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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大政紀》二十七年三月甲寅。命韓王瀋王分道 省視秦晉燕周齊王。上以二王年少。欲其遊覽諸王 國。以敦孝友之情。十月己丑。詔停岷王宮殿工。諭工 部曰:「邊境土木之工。必度時量力。順民情而後為之。 時可為而財力不足不為也。財有餘而民不欲不為 也必有其時。有其財而民樂於趨事,然後為之,則事 易舉。今雲南土曠民稀,軍餉轉輸,民力甚勞苦。若復 加興造之役,非惟時力未可,於民亦有所不欲。岷府 姑為棕亭以居,俟十五年後,民富力紓,作之未晚。爾 工部遣人馳驛往諭雲南守臣,罷其役。」

洪武二十八年,詔停造遼王宮室,襲封秦王世子。更 定諸王以下封爵冊寶及歲支祿米之制,賜以《祖訓》。 又擬「各王《世系》」為二十字。定靖江王庶子稱謂及官 員入見之禮。

按《明大政紀》二十八年四月,詔停造遼王宮室。敕武 定侯郭英:「遼東軍務物情來者多言其艱苦,況邊境 營繕,不宜盡力以困之。今役作軍士皆強悍勇力善 戰之人,勞苦過多,心必懷叛,故往往逃伏草野山澤 間,乘間劫掠。近者高麗表奏,言多不實,朕已命有司 究之。聞彼自國中至鴨綠江衝要處,所儲軍糧,每驛 有一萬二萬石,或七八萬十數萬石,東寧等國皆使 人誘之入境,此其意必有深謀。朕觀高麗自古常與 中國爭戰。昔漢、唐時,遼東地方皆為其所有,直抵永 平之境,恃遠不臣,時時弄兵,自古無狀。今遼東乏糧, 軍士饑困,倘不即發沙嶺倉廩賑之,必啟高麗招誘 逋逃之心,非至計也。使高麗出二十萬人以相警,諸 軍何以應之?今營繕造作暫宜停止,且令立營屋以 居,十年之後再為之。古人有言:『人勞乃易亂之源』。深 可念也。」辛未,諭禮部尚書任亨泰議《秦王世子襲爵 禮》。上曰:「秦王既沒,國事無統。世子長成,宜命襲爵。爾 其集議以聞。」亨泰同翰林諸臣議:「漢諸王薨,遣使者 立嗣子為王,則元冠衰絰,素服以承詔事,反喪服。又 諸侯受天子之命,亦宜服其命服。使者出,反喪,即位 而哭,既合於禮,且協人情。」詔依服《命服禮》行之。六月 丙寅,遣前軍都督府謝彥、通政使來徵,奉金冊、冕服、 特節往陝西,冊秦世子尚炳為秦王。八月戊子,詔更 定皇太子、親王封爵、冊寶之制。閏九月,詔更定親王 歲支祿米量減,以資軍國之用:親王萬石,郡王二千 石,鎮國將軍一千石;輔國將軍八百石,奉國將軍六 百石;鎮國中尉四百石,輔國中尉三百石;奉國中尉 二百石;郡主及儀賓八百石;縣主及儀賓六百石;郡 君及儀賓四百石;縣君及儀賓三百石;鄉君及儀賓 二百石。重定《皇明祖訓》成,其目仍舊。更「箴《戒章》為首 章,命大書揭於右順門內西南廊下。既而遣使詔諸 王至京,諭以減祿米之故,以《祖訓》賜之。十月,上定東 宮諸王世系,各擬二十字為一世,以『其』」字為命名之 首。其下一字,則臨時所議以為二名,編入《玉牒》。至二 十世後,復擬續增。

按《明會典》,靖江王府,二十八年,令靖江王庶子稱「王 子」,發放言語稱「裔旨」,一應官員人等參見并時節慶 賀,常服行四拜禮,常見行一拜禮,不叩頭。 令晉、燕、 楚、蜀、湘府給祿米如數。代、肅、慶、遼各府,遠在邊,民少 賦薄,歲且給五百石,齊府一千石。嗣秦王幼,其應用 米石,有司月進。 凡親王位下,各擬名二十字,日後 生子及孫,即以上聞,付宗人府。所立雙名,每一世取 一字以為「上」字,其下一字,臨時隨意選擇,編入《玉牒》。 至二十世後,照例續添,永為定式。「下」字俱用五行,偏 旁者以火、土、金、水、木為序,惟靖江王府不拘。

《秦王位下》 「尚志公,誠秉,惟懷敬誼存。輔嗣資廉直, 匡時永信惇。」

《晉王位下》: 「濟美鍾奇表,知新慎敏求。審心咸景慕, 述學繼前修。」

燕王位下:今為帝系高瞻祁見祐,厚載翊常由。慈和怡伯 仲,簡靖迪先猷。

《周王位下》, 有子同安睦,勤朝在肅恭。紹倫敷惠潤, 昭恪廣登庸。

《楚王位下》 孟季均,榮顯英華蘊盛容。「宏才升博衍, 茂士立全功。」

《齊王位下》 「賢能長可慶,睿智實堪宗。養性期淵雅, 寅思復會通。」

《魯王位下 肇》「泰陽當健觀,頤壽以弘。振舉希兼達, 康莊遇本寧。」

《蜀王位下》 「悅友申賓讓,承宣奉至平。懋進深滋益, 端居務穆清。」

《湘王位下》 「久鎮開方岳,揚威謹禮儀。剛毅循超卓, 權衡素自持。」

《代王位下》: 「遜仕成聰俊,充廷鼐鼎彝,傳貽連秀郁, 炳燿壯洪基。」

《肅王位下》, 「瞻祿貢真弼,縉紳識烈忠。曦暉躋富運, 凱諫處恆隆。」

《遼王位下》: 「貴豪恩寵致」,憲術儼尊儒。雲仍「祺保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