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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金史章宗本紀》:「泰和二年八月丁酉,皇子生。九月 癸亥,以皇子生,親謝南北郊。庚午,封皇子為葛王。十 二月癸酉,以皇子晬日,放僧道戒牒三千。」三年五月 辛卯,皇子葛王薨。

泰和七年,詔追復「永中、永蹈王爵」,封完顏匡為定國 公。

按《金史章宗本紀》:七年「春二月丁巳,詔追復永中、永 蹈王爵。秋九月甲申,以左副元帥完顏匡為平章政 事兼左副元帥,定國公。」

按《續文獻通考》:「匡,世祖九世孫,章宗時以拒宋功封 定國公,衛紹王時封申王。」

衛紹王大安元年二月壬辰封皇子六人為王十二月進封兄永功為譙王

按《金史衛紹王本紀》云云。

宣宗貞祐元年封皇子守禮守純為王降故衛王為東海郡侯

按《金史宣宗本紀》:至寧元年八月,衛紹王被弒,甲辰, 即皇帝位。九月丁未,臨奠於衛紹王第。辛亥,封皇子 守禮為遂王,守純為濮王。壬子,改元貞祐。庚申,澤王 胡沙虎議廢故衛王為庶人,上曰:「朕徐思之,以諭卿 等。」閏月丙戌,詔降故衛王為東海郡侯。是年閏九月按 《哀宗本紀》,「哀宗諱守緒,初諱守禮,又諱寧甲速,宣宗 第三子。承安三年八月二十三日生於翼邸。泰和中, 授金紫光祿大夫。宣宗登極,進封遂王。貞祐初,莊獻 太子守忠薨,立皇孫鏗為皇太孫,尋又薨。四年正月 己卯,立守禮為皇太子。四月甲午,用太子少保張行 信言,更賜名守緒。元光二年十二月辛卯即皇帝」位, 貞祐二年,封承暉定國公,遷衛紹鎬厲王家屬於鄭 州。賜衛紹王家屬既稟

按《金史宣宗本紀》:二年:「夏五月癸酉,承暉加金紫光 祿大夫,封定國公。辛巳,詔遷衛紹鎬厲王家屬於鄭 州。冬十一月辛未,詔賜衛紹王家屬既稟」

按《續文獻通考》:「承暉,昂之孫,本名福興。宣宗時拜平 章政事,兼都元帥,封鄒國公。遷汴後,封定國公,守中 都,盡節死,追封廣平郡王。」

貞祐三年,令司屬護治。鞏國公按春第,詔求「廣平郡 王承暉之後。」

按《金史宣宗本紀》:三年秋九月辛未,命司屬令和尚 等護治鞏國公按春第,上謂宰臣曰:「按春所為不慎, 或至犯法,舍之則理所不容,治之則失親親之道,但 當設官以防之耳。」按春尋以不法謫博州防禦使。冬 十月甲辰,詔求廣平郡王承暉之後,得其猶子歷亭 縣丞永懷,以為器物直長。

興定元年春正月丙申皇子平章政事濮王守純授世襲東平府路三屯猛安

按《金史宣宗本紀》云云。

興定三年春閏月庚子,皇子平章政事濮王守純進 封英王。

按《金史宣宗本紀》云云。是年閏三月

興定四年。冬十一月戊戌,詔「復《衛紹王》王爵。」

按《金史宣宗本紀》云云。

哀宗天興元年封訛可為曹王以鐵券虎符信牌御衣賜越王

按《金史哀宗本紀》:天興元年「春三月丁亥,大元軍平 中京。甲午,大元遣使自鄭州來諭降。庚子,封荊王子 訛可為曹王,議以為質密國公。璹以曹王幼,請代行, 上慰遣之,不聽其代。秋閏月戊申朔,遣使以鐵券一、 虎符六、大信牌十、織金龍文御衣賜越王。」是年閏九月

元制,班爵八等,封王以印章為輕重,又為備置僚屬, 而分地歲賜,恩禮最渥。

按《元史百官志》:「爵八等:王,正一品;郡王,從一品;國公, 正二品;郡公,從二品;郡侯,正三品;郡侯,從三品;郡伯, 正四品;郡伯,從四品;縣子,正五品;縣男,從五品。」諸 王傅官,寬徹不花。太子至齊王位下,凡四十五王,每 位下各設王、傅、傅、尉、司馬三員,傅、尉惟寬徹不花、也 不干、斡羅溫三王有之。自此以下,皆稱府尉,別於王 傅之下,司馬之上,而三員並設,又多寡不同,或少至 一員,或多至三員者。齊王則又獨設王傅一員。內 史府,秩正二品;內史九員,正二品;中尉六員,正三品; 司馬四員,正四品;諮議二員,從五品;記室二員,從六 品;照磨兼管勾承發架閣庫,從八品;掾史八人,譯史 四人,知印、通事各二人,宣使五人,典吏二人。至元二 十九年,封晉王於太祖四斡耳朵之地,改王傅為內 史,秩從二,置官十四員。延祐五年,陞正二品,給印,分 司京師,并分置官屬。延慶司,秩正三品,掌王府祈 禳之事。使三員,正三品;同知二員,正四品;典簿一員, 從七品;令史二人,譯史、知印、通事各一人,奏差二人。 至元二十七年,置斷事官,秩正三品,理王府詞訟 之事。斷事官一十六員,正三品,經歷、知事各一員,令 史三人。典軍司,秩從七品。掌控鶴百二十有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