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58 (1700-1725).djvu/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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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高祖本紀》云云。

開皇十三年春二月己卯,立皇孫暕為豫章王。秋九 月庚申,以邵國公楊綸為滕王。

按:《隋書高祖本紀》云云。

開皇十六年,封皇孫裕等七人為王。

按《隋書高祖本紀》,十六年「春正月丁亥,以皇孫裕為 平原王,筠為安成王,嶷為安平王,恪為襄城王,該為 高陽王,韶為建安王,煚為潁川王。」

開皇十七年,詔「諸勳臣子孫,宜量才升用,俾享世祿。」 秦王俊坐事免官,以王就第。

按《隋書高祖本紀》,十七年「夏四月壬午,詔曰:『周曆告 終,群凶作亂,舋起蕃服,毒被生人。朕受命上元,廓清 區宇,聖靈垂祐,文武同心,申明公穆、鄖襄公孝寬、廣 平王雄、蔣國公睿、楚國公勣、齊國公熲、越國公素、魯 國公慶則、新寧公長乂、宜陽公世積、趙國公羅雲、隴 西公詢、廣業公景、真昌公振、沛國公譯、項城公子相』」、 鉅鹿公子幹等,「登庸納揆之時,草昧經綸之日,丹誠 大節,心盡帝圖;茂績殊勳,力宣王府。宜弘其門緒,與 國同休。其世子、世孫未經州任者,宜量才升用,庶享 榮位,世祿無窮。」秋,七月丁亥,上柱國、并州總管秦王 俊坐事免,以王就第。

開皇二十年冬十月乙丑,皇太子勇及諸子並廢為 庶人。

按:《隋書高祖本紀》云云。

仁壽二年冬十二月癸巳上柱國益州總管蜀王秀廢為庶人

按:《隋書高祖本紀》云云。

煬帝大業元年秋七月丙午滕王綸衛王集並奪爵徙邊

按:《隋書煬帝本紀》云云。

《大業》二年,進封《豫章王暕》為齊王,封皇孫倓等三人 為王。立秦王俊子浩為秦王。

按《隋書煬帝本紀》,「大業二年夏六月壬子,進封豫章 王暕為齊王。秋八月辛卯,封皇孫倓為燕王,侗為越 王,侑為代王。九月,立秦孝王俊子浩為秦王。」按《恭 帝本紀》,「帝諱侑,元德太子之子也。大業三年立為陳 王。後數載,徙為代王,邑萬戶。義兵入長安,尊煬帝為 太上皇,奉帝纂業。」

大業六年詔已後唯有功勳,乃得賜封,仍令子孫承 襲。又改封安德王雄為觀王,河間王子慶為郇王。 按《隋書煬帝本紀》,六年春二月乙卯,詔曰:「夫帝圖草 創,王業艱難,咸仗股肱,葉同心德,用能拯厥頹運,克 膺大寶。然後疇庸茂賞,開國承冢,誓以山河,傳之不 朽。近代喪亂,四海未一,茅土妄假,名實相乖,歷茲永 久,莫能懲革。皇運之初,百度伊始,猶循舊貫,未暇改 作。今天下交泰,文軌攸同,宜率遵先典,永垂大訓。自 今已後,唯有功勳,乃得賜封,仍令子孫承襲。」丙辰,改 封安德王雄為觀王,河間王子慶為郇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