璽 龜鈕,纁朱綬,四采,朱黃縹紺。」按《禮志》,魏制,藩王不 得朝覲。魏明帝時有朝者,皆由特恩,不得以為常。及 泰始中,有司奏:「諸侯之國,其王公以下入朝者,四方 各為二番,三歲而周,周則更始。若臨時有故,卻在明 年。明年來朝之後,更滿三歲乃復朝,不得違本數朝 禮,皆親執璧,如舊朝之制。不朝之歲,各遣卿奉聘。」奏 可。江左王侯不之國,其受任居外,則同方伯刺史二 千石之禮,亦無朝聘之制,故此禮遂廢。

按《文獻通考》:「晉亦有王、公、侯、伯、子、男六等之封。」

《晉令》曰:「有開國郡公、縣公、郡侯、縣侯、伯、子、男及鄉、亭、關中內外等侯之爵。」

「唯安平郡公孚邑萬戶,制度如魏諸王。其餘縣公,邑 千八百戶,地方七十五里;大國侯,邑千六百戶,地方 七十里;次國侯,邑千四百戶,地方六十五里;大國伯, 邑千二百戶,地方六十里;次國伯,邑千戶,地方五十 里;大國子,邑八百戶,地方五十里;次國子,邑六百戶, 地方四十里;男邑四百戶,地方四十里。」武帝受禪之 初,泰始元年,封建子弟為王二十餘人。以郡為國,邑 二萬戶為大國,置上、中下三軍,兵五千人,邑萬戶為 次國,置上軍、下軍,兵三千人,邑五千戶為小國,置一 軍,兵一千五百人。王不之國,宮於京師,罷五等之制, 「公侯邑萬戶以上為大國,五千以上為次國,不滿五 千戶為小國。」初雖有封國,而王公皆在京都。咸寧三 年,詔「徙諸王公皆歸國。」

武帝泰始元年封皇叔祖父孚等為王

按《晉書武帝本紀》,「泰始元年冬十二月丁卯,封皇叔 祖父孚為安平王,皇叔父幹為平原王,亮為扶風王, 伷為東莞王,駿為汝陰王,彤為梁王,倫為琅邪王,皇 弟攸為齊王,鑒為樂安王,幾為燕王,皇從伯父望為 義陽王,皇從叔父輔為渤海王,晃為下邳王,瓌為太 原王,珪為高陽王,衡為常山王,子文為沛王,泰為隴 西王,權為彭城王,綏為范陽王,遂為濟南王,遜為譙 王,睦為中山王,陵為北海王,斌為陳王;皇從父兄洪 為河間王,皇從父弟楙為東平王」;

泰始五年。冬十一月。追封諡皇弟兆為《城陽哀王》。以 皇子景度嗣。

按:《晉書武帝本紀》云云。

泰始六年夏五月,立「壽安亭侯承為南宮王。」冬十一 月,立皇子柬為汝南王。

按:《晉書武帝本紀》云云。

泰始七年夏五月,立皇子憲為城陽王。

按:《晉書武帝本紀》云云。

泰始九年春二月,立安平亭侯隆為安平王。三月,立 皇子祗為「東海王。」

按:《晉書武帝本紀》云云。

咸寧三年立皇子裕等為王徙扶風王亮等封國立安平穆王隆弟敦齊王子蕤等為王廢中山王睦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