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而作,故首言『明大命于妹邦』,其自為一書無疑。」 按吳氏分篇引證,固為明甚。但既謂「專誥毖妹邦」 ,不應有「乃穆考文王」 之語意《酒誥》專為妹邦而作,而妹邦在康叔封圻之內,則明大命之責,康叔實任之,故篇首專以「妹邦」 為稱。至中篇始名康叔以致誥。其曰「尚克用文王教」 者,亦申言首章文王誥毖之意。其事則主於妹邦,其書則付之康叔。雖若二篇,而實為一書;雖若二事,而實相首尾,反覆參究,蓋自為書之一體也。
按《梓材》:「王曰:『封,以厥庶民暨厥臣達大家,以厥臣達 王。惟邦君,汝若恆越曰:『我有師師、司徒、司馬、司空、尹 旅曰:『予罔厲殺人,亦厥君先敬勞,肆徂厥敬勞,肆往 姦宄殺人,歷人宥,肆亦見厥君事,戕敗人宥。王啟監 厥亂為民,曰:無胥戕,無胥虐,至于敬寡,至于屬婦,合 由以容。王其效邦君越御事,厥命曷以引養引恬,自』』』」 古王若茲,監罔攸辟,惟曰若稽田,既勤敷菑,惟其陳 修為厥疆畎,若作室家,既勤垣墉,惟其塗塈茨;若作 梓材,既勤樸斲,惟其塗丹雘。今王惟曰:先王既勤用 明德,懷為夾庶邦,享作兄弟,方來亦既用明德,后式 典集庶邦,丕享皇天,既付中國民,越厥疆土于先王。 肆王惟德用和,懌先後迷民用懌。先王受命,己若茲 監惟曰:「欲至于萬年,惟王子子孫孫永保民。」
〈蔡傳〉亦武王誥康叔之書,諭以治國之理,欲其通上下之情,寬刑辟之用。而篇中有梓材二字,比稽田「作室」為雅,故以為簡編之別,非有他義也。今文古文皆有。按此篇文多不類。自「今王惟曰」以下,若人臣進戒之辭。以《書》例推之,「曰今王惟曰」者,猶《洛誥》之「今王即命曰」也。「肆王惟德用」者,猶《召誥》之「肆惟王其疾敬德」,王其德之用也。「己若茲監」者,猶《無逸》「嗣王其監于茲」也。「惟王子子孫係,永保民」者,猶《召誥》「惟王受命無疆惟休」也。反覆參考,與周公、召公進戒之言若出一口。意者,此篇得於簡篇斷爛之中,文既不全,而進戒爛簡,有用明德之語,編書者以與「罔厲殺人」等意合。又《武王之誥》有曰「王曰監」云者,遂以為文意相屬,編次其後,而不知前之所謂「王」者,指先王而言,非若今王之為自稱也;後之所謂「監」者,乃「監視」之「監」,而非「啟監」之「監」也,其非命康叔之書亦明矣。讀《書》者優游涵泳,沈潛反覆,繹其文義,審其語脈,一篇之中,前則「尊諭卑」之辭,後則「臣告君」之語,蓋有不可得而強合者矣。
按《詩經註疏邶鄘衛譜》:「邶鄘衛者,商紂畿內方千里 之地,其封域在《禹貢》冀州太行之東,北踰衡漳,東及 兗州桑土之野。周武王伐紂,以其京師封紂子武庚 為殷後。庶殷頑民,被紂化日久,未可以建諸侯,乃三 分其地,置三監,使管叔、蔡叔、霍叔尹而教之。自紂城 而北,謂之邶,南謂之鄘,東謂之衛。」武王既喪,管叔及 其群弟,見周公將攝政,乃流言於國曰:「公將不利於 孺子。」周公避之。居東都二年秋,大熟未穫,有雷電疾 風之異。及後成王悅而迎之,反而遂居攝。三監導武 庚叛成王。既黜殷命,殺武庚,復伐三監,更於此三國 建諸侯,以殷餘民封康叔於衛,使為之長。後世子孫 稍并二國,混而名之。七世至頃侯,當周夷王時,衛國 政衰,變風始作。故作者各有所傷,從其國本而異之, 為《邶、鄘》《衛》之詩焉。 按《朱子集註》:「邶、鄘、衛,三國名,在 《禹貢》冀州。西阻太行,北逾衡、漳,東南跨河,以及兗州 桑土之野。及商之季,而紂都焉。武王克商,分自紂城 朝歌而北謂之邶,南謂之鄘,東謂之衛,以封諸侯。」邶 鄘不詳其始封衛,則武王弟康叔之國也。衛本都河 北,朝歌之東,淇水之北,百泉之南,其後不知何時并 得邶、鄘之地。至懿公為狄所滅,戴公東徙渡河,野處 漕邑。文公又徙居於楚丘。朝歌故城,在今衛州衛縣 西二十二里,所謂殷墟。衛故都即今衛縣。漕、楚丘皆 在滑州。大抵今懷、衛、澶、相、滑、濮等州,開封、大名府界, 皆衛境也。
按《左傳定公四年》:「衛子魚曰:『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 選建明德以藩屏周,分康叔以大路、少帛、綪茷、旃旌、 大呂,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錡氏、樊氏、饑氏、終葵 氏。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取於有閻 之土,以共王職;取於相土之東都,以會王之東蒐。聃 季授土,陶叔授民,命以《康誥》,而封於殷虛。皆啟以商 政,疆以周索』。」
按《史記·周本紀》:「武王崩,太子誦代立,是為成王。成王 少周,初定天下。周公恐諸侯畔周公,乃攝行政當國。 管叔、蔡叔群弟疑周公與武庚作亂畔周,周公奉成 王命伐誅武庚、管叔,放蔡叔,以微子開代殷後,國於 宋,頗收殷餘民以封武王少弟,封為衛康叔。」按《衛 康叔世家》,衛康叔名封,周武王同母少弟也。其次尚 有冉季,冉季最少。武王已克殷,紂復以殷餘民封紂 子武庚祿父,比諸侯,以奉其先祀勿絕。為武庚未集, 恐其有賊心。武王乃令其弟管叔、蔡叔傅相武庚祿 父,以和其民。武王既崩,成王少,周公旦代成王治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