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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褊小,老夫耄矣,無能為也。此二人者,實弒寡君,敢即

圖之。」陳人執之,而請涖於衛。九月,衛人使右宰醜涖 殺州吁于濮,石碏使其宰獳羊肩涖殺石厚于陳。君 子曰:「石碏,純臣也,惡州吁而厚與焉。大義滅親,其是 之謂乎!」衛人逆公子晉於邢。冬十二月,宣公即位。《書》 曰「衛人立晉」,眾也。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桓公十三年,鄭伯弟段攻其兄, 不勝,亡,而州吁求與之友。十六年,州吁收聚衛亡人 以襲殺桓公,州吁自立為衛君。為鄭伯弟段欲伐鄭, 請宋、陳、蔡與俱,三國皆許州吁。州吁新立,好兵,弒桓 公,衛人皆不愛。石碏乃因桓公母家於陳,詳為善州 吁。至鄭郊,石碏與陳侯共謀,使右宰醜進食,因殺州」 吁于濮,而迎桓公弟晉於邢而立之,是為宣公。 桓王三年夏四月,葬衛桓公。鄭人侵衛,衛以燕師伐 鄭,敗績。秋,衛師入郕。

按《春秋》,隱公五年,鄭侵衛,衛伐鄭不書。按《左傳》,五 年夏,葬衛桓公。衛亂,是以緩。四月,鄭人侵衛牧,以報 東門之役。衛人以燕師伐鄭,鄭祭足、原繁、洩駕以三 軍軍其前,使曼伯與子元潛軍軍其後。燕人畏鄭,三 軍而不虞制人。六月,鄭二公子以制人敗燕師於制 北。君子曰:「不備不虞,不可以師。」衛之亂也。郕人侵衛, 故衛師入《郕》。

桓王六年春,宋公、衛侯遇于垂。秋七月庚午,宋公、齊 侯、衛侯盟于瓦屋。

按《春秋》隱公八年。按《左傳》,「八年春,齊侯將平宋衛, 有會期。宋公以幣請於衛,請先相見。衛侯許之,故遇 于犬丘。夏四月,齊人卒。平宋、衛於鄭。秋,會於溫,盟于 瓦屋,以釋東門之役,禮也。」

桓王八年「秋,宋人、衛人入鄭。宋人、蔡人、衛人伐戴,鄭 伯伐取之。」

按《春秋》隱公十年。按《左傳》,九年「夏,宋公不王。鄭伯 為王左卿士,以王命討之,伐宋。」秋鄭人以王命來告 伐宋。冬,公會齊侯于防,謀伐宋也。「十年春王正月,公 會齊侯、鄭伯于中丘,癸丑盟於鄧,為師期。夏五月,羽 父先會齊侯、鄭伯伐宋。六月戊申,公會齊侯、鄭伯於 老桃。壬戌,公敗宋師於菅。庚午鄭師入郜。辛未歸於 我。」庚辰,鄭師入防。辛巳,歸於我。蔡人、衛人、郕人不會 王命。秋七月庚寅,鄭師入郊。猶在郊,宋人、衛人入鄭。 蔡人從之伐戴。八月壬戌,鄭伯圍戴。癸亥,克之,取三 師焉。宋、衛既入鄭,而以伐戴召蔡人,蔡人怒,故不和 而敗。

桓王十一年「夏,齊侯、衛侯胥命于蒲。」

按《春秋》桓公三年。按《左傳》,三年「夏,齊侯、衛侯胥命 于蒲,不盟也。」

桓王十三年秋蔡人、衛人、陳人從王伐鄭。

按《春秋》桓公五年。按《左傳》:五年夏,王奪鄭伯政,鄭 伯不朝。秋,王以諸侯伐鄭。鄭伯禦之。王為中軍,虢公 林父將右軍,蔡人、衛人屬焉。周公黑肩將左軍,陳人 屬焉。鄭子元請為左拒以當蔡人,衛人為右拒以當 陳人,曰:「陳亂,民莫有鬥心,若先犯之,必奔。王卒顧之, 必亂。蔡、衛不枝,固將先奔,既而萃於王卒,可以集事。」 從之。曼伯為右拒,祭仲足為左拒,原繁、高渠彌以中 軍奉公,為《魚麗》之陳,先偏後伍,伍承彌縫。戰于繻葛, 命二拒曰:動而鼓。蔡、衛、陳皆奔,王卒亂。鄭師合以 攻之,王卒大敗。祝聃射王中肩,王亦能軍。祝聃請從 之。公曰:「君子不欲多上人,況敢凌天子乎?苟自救也, 社稷無隕多矣。」夜,鄭伯使祭足勞王,且問左右。 桓王十八年秋,魯侯會衛侯于桃丘,弗遇。冬十二月 丙午,齊侯、衛侯、鄭伯與魯戰于郎。

按《春秋》桓公十年。按《左傳》,十年冬,齊、衛、鄭來戰于 郎,我有辭也。初,北戎病,齊諸侯救之,公鄭子忽有功 焉。齊人餼諸侯,使魯次之。魯以周班後鄭,鄭人怒,請 師於齊。齊人以衛師助之,故不稱侵伐。先書齊衛,王 爵也。

桓王十九年「春正月,齊人、衛人、鄭人盟于惡曹。秋九 月,鄭忽奔出衛。衛侯使盜殺子伋及壽。」

按《詩經邶風新臺》篇:「新臺有泚,河水瀰瀰。燕婉之求, 籧篨不鮮。新臺有洒,河水浼浼。燕婉之求,籧篨不殄。 魚網之設,鴻則離之。燕婉之求,得此戚施。」

《新臺》,刺衛宣公也。納伋之妻,作新臺于河上而要之,國人惡之,而作是詩也。

按《二子乘舟》篇:「二子乘舟,汎汎其景。願言思子,中心 養養。二子乘舟,汎汎其逝。願言思子,不瑕有害。」

《二子乘舟》,思伋、壽也。衛宣公之二子,爭相為死,國人傷而思之,作是詩也。

按《春秋》桓公十一年,「盜殺衛侯子伋。壽」不書。 按《左 傳》,十一年:「秋九月丁亥,鄭昭公奔衛。初,衛宣公烝於 夷姜,生急子,屬諸右公子,為之娶於齊而美,公取之, 生壽及朔,屬壽於左公子。夷姜縊,宣姜與公子朔構 急子。公使諸齊,使盜待諸莘,將殺之。壽子告之使行, 不可,曰:『棄父之命,惡用子矣。有無父之國,則可也』。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