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我先君河西地,醜莫大焉。獻公即位,鎮撫邊境,徙治櫟陽,且欲東伐,復穆公之故地,修穆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於心。賓客群臣,有能出奇計彊秦者,吾且尊官,與之分土。」 於是,衛公孫鞅聞之,乃西入秦。鞅,衛之庶孫也。好刑名之學,事魏相公叔痤。痤知其賢,未及進,會病,魏惠王往問之曰:「公叔病,如有不可諱,將奈社稷何?」 公叔曰:「痤之中庶子衛鞅,年雖少,有奇才,願君舉國而聽之。」 王嘿然。公叔曰:「君即不聽用,鞅必殺之,無令出境。」 王許諾而去。公叔召鞅,謝曰:「吾先君而後臣,故先為君謀,後以告子,子必速行矣。」 鞅曰:「君不能用子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子之言殺臣乎?」 卒不去。王出,謂左右曰:「公叔病甚悲乎?欲令寡人以國聽衛鞅也,既又勸寡人殺之,豈不悖哉?」 鞅既至秦,因嬖臣景監以求見,說以富國彊兵之術,孝公大悅,與議國事。
顯王十二年,魯、宋、衛、鄭朝魏。
按《竹書紀年》:「顯王十二年,魯恭侯、宋桓侯、衛成侯、鄭 釐侯來朝。」〈按是書前後所紀凡稱我某處者皆屬魏地故是年四國來朝為朝魏〉 顯王十四年,邯鄲伐衛,取漆富兵,城之。
按:《竹書紀年》云云。
顯王十五年,宋、衛圍魏襄陵。
按:《竹書紀年》:「顯王十五年,宋景鼓、衛公孫倉會師,圍 我襄陵。」〈按通鑑綱目十七年諸侯圍魏襄陵竹書紀於十五年其稱我蓋謂魏也〉 《顯王》十九年,王如衛,命公子南為侯。
按:《竹書紀年》云云。
顯王二十三年,衛貶號曰「侯。」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成侯十六年,衛更貶號曰侯。」 按《通鑑綱目》,「顯王二十三年,衛貶號曰侯,服屬三晉。」
〈目〉初,子思言苟變於衛侯曰:「其材可將五百乘。」公曰:「吾知其可將,然變嘗為吏,賦於民,而食人二雞子,故弗用也。」子思曰:「夫聖人之官人,猶匠之用木也,取其所長,棄其所短,故杞梓連抱,而有數尺之朽,良工不棄。今君處戰國之世,選爪牙之士,而以二卵棄干城之將,此不可使聞於鄰國也。」衛侯言計非是,而群臣和者,如出一口。子思曰:「以吾觀衛,所謂君不君臣不臣者也。」公丘懿子曰:「何乃若是?」子思曰:「人主自臧,則眾謀不進。事是而臧之,猶卻眾謀,況和非以長惡乎?夫不察事之是非,而悅人讚己,闇莫甚焉。不度理之所在,而阿諛求容,諂莫甚焉。君闇臣諂,以居百姓之上,民不與也。若此不已,國無類矣。」子思言於衛侯曰:君之國事將日非矣。公曰:「何故?」子思曰:有由然焉。君出言自以為是,而卿大夫莫敢矯其非;卿大夫出言亦自以為是,而士庶人莫敢矯其非。君臣既自賢矣,而群下同聲賢之。賢之則順而有福,矯之則逆而有禍,如此則善安從生?《詩》曰:「具曰予聖」,誰知烏之雌雄,抑亦似君之君臣乎?
顯王三十六年,衛侯不逝卒,子平侯立。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成侯二十九年卒,子平侯立。」 「顯王四十四年,衛平侯卒,子嗣君立。」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平侯八年卒,子嗣君立。」
〈注〉索隱曰:樂資據《紀年》「以嗣君」即孝襄侯。
慎靚王元年,衛更貶號曰「君」,獨有濮陽。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嗣君五年,更貶號曰君,獨有濮 陽。」
按:《通鑑綱目》:「慎靚王元年,衛更貶號曰君。」
赧王三十二年,衛嗣君卒,子懷君立。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嗣君四十二年卒,子懷君立。 按《戰國策》,「秦攻衛之蒲。胡衍謂樗里疾曰:『公之伐蒲, 以為秦乎?以為魏乎?為魏則善,為秦則不賴矣。衛所 以為衛者,以有蒲也。今蒲入於魏,衛必折於魏。魏亡 西河之外而弗能取者,弱也。今并衛於魏,魏必強。魏 強之日,西河之外必危。且秦王亦將觀公之事,害秦 以善魏,秦王必怨公』。」樗里疾曰:「奈何?」胡衍曰:「公釋蒲 勿攻。臣請為公入戒蒲守,以德衛君。」樗里疾曰:「善。」胡 衍因入蒲,謂其守曰:「樗里子知蒲之病也,其言曰:『吾 必取蒲』。今臣能使釋蒲勿攻。」蒲守再拜,因效金三百 鎰焉,曰:「秦兵誠去,請厚子於衛君。」胡衍取金於蒲,以 自重於衛,樗里子亦得三百金而歸,又以德衛君也。
衛使客事魏,三年不得見。衛客患之,乃見梧下先。
生許之以百金梧下。先生曰:「諾。」乃見魏王曰:「臣聞秦 出兵,未知其所之。秦、魏交而不修之日久矣。願王專 事秦,無有他計。」魏王曰:「諾。」客趨出,至郎門而反曰:「臣 恐王事秦之晚。」王曰:「何也?」先生曰:「夫人於事己者過 急,於事人者過緩。今王緩於事己者,安能急於事人? 奚以知之?」衛客曰:「事王三年不得見,臣以是知王緩 也。」魏王趨見衛客。 衛嗣君時,胥靡逃之魏。衛贖之 百金,不與,乃請以《左氏》。群臣諫曰:「以百金之地贖一 胥靡,無乃不可乎?」君曰:「治無小,亂無大。教化喻於民, 三百之城足以為治。民無廉恥,雖有十《左氏》,將何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