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飲以酒,壽子載其旌以先,盜殺之。急子至,曰:「我之 求也此何罪,請殺我乎!」又殺之。二公子故怨惠公。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宣公十八年,初,宣公愛夫人夷 姜,夷姜生子伋,以為太子,而令右公子傅之。右公子 為太子取齊女,未入室,而宣公見所欲為太子婦者, 好說而自取之,更為太子取他女。宣公得齊女,生子 壽,子朔令左公子傅之。太子伋母死,宣公正夫人與 朔共讒惡太子伋。宣公自以其奪太子妻也,心惡太 子,欲廢之。及聞其惡,大怒,乃使太子伋於齊,而令盜 遮界上殺之,與太子《白旄》而告界盜見持《白旄》者,殺 之且行。子朔之兄,壽太子異母弟,知朔之惡太子,而 君欲殺之,乃謂太子曰:「界盜見太子白旄,即殺太子, 太子可毋行。」太子曰:「逆父命求生,不可。」遂行。壽見太 子不止,乃盜其白旄而先馳至界,界盜見其驗即殺 之。壽已死,而太子伋又至,謂盜曰:「所當殺乃我也。」盜 并殺太子伋以報宣公。宣公乃以子朔為太子。 桓王二十年冬十一月丙戌衛侯晉卒,太子朔立。 按《春秋》桓公十二年。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宣公十九年卒,太子朔立,是為 惠公。」
桓王二十一年春二月己巳,魯侯及齊侯、宋公、衛侯、 燕人戰。齊師、宋師、衛師、燕師敗績。三月,葬衛宣公。 按《春秋》桓公十三年。 按《左傳》,十三年春,宋多責賂 於鄭,鄭不堪命,故以紀魯及齊與宋、衛、燕戰,不書所 戰後也。
桓王二十二年「冬十二月丁巳,宋人以齊人、蔡人、衛 人、陳人伐鄭。」
按《春秋》桓公十四年。 按《左傳》,十四年冬,「宋人以諸 侯伐鄭,報宋之戰也。」
桓王二十三年「冬十一月,宋公、魯侯、衛侯、陳侯會于。」 伐鄭。 按《春秋》桓公十五年。 按《左傳》,十五年春,祭仲專。鄭 伯患之,使其壻雍糾殺之,將享諸郊。雍姬知之,謂其 母曰:「父與夫孰親?」其母曰:「人盡夫也。父一而已,胡可 比也?」遂告祭仲曰:「雍氏舍其室而將享子於郊。吾惑 之,以告。」祭仲殺雍糾,尸諸周氏之汪。公載以出,曰:「謀 及婦人,宜其死也。」夏,厲公出奔蔡。六月乙亥,昭公入。 秋,鄭伯因櫟人殺檀伯而遂居櫟。冬,會于「謀伐鄭」, 將納厲公也。弗克而還。
莊王元年春正月,宋公、魯侯、蔡侯、衛侯會于曹。夏四 月,宋公、魯侯、衛侯、陳侯、蔡侯伐鄭。冬十一月,衛侯朔 出奔齊。
按《春秋》桓公十六年。 按《左傳》,十六年「春正月,會于 曹,謀伐鄭也。」夏,伐鄭。「冬十一月,左公子洩,右公子職 立公子黔牟,惠公奔齊。」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左右公子不平朔之立也,惠公 四年,左右公子怨惠公之讒,殺前太子伋而代立,乃 作亂,攻惠公,立太子伋之弟黔牟為君,惠公奔齊。」 莊王二年「秋八月,宋人、魯人、衛人伐邾。」
按《春秋》桓公十七年。 按《左傳》,十七年春,「盟于黃,平 齊紀,且謀衛故也。秋,伐邾,宋志也。」
莊王六年春,王正月,魯公子溺會齊師伐衛。
按:《春秋》莊公三年。
莊王八年「冬,魯侯、齊人、宋人、陳人、蔡人伐衛。」
按《春秋》莊公五年。 按《左傳》,五年冬伐衛,納惠公也。 莊王九年「春正月,王人子突救衛。」「夏六月,衛侯朔人 于衛。冬,齊人歸衛俘于魯。」
按《春秋》莊公六年。 按《左傳》:六年,春,王人救衛。夏,衛 侯入,放公子黔牟於周,放甯跪於秦,殺左公子洩、右 公子職,乃即位。君子以二公子之立黔牟為不度矣。 夫能固位者,必度於本末,而後立衷焉。不知其本不 謀,知本之不枝弗強。《詩》云:「本枝百世。」冬,齊人來歸衛 寶。文姜請之也。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衛君黔牟立八年,齊襄公率諸 侯奉王命共伐衛,納惠公,誅左右公子。衛君黔牟奔 于周,惠公復立。」惠公三年,出亡,亡八年復入,與前通 年凡十三年矣。
莊王十五年,「宋猛獲奔衛,宋人請之,衛人歸猛獲。」 按《春秋》不書。 按《左傳莊公十二年》秋,「宋萬弒閔公 于蒙澤,遇仇牧於門,批而殺之。遇太宰督於東宮之 西,又殺之。立子游。群公子奔蕭,公子御說奔亳。南宮 牛猛獲帥師圍亳。冬十月,蕭叔大心及戴、武、宣、穆、莊 之族以曹師伐之,殺南宮牛於師,殺子游於宋,立桓 公,猛」獲奔衛,南宮萬奔陳,以乘車輦其母,一日而至。 宋人請猛獲於衛,衛人欲勿與,石祁子曰:「不可。天下 之惡一也,惡於宋而保於我,保之何補?得一夫而失 一國,與惡而棄好,非謀也。」衛人歸之,亦請南宮萬于 陳,以賂陳人。使婦人飲之酒,而以犀革裹之。比及宋, 手足皆見,宋人皆醢之。
釐王二年「冬,單伯、齊侯、宋公、衛侯、鄭伯會于鄄。冬,鄭 公父定叔奔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