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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十五卷目錄

 宗藩部彙考七

  宋總一則 太祖建隆一則 開寶一則 太宗太平興國五則 雍熙三則 端拱一則

  淳化一則 至道一則 真宗咸平一則 景德一則 大中祥符六則 天禧三則 乾

  興一則 仁宗康定一則 慶曆二則 嘉祐二則 英宗治平四則 神宗熙寧五則 元

  豐六則 哲宗元祐三則 紹聖四則 元符三則 徽宗建中靖國一則 崇寧四則 大

  觀四則 政和六則 重和一則 宣和七則 欽宗靖康一則 高宗建炎一則 紹興十

  七則 孝宗乾道七則 淳熙九則 光宗紹熙三則 寧宗慶元四則 嘉泰二則 開禧

  三則 嘉定八則 理宗寶慶三則 紹定三則 端平一則 嘉熙二則 淳祐六則 寶

  祐三則 景定二則 度宗咸淳七則 恭宗德祐二則 端宗景炎一則

官常典第十五卷

宗藩部彙考七

宋制,封爵一十有二,列等惟九,建國惟三,俱掌於吏 部司封。其宗室親王備設府僚國官亦隨時增置不 一。

按《宋史職官志》「爵一十二 王, 嗣王、 郡王、 國 公、 郡公、 開國公、 開國郡公, 開國縣公, 開 國侯、 開國伯, 開國子、 開國男。 皇子兄弟封 國,謂之親王。親王之子承嫡者為嗣王;宗室近親承 襲特旨者封郡王,遇恩及宗室祖宗後承襲及特旨 者封國公;餘宗室近親並封郡公。其開國公、侯、伯、子、 男皆隨食邑二千戶已上封公,一」千戶已上封侯,七 百戶已上封伯,五百戶已上封子,三百戶已上封男。

嗣王、開國郡公、縣公、後不封

官品紹興、乾道、慶元先後修定:「王為正一品,嗣王、郡 王、國公為從一品,開國郡公為正二品,開國縣公為 從二品,開國侯為從三品,開國伯為正四品,開國子 為正五品,開國男為從五品。食邑 一萬戶、 八 千戶、 七千戶、 六千戶、 五千戶、 四千戶、 三 千戶、 二千戶、 一千戶、 七百戶、 五百戶、 四 百戶、 三百戶、 二百戶。 宰相、親王、樞」密使,經恩 加一千戶;兩府、使相、節度使,七百戶。宣徽、三司使,觀 文殿大學士已下至直學士,文臣侍郎、武臣觀察使, 宗室正任已上,皇子上將軍、駙馬都尉加五百戶。宗 室大將軍已上加四百戶。知制誥、待制并文臣少卿 監,武臣諸司副使、宗室副率已上并承制、崇班。軍員 等,初該恩加三百戶;承制、崇班、軍員再該恩二百戶。 二千戶已上雖有加例,緣無定法,親王、重臣特加有 至萬戶者,食實封 一千戶、 八百戶、 五百戶。

《四百戶 》《三百戶 》,《二百戶 》《一百戶 》。《宰臣親》。

「王、樞密使經恩加四百戶;兩府、使相、節度、宣徽使、皇 子上將軍并宗室駙馬都尉任觀察使已上,加三百 戶;觀文殿學士并宗室正任已上騎都尉,加二百戶; 武臣崇班、宗室副率已上,加一百戶;五百戶」已上雖 有加例,緣無定法。親王重臣有特加至數千戶者, 封爵之差。唐制,「王食邑五千戶,郡王國公三千戶,開 國郡公二千戶;縣公千五百戶;縣侯千戶;伯七百戶; 子五百戶,男三百戶。」又有食實封者,戶給縑帛,每賜 爵遞加一級。唐末及五代,始有加邑、特戶,而罷去「實 封」之給,又去縣公之名,封侯以郡。宋初沿其制,文臣 少監、少卿已上,武臣副率已上,內職崇班已上有封 爵,丞、郎、學士、刺史、大將軍、諸司使已上有實封,但以 贈戶數為差,不係爵級,邑過其爵,則并進爵焉。止於 郡公。每加食邑自千戶至二百戶,實封自六百戶至 百戶。親王重臣或特加有踰千戶者。

郡公食邑有累加至萬餘,實封至數千戶者。

皇屬特封郡公、縣公或贈侯者,無「開國」字。

侯、亦在《開國郡公之上》

吏部司封郎中、員外郎掌官封敘贈、承襲之事。凡親 王、郡王宗屬封爵,皆因其位敘而為之等。列爵九等: 曰王,曰郡王,曰國公,曰郡公,曰縣公,曰侯,曰伯,曰子, 曰男。分國三等:大國二十七,次國二十,小國一百二 十。按爵一十二有嗣王開國公開國郡公注云嗣王開國郡公縣公後不封此有縣公無開國公 親王府:傅、長史、司馬,諮議參軍,友,記室參軍,王府教 授、小學教授, 傅及長史、司馬,有其官而未嘗除。太 平興國八年,諸王出閣,楚王府置諮議參軍二員,翊 善一員,陳王府置諮議、翊善各一員,韓王、冀王、益王 置翊善各一員。後又置記室及諸王府侍講一員,並 以常參官兼充。

其後多不置諮議、翊善、記室,或止一員。

大中祥符九年仁宗初封壽春郡王置友二員亦以常參官兼充天禧二年進封昇王友遷諮議仍置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