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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周書宣帝本紀》云云。

宣帝大象元年封皇子衍為魯王尋傳位封趙王招子貫為永康王建趙陳越代滕五國各萬戶令五王就國

按《周書宣帝本紀》:大象元年:「春正月癸卯,封皇子衍 為魯王。戊午,立魯王衍為皇太子。二月辛巳,詔傳位 於衍,自稱天元皇帝。三月辛酉,封趙王招第二子貫 為永康縣王。夏五月辛亥,以洺州襄國郡為趙國,以 齊州濟南郡為陳國,以豐州武當、安富二郡為越國, 以潞州上黨郡為代國,以荊州新野郡為滕國,邑各」 一萬戶。令趙王招、陳王純、越王盛、代王達、滕王逌並 之國。

大象二年春,以永昌公椿為杞國公。夏,靜帝封皇弟 術衎二人俱為王。

按《周書宣帝本紀》,「二年春三月辛卯,以永昌公椿為 杞國公,紹簡公連後。」按《靜帝本紀》,「二年夏五月己 酉,宣帝崩,帝入居天臺。秋七月癸丑,封皇弟術為鄴 王,衎為郢王。」

隋高祖班爵九等,以同姓為親王,王以下各置府僚 國官。」至煬帝定令,唯存三等,而僚屬亦皆省改。 按《隋書百官志》,高祖置國王、郡王、國公、郡公、縣公、侯、 伯、子、男,凡九等,皇伯叔昆弟、皇子為親王。置師友各 一人,文學二人,長史、司馬,諮議參軍事,掾屬各一人, 主簿二人,錄事,功曹,記室,戶、倉、兵等曹,騎兵、城局等 參軍事;東西閤祭酒各一人,參軍事四人,法、田、水、鎧、 士等曹行參軍各一人,行參軍六人,長兼行參軍八 人,典籤二人。嗣王則無師、友。」諸王置國官,有令、大 農各一人,尉各二人,典衛各八人,常侍各二人,侍郎 各四人,廟長、學官長各一人,食官、廐牧長、丞各一人, 典府長、丞各一人,舍人各四人。」《等員》高祖又採後 周之制,置「上柱國」、柱國、上大將軍、大將軍、「上開府儀 同三司」、「開府儀同三司」、「上儀同三司、儀同三司」、「大都 督、帥都督、都督總十一等,以酬勤勞。」上柱國、嗣王、郡 王無主簿、錄事參軍、東西閤祭酒、長兼行參軍等員, 而加參軍事為五人,行參軍為十二人。柱國又無騎 兵參軍事、水曹行參軍等員,而減參軍事、行參軍各 一人;《上大將軍》又無諮議參軍事;田曹、鎧曹行參軍 員,又減行參軍一人;《大將軍》又無掾屬員,又減參軍 事二人;《上開府》又無法曹、士曹行參軍參軍事員;《開 府》又無典籤員,減行參軍二人;《上儀同》又無功曹、城 局參軍事員,又減行參軍二人;《儀同》又無倉曹員,減 行參軍三人;《上柱國、柱國公減典衛二人,無侍郎員。 侯、伯又減典衛二人。食官、廄牧長各一人,子男又減 尉、典衛。常侍、舍人各一人。上大將軍、大將軍、公、同柱 國子、男,其侯伯減公、典衛、侍郎、廄牧丞各一人,子男 無令,無典衛。又減舍人一人。上開府、開府、公、同大將 軍子、男。其侯伯又無常侍,無食官廄牧丞,子男又無 侍郎。廄牧長,上儀同、儀同公同開府子男。其侯、伯又 無尉,無學官長,子男又無廄長、食官長。郡王與上柱 國公同,國公無上開府已上官者,上開府公同,散郡 公與儀同侯伯同,散縣公與儀同子男同。王公已下, 三品已上,又並有親信。帳內各隨品高卑而制員,王 為正一品,郡王、國公、開國郡、縣公為從一品;開國侯 為正二品;開國伯為正三品;開國子為正四品;開國 男為正五品。開皇中,置國王、郡王、國公、郡公、縣公、 侯、伯、子、男為九等者。至煬帝三年定令,唯留王、公、侯 三等,餘並廢之。王府諸司參軍,更名諸司屬參軍,則 直以「屬為名。改「國令為家令,自餘以國為名者皆去 之。按〈禮儀志〉》,「隋臨軒冊命諸王陳車輅,百司定列, 內史令讀冊訖,受冊者拜受出。又引次受冊者如上 儀。若冊開國郊社,令奉茅土立於仗南,西面。每受冊 訖,授茅土焉。

高祖開皇元年封皇弟慧爽二人皇子廣俊秀諒四人及楊智積等皆為王既又改封越王秀為蜀王

按《隋書高祖本紀》,開皇元年「春二月乙亥。封皇弟邵 國公慧為滕王,同安公爽為衛王,皇子雁門公廣為 晉王。俊為秦王。秀為越王。諒為漢王。丁丑,以陳留郡 公楊智積為蔡王。興城郡公楊靜為道王。夏五月戊 子。封邗國公楊雄為廣平王。永康郡公楊弘為河間 王。秋九月辛未。以越王秀為益州總管。改封蜀王」 按《煬帝本紀》,帝諱廣,高祖第二子也。在周以高祖勳 封為鴈門郡公。開皇元年,立為晉王,九年歸藩。及太 子勇廢,立上為皇太子。仁壽四年七月,高祖崩,上即 位。

開皇三年。夏六月庚午。以衛王爽子集。為遂安郡王 按《隋書高祖本紀》云云。

開皇十年春正月乙未,以皇孫昭為《河南王》,楷為《華 陽王》。

按:《隋書高祖本紀》云云。

開皇十二年。冬十月丁丑。以遂安王集為衛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