祀也,祀又不法,君舉必書。書而不法,後嗣何觀?」公不 聽,遂如齊。
惠王七年春三月,魯刻《桓宮桷》。夏,魯侯如齊逆女。秋, 魯侯自齊歸。八月丁丑,魯夫人姜氏入。戊寅,魯大夫 宗婦覿,用幣。冬,魯大水。
按《春秋》,莊公二十四年;按《左傳》,二十四年春,刻其 桷,皆非禮也。御孫諫曰:「臣聞之:儉,德之共也;侈,惡之 大也。先君有共德,而君納諸大惡,無乃不可乎?」秋,哀 姜至,公使宗婦覿,用幣,非禮也。御孫曰:「男贄大者玉 帛,小者禽鳥,以章物也。女贄不過榛栗棗脩,以告虔 也。今男女同贄,是無別也。男女之別,國之大節也。而 由」夫人亂之,無乃不可乎。
惠王八年春,陳侯使女叔聘于魯。「夏六月辛未朔,日 有食之,鼓用牲于社。魯伯姬歸于杞。秋,魯大水,鼓用 牲于社于門。」冬,魯公子友如陳。
按《春秋》莊公二十五年。按《左傳》,二十五年春,陳女 叔來聘,始結陳好也。嘉之故不名。夏,六月辛未朔,日 有食之,鼓用牲于社,非常也。唯正月之朔,慝未作,日 有食之,於是乎用幣于社,伐鼓于朝,秋,大水,鼓用牲 于社于門,亦非常也。凡天災有幣無牲,非日月之眚 不鼓。
惠王九年春,「魯侯伐戎。秋,魯侯、宋人、齊人伐徐。」 按《春秋》莊公二十六年。
惠王十年春,魯侯會杞伯姬于洮。夏六月,齊侯、宋公、 陳侯、魯侯、鄭伯同盟于幽。秋,魯公子友如陳,葬《原仲》。 冬,杞伯姬至魯。莒慶逆叔姬于魯。杞伯朝于魯。齊侯、 魯侯會于城濮。
按《春秋》莊公二十七年。按《左傳》二十七年,春,「公會 杞伯姬于洮。」非事也。天子非展義不巡守,諸侯非民 事不舉,卿非君命不越竟。夏,同盟于幽,陳、鄭服也。秋, 公子友如陳,葬原仲,非禮也。原仲,季友之舊也。冬,杞 伯姬來歸寧也。「凡諸侯之女,歸寧曰來,出曰來歸。夫 人歸寧曰如某,出曰歸於某。」按《公羊傳》,「原仲者何? 陳大」夫也。大夫不書葬,此何以書?通乎季子之私行 也。「何通乎季子之私行?辟內難也。君子辟內難而不 辟外難。」內難者何?公子慶父、公子牙、公子友皆莊公 之母弟也。公子慶父、公子牙通乎夫人以脅公,季子 起而治之,則不得與於國政,坐而視之則親,親固不 忍見也,故於是復請至於陳而葬原仲也。
惠王十一年「秋,荊伐鄭。魯侯、齊人、宋人救鄭。冬,魯築 郿。魯大無麥禾。魯臧孫辰告糴于齊。」
按《春秋》莊公二十八年。按《左傳》二十八年秋,楚令 尹子元以車六百乘伐鄭。諸侯救鄭,楚師夜遁。「冬,饑。 臧孫辰告糴于齊,禮也。築郿,非都也。凡邑有宗廟、先 君之主曰都,無曰邑,邑曰築,都曰城。」
按《國語》:魯饑,臧文仲言於嚴公曰:「夫為四鄰之援,結 諸侯之信,重之以婚姻,申之以盟誓,固國之艱急是 為;鑄名器,藏寶財,固民之殄病是待。今國病矣,君盍 以名器請糴於齊?」公曰:「誰使?」對曰:「國有饑饉,卿出告 糴,古之制也,辰也備卿。辰請如齊。」公使往。從者曰:「君 不命吾子,吾子請之,其為選事乎?」文仲曰:「賢者急病 而讓夷,居官者當事不避難,在位者恤民之患,是以 國家無違。今我不如齊,非急病也;在上不恤下,居官 而惰,非事君也。」文仲以鬯圭與玉磬如齊,告糴,曰:「天 災流行,戾於敝邑,饑饉薦降,民羸幾。卒大懼,殄周公、 太公之命,祀職貢業,事之不共而獲戾。不腆先君之 敝器,敢告滯積,以紓執事,以救敝邑,使能共職,豈唯 寡君與二三臣實受君賜。其周公、太公及百辟神祇, 實永饗而賴之。」齊人歸其玉而予之糴。
惠王十二年「春,魯新延廄。秋,魯有蜚。」「冬十二月,紀叔 姬卒于魯。魯城諸及防。」
按《春秋》莊公二十九年。按《左傳》,二十九年,春,「新作 延廄」,書,不時也。凡馬日中而出,日中而入,秋有蜚,為 災也。凡物不為災不書。冬十二月,城諸及防,書時也。 凡土功,龍見而畢務,戒事也。火見而致用,水昏正而 栽,日至而畢。
惠王十三年「夏,魯師次于成。」「秋八月癸亥,魯葬紀叔 姬。」「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冬,齊侯、魯侯 遇于魯濟。」
按《春秋莊公三十年》。按《左傳》,三十年冬,遇于魯濟, 謀山戎也,以其病燕故也。
惠王十四午春,魯築臺于郎。夏四月,魯築臺于薛。六 月,齊侯獻戎捷于魯。秋,魯築臺于秦。
按《春秋》莊公三十一年。按《左傳》三十一年:「夏六月, 齊侯來獻戎捷,非禮也。凡諸侯有四夷之功則獻于 王,王以警於夷,中國則否,諸侯不相遺俘。」
惠王十五年春,魯城小穀。「秋七月癸巳,魯公子牙卒。 八月癸亥,魯侯同薨,子般立。冬十月己未,子般卒,弟 啟方立。魯公子慶父奔齊。」
按《春秋》莊公三十二年。按《左傳》,三十二年春,城小 穀,為管仲也。初,公築臺臨黨氏,見孟任,從之閟,而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