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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王寘改封平昌王。按出《帝本紀》。」帝諱脩,廣平武 穆王懷之第三子也,始封汝陽縣開國公,永安三年 封「《平陽王》,中興二年夏四月戊子,即皇帝位。」

前廢帝普泰元年改建長廣王曄沛郡王欣封國封皇弟永業皇子子恕皆為王按魏書前廢帝本紀普泰元年春三月癸酉封長廣

王曄為東海王。詔「特進、車騎大將軍沛郡王欣為太 傅、司州牧,改封淮陽王。」秋九月癸巳,封皇弟永業為 高密王,皇子子恕為渤海王。

出帝永熙元年封後廢帝為安定郡王南陽王寶炬坐事降歸第封元寧為高平王以沛王欣為廣陵王而以沛郡王封前廢帝子渤海王子恕

按《魏書後廢帝本紀》,「中興二年夏四月辛巳遜位。太 昌元年五月封安定郡王,邑一萬戶。」按《出帝本紀》, 「中興二年,夏四月戊子,即帝位,詔改中興二年為太 昌元年。六月丁卯,太尉公、司州牧、南陽王寶炬坐事 降為驃騎大將軍,開府,王如故,歸第,令羽林衛守。秋 八月丁卯,以西中郎將元寧為高平王。九月癸丑,以 太」師沛王欣為廣陵王。前廢帝子渤海王子恕改封 沛郡王。冬十二月丁亥,改太昌為永興,以太宗號,尋 改為永熙按《孝靜帝本紀》,「宇文黑獺既害出帝,乃 以南陽王寶炬僭尊號。」

永熙三年。春二月壬午。以驃騎將軍。左衛將軍元斌 之。為潁昌王。夏四月辛未。高平王寧。坐事降爵為公 按《魏書出帝本紀》云云。

孝靜帝天平二年秋七月甲戌封汝南王悅孫綽為琅邪王

按:《魏書孝靜帝本紀》云云。

興和元年春三月甲寅朔封常山郡王邵第二子曜為陳郡王

按:《魏書孝靜帝本紀》云云。

興和二年夏閏月己丑,封皇子景植為宜陽王,皇弟 威為《清河王》,謙為潁川王。

按:《魏書孝靜帝本紀》云云。是年閏五月

興和四年夏六月丙申,復前侍中、《樂浪王忠爵》。丁酉, 復《陳留王景皓》《常山王紹宗》《高密王永業》爵。

按:《魏書孝靜帝本紀》云云。

武定元年夏四月封彭城王韶弟襲為武安王六月戊寅封前員外散騎侍郎元長春為南郡王

按:《魏書孝靜帝本紀》云云。

《武定》二年秋九月甲申,太師《咸陽王坦》坐事免以王 還第。

按:《魏書孝靜帝本紀》云云。

北齊

北齊制,王以下五等之爵,而皇子王則位三公上。其 府僚自師以下,悉如梁制,而國官則遞降不一。 按《隋書百官志》:「後齊制,官王位列大司馬上,非親王 則位在三公下,置師一人。餘官大抵與梁制不異。其 封內之調,盡以入臺,三分食一,公已下四分食一。皇 子王國,置郎中令,大農中尉、常侍各一人,侍郎二人, 上中」下三將軍各一人,上中大夫各二人,防閣四人, 典書、典祠、學官、典衛等令各一人,齋帥四人,食官、廐 牧長各一人,典醫丞二人,典府丞一人,執書二人,謁 者四人,舍人十人等員。諸王國,則加有陵長、廟長、常 侍各一人,而無中將軍員。上、中大夫各減一人。諸公 又減諸王防閣、齋帥、典醫丞等員。諸侯伯「子、男國,又 減諸公國將軍、大夫員。王為第一品;開國郡公為從 一品;散郡公、開國縣公為第二品;散縣公、開國縣侯 為從二品;散縣侯、開國縣伯為第三品;散縣伯為從 第三品;開國縣子為第四品;散縣子為從第四品;開 國縣男為第五品;開國鄉男、散縣男為從第五品。 按《禮儀志》,『後齊冊,諸王以臨』」軒日上水一刻,吏部令 史乘馬《齎召》版詣王第,王乘高車,鹵簿至東掖門止。 乘軺車,既入,至席,尚書讀冊訖以授王,又授章綬。事 畢,乘軺車入鹵簿,乘高車詣閶闔門,伏闕表謝。報訖, 拜廟,還第。就第,則鴻臚卿持節,吏部尚書授冊,侍御 史授節,使者受而出。乘軺車,持節詣王第,入就西階, 東面。王入,立於東階,西面。使者讀冊,博士讀版,王俛 伏,興,進受冊章、綬、茅土,俛伏,三稽首,還本位,謝如上 儀。在州鎮,則使者受節冊,乘軺車,至州如王第。諸 王五等開國太妃、妃恭拜冊,軸一枚,長二尺,以白練 衣之。用竹簡十二枚,六枚與軸等,六枚,長尺二寸,文 出《集書》,書皆篆字。哀冊、贈冊亦同。諸王五等開國 及「鄉男恭拜」,以其封國所在方,取社壇方面土,包以 白茅,內青箱中,函方五寸,以青塗飾封授之,以為國 社。清河中著《令》,定制:凡東西南北四藩諸國王章, 上藩用中金,中藩用下金,下藩用銀,並方寸、龜鈕。諸 王,纁朱綬,四采赤、黃、縹、紺,純朱質,纁文織,長二丈一 尺,二百四十首,廣九寸。開國郡縣公、散郡縣公,元朱 綬,四采,元赤縹紺,朱質,元文織,長一丈八尺,百八十 首,廣八寸。開國縣侯伯、散縣侯伯,青朱綬,四采,青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