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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三十卷目錄

 宗藩部彙考二十二

  周五

  魯二

官常典第三十卷

宗藩部彙考二十二

周五

魯二

釐王元年冬,齊侯、魯侯盟于柯。

按《春秋》莊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三年冬,盟于柯,始 及齊平也。按《公羊傳》,冬,公會齊侯盟于柯。何以不 日?易也。其易奈何?桓之盟不日,其會不致,信之也。其 不日何以始乎?此?莊公將會乎桓,曹子進曰:「『君之意 何如』?莊公曰:『寡人之生,則不若死矣』。曹子曰:『然則君 請當其君,臣請當其臣』。莊公曰:『諾』。」於是會乎桓。莊公 升壇,曹子手劍而從之。管子進曰:「君何求乎?」曹子曰: 「城壞壓竟,君不圖與。」管子曰:「然則君將何求?」曹子曰: 「願請汶陽之田。」管子顧曰:「君許諾。」桓公曰:「諾。」曹子請 盟,桓公下與之盟。已盟,曹子摽劍而去之。要盟可犯, 而桓公不欺;曹子可讎,而桓公不怨。桓公之信著乎 天下,自《柯》之盟始焉。

按《史記魯周公世家》:「十三年,魯莊公與曹沫會齊桓 公于柯。曹沫刦齊桓公,求魯侵地,已盟而釋桓公。桓 公欲背約,管仲諫,卒歸魯侵地。」

釐王三年夏魯夫人姜氏如齊。

按:《春秋》莊公十五年。

釐王四年「冬十二月,齊侯、宋公、魯侯、陳侯、衛侯、鄭伯、 許男、曹伯、滑伯、滕子同盟于幽。」

按《春秋莊公十六年》。按《左傳》十六年冬,「同盟于幽, 鄭成也。」

《釐王五年》「春,齊人執鄭詹。秋,鄭詹自齊逃于魯。」 按《春秋》莊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七年春「齊人執鄭 詹。鄭不朝也。」

惠王元年「夏,魯侯追戎于濟西。秋,魯有蜮。」

按《春秋》莊公十八年。按《左傳》十八年夏,「公追戎于 濟西。」不言其來,諱之也。秋,有蜮,為災也。

惠王二年「秋,魯公子結媵陳人之婦于鄄,遂及齊侯、 宋公盟。魯夫人姜氏如莒。冬,齊人、宋人、陳人伐魯西 鄙。」

按《春秋》莊公十九年。按《公羊傳》,「秋,公子結媵陳人 之婦于鄄,遂及齊侯、宋公盟。媵者何?諸侯娶一國,則 二國往媵之,以姪娣從。姪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 也。諸侯壹聘九女,諸侯不再娶。媵不書,此何以書?為 其有遂事書。大夫無遂事,此其言遂何?《聘禮》,大夫受 命不受辭,出竟有可以安社稷利國家者,則專之可 也。」

先是,鄄、幽之會,公皆不至,公子結出竟遭齊、宋,欲深謀伐魯,故專矯君命而與之盟,除國家之難,全百姓之命,故善而詳錄之。先書「地」,後書「盟」者,明出竟乃得專之也。

惠王三年春二月,魯夫人姜氏如莒。

按:《春秋》莊公二十年。

惠王四年「秋七月戊戌,魯夫人姜氏薨。」

按:《春秋》莊公二十一年。

惠王五年春正月,魯肆大眚。癸丑,葬魯夫人文姜。「秋 七月丙申,齊高傒、魯人盟于防。」冬,魯侯如齊納幣。 按《春秋》莊公二十二年,按《穀梁傳》,冬公如齊納幣。 納幣,大夫之事也。禮有納采,有問名,有納徵,有告期。 四者備而後娶,禮也。公之親納幣,非禮也,故譏之。 惠王六年春,祭叔聘于魯。夏,魯侯如齊觀社。楚人聘 于魯。齊侯、魯侯遇于穀。蕭叔朝于魯。秋,魯丹桓宮楹。 冬十二月甲寅,齊侯、魯侯盟于扈。

按《春秋》莊公二十三年。按《左傳》二十三年夏,公如 齊觀社,非禮也。曹劌諫曰:「不可。夫禮所以整民也,故 會以訓上下之則,制財用之節,朝以正班爵之義,帥 長幼之序,征伐以討其不然。諸侯有王,王有巡狩,以 大習之,非是,君不舉矣。君舉必書,書而不法,後嗣何 觀?」

按《國語》,嚴公如齊觀社。曹劌諫曰:「不可。夫禮,所以正 民也。是故先王制諸侯,使五年四王一相朝也。終則 講於會,以正班爵之義,帥長幼之序,訓上下之則,制 財用之節,其間無由荒怠。夫齊棄太公之法而觀民 於社,君為是舉而往觀之,非故業也,何以訓民?土發 而社助時也,收攟而烝納要也。今齊社而往觀旅,非 先王之訓也。天子祀上帝,諸侯會之,受命焉。諸侯祀 先王,先公卿大夫佐之,受事焉。臣不聞諸侯之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