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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定十八年十二月庚戌,封孫吾都補溫國公,麻達 葛金源郡王,承慶道國公。」按吾都補宣宗本紀作吾睹補各從音所近後倣此 按《金史世宗本紀》云云按《章宗本紀》,帝諱璟,小字 麻達葛,顯宗嫡子也。大定八年秋七月生於麻達葛 山,以其山名之。十八年封金源郡王。二十五年十二 月進封原王。二十六年四月詔賜名璟。五月謂宰臣 曰:「朕所以置原王於近輔者,欲令親見朝廷議論,習 知政事之體故也。」十一月詔立為皇太孫。二十八年 十二月乙亥,世宗不豫,詔攝政。丁亥,受攝政之寶。二 十九年春正月癸巳,世宗崩,即皇帝位。按《宣宗本 紀》,帝諱珣,本名吾睹補,顯宗長子,大定三年癸未歲 生,世宗養於宮中。十八年封溫國公,二十六年賜今 名。二十九年進封豐王。承安元年進封翼王。泰和五 年改賜名從嘉。八年進封邢王,又封昇王。至寧元年 八月,衛紹王被弒,即皇帝位。

大定二十五年十二月戊午,以皇孫金源郡王麻達 葛判大興尹,進封原王。

按《金史世宗本紀》云云。

大定二十九年,章宗即位,封兄珣等四人、「弟從憲與 玠二人為王」,進封永中等七人王爵,又詔給「親王到 任錢。」

按《金史章宗本紀》:「二十九年春正月癸巳,即皇帝位。 閏月庚申朔,封兄珣為豐王,琮鄆王,瓌瀛王,從彝沂 王,弟從憲壽王,玠溫王。丙子,進封趙王,永中漢王,曹 王,永功冀王,豳王,永成吳王,虞王,永升隋王,徐王,永 蹈衛王,滕王,永濟潞王,薛王,永德瀋王。六月己丑朔, 詔有司請親王到任,各給錢二十萬。」是年閏七月

章宗明昌元年定諸王出獵之禁

按《金史章宗本紀》:明昌元年「春正月丁巳,制諸王任 外路者,許游獵五日,過此禁之。仍令戒約人從,毋擾 民。二月丙申,遣諸王,凡出獵毋越本境。」

明昌二年,敕「親王家毋許僧尼道士出入,設王傅、府 尉官。」敕改國號同代名者,因改封諸王。又「令親王所 領有軍者,令佐貳總押之。」

按《金史章宗本紀》:「二年春二月壬辰,敕親王及三品 官之家,毋許僧尼道士出入。丙午,初設王傅、府尉官。 三月癸亥,敕有司國號犯漢、遼、唐、宋等名,不得封臣 下。有司議以遼為恒,宋為汴,秦為鎬,晉為并,漢為益, 梁為邵,齊為彭,殷為譙,唐為絳,吳為鄂,蜀為夔,陳為 宛,隋為涇,虞為澤。制可。四月甲午,改封永中為并王」, 永功為魯王,永成兗王,永升曹王,永蹈鄭王,永濟韓 王,永德豳王。八月己亥,諭有司:「自今親王所領如有 軍處,令佐貳總押軍事。」

明昌三年,諭諸王傅尉:「輔導贊助,貴得中正,毋務苛 細。」

按《金史章宗本紀》:三年秋七月己亥,上謂宰臣曰:「聞 諸王傅尉多苛細,舉動拘防,亦非朕意。是職之設,本 欲輔導諸王,使歸之正,得其大體而已。」平章政事清 臣曰:「請以聖意遍行之。」曰:「已諭之矣。」冬十月癸亥,遣 諭諸王府傅尉曰:「朕分命諸王出鎮,蓋欲政事之暇, 安便優逸,有以自適耳。然慮其舉措之間,或違於理」, 所以分置傅尉,使勸導彌縫,不入於過失而已。若公 餘遊宴,不至過度,亦復何害?今聞爾等或用意太過, 凡王門細碎之事,無妨公道者,一一干與。「贊助之道, 豈當如是。宜各思職分,事舉其中,無失禮體。仍就諭 諸王,使知朕意。」

明昌四年,誅鄭王永蹈,以財產分賜諸王,增置王府 司馬。

按《金史章宗本紀》:四年十二月「戊戌,定武軍節度使 鄭王永蹈以謀反伏誅。己亥,諭有司,以鄭王財產分 賜諸王。甲辰,諸王府增置司馬一人。」

明昌六年,封襄為任國公,鎬王永中有罪賜死 按《金史章宗本紀》:「六年夏四月庚辰,以樞密使襄為 尚書右丞相,封任國公。五月乙未判平陽府事鎬王 永中以罪賜死,并及二子。六月丙辰,右諫議大夫賈 守謙、右拾遺僕散訛可坐鎬王永中事奏對不實,削 官二階,罷之。」

承安元年九月辛巳以右丞相襄為左丞相監修國 史封常山郡王。

按《金史章宗本紀》云云。

承安二年,親王宣敕始用「女直」字。封皇子為壽王,詔 獎諭豫王稱「皇叔」,不名。

按《金史章宗本紀》:承安二年「夏四月癸酉,親王宣敕, 始用女直字。五月己丑,皇子生。六月乙卯,封皇子為 壽王。冬十月丁亥,皇子壽王薨。十二月庚寅,豫王永 成進馬八十匹,賜詔獎諭,稱皇叔豫王」而不名。 承安四年,封宗浩崇國公,從憲進封瀛王。

按《金史章宗本紀》:「四年春三月丁酉,同判大睦親府 事宗浩為樞密使,封崇國公。夏四月壬午,英王從憲 進封瀛王。」

泰和二年封皇子為葛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