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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脤,神之大節也。今成子惰,棄其命矣。其不反乎』!」夏 五月丁亥,晉師以諸侯之師及秦師戰於麻隧,秦師 敗績。師還,成肅公卒於瑕。

按《路史》:「成伯,子爵,後附於齊,還奔魯,而滅於楚。」

《成十三年》之「成子」,成肅公也。肅公、桓公皆為卿。按成即郕,文王之子,不詳名。

周武王十三年,克商,封弟叔處于霍,與管叔、蔡叔監 殷。

按《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富辰曰:『昔周公弔二叔之不 咸,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管、蔡、郕、霍、魯、衛、毛、聃、郜、雍、 曹、滕、畢、原、酆、郇,文之昭也』。」

按《史記管蔡世家》:「武王同母兄弟十人,母曰太姒,文 王正妃也。其長子曰伯邑考,次曰武王發,次曰管叔 鮮,次曰周公旦,次曰蔡叔度,次曰曹叔振鐸,次曰成 叔武,次曰霍叔處,次曰康叔封,次曰冉季載。冉季載 最少,同母兄弟十人,唯發、旦賢,左右輔文王,故文王 舍伯邑考而以發為太子。及文王崩而發立,是為武」 王。《伯邑考》既已前卒矣,武王已克殷紂,平天下,封功 臣昆弟。於是封叔鮮於管,封叔度於蔡,二人相紂。子 武庚祿父治殷遺民,封叔旦於魯而相周,為周公。封 叔處於霍。其後晉獻公時滅霍。

按《路史》:「霍處以祿父降,而經至永公滅而奔齊。晉旱, 卜之在岳。於是復霍而登,旋滅於晉。」

閔二年,與耿、魏俱滅。

按:《通鑑前編》:「按《逸周書》:武王之封諸弟,蓋以次受封 也。先封管叔、蔡叔,使監殷,其後殷畿內諸侯不服者, 分師俘之。甲申,百弇俘衛,而後以衛封康叔;乙巳,擒 霍侯,而後以霍封叔處。故《逸書》《史記》皆先言管、蔡監 殷」也。然則《孟子》以管叔監殷為周公之過。夫以康叔 之賢而不使監殷,則武王、周公不其過乎?曰:「凡封於」 殷墟者,皆監殷者也。其後獨管、蔡、霍三人叛,故止曰 三監叛爾,其實康叔亦監也。故《史記》曰:「康叔爵命之 時,未至成人,後扞祿父之亂。」《漢書》亦曰:「周公善康叔, 不從管、蔡之亂。」然則武王、周公不幸而有管、蔡之過, 亦幸而有康叔之賢也。

成王三年,周公討武庚,誅之,降霍叔為庶人。

按《書經蔡仲之命》:「惟周公位冢宰,正百工,群叔流言, 乃致。辟管叔于商,囚蔡叔于郭鄰,以車七乘;降霍叔 于庶人,三年不齒。」

按《汲冢周書》:「武王克殷,乃立王子祿父,俾守商祀。建 管叔于東,建蔡叔、霍叔于殷,俾監殷臣。武王既歸,成 歲十二月崩鎬肂于岐周。周公立,相天子三叔及殷 東徐、奄及熊盈,以略周公、召公。內弭父兄,外撫諸侯。 九年夏六月,葬武王于畢。二年又作師旅,臨衛攻殷。 殷大震潰,降辟三叔。王子祿父北奔管叔,經而卒,乃」 囚蔡叔于郭淩。凡所征熊盈族十有七國,俘維九邑, 俘殷獻民,遷于九畢。俾康叔宇于殷,俾中旄父宇于 東。周公敬念于後日,「予畏同室克追,俾中天下。」及將 致政,乃作大邑成周于土中。

按:《通鑑前編》:按《書》稱「群叔流言,《傳》稱管、蔡啟商,而管 叔獨誅死,蔡叔猶有車七乘,霍叔三年而復之。」縱管 叔首惡,然同罪異罰,輕重死生,亦殊不等矣。《逸周書》 稱「管叔縊,而《書》亦但云致辟」,是必因其縊而致戮之, 蓋書其罪而尸之也。而蔡、霍俱不死,此所謂施生戮 死者與懿親之間,本所不忍。因其死而戮之,以正王 法,因其生而施之,以全私恩也。《逸周書》云「霍叔縊」,此 必傳聞之誤。

穆王十六年,霍侯舊彘薨。

按:《竹書紀年》云云。

惠王十六年,晉滅霍,復之。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閔公元年,「晉侯作二軍,公將 上軍,太子申生將下軍,趙夙御戎,畢萬為右,以滅耿、 滅霍、滅魏,還為太子。城曲沃,賜趙夙耿,賜畢萬魏,以 為大夫。」

按《史記·趙世家》:晉獻公之十六年,伐霍魏、耿,而趙夙 為將。伐霍,霍公求奔齊。晉大旱,卜之,曰:「霍泰山為祟。」 使趙夙召霍君於齊,復之,以奉霍泰山之祀,晉復穰。

周《文王》子。封于毛。

按《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富辰曰:『昔周公弔二叔之不 咸,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管、蔡、郕、霍、魯、衛、毛、聃、郜、雍、 曹、滕、畢、原、酆、郇,文之昭也』。」

按《史記周本紀》:「武王十一年伐紂,除道修社及商紂 宮。及期,百夫荷䍐旗以先驅。武王弟叔振鐸奉陳常 車,周公旦把大鉞,畢公把小鉞,以夾武王,散宜生、太 顛、閎夭皆執劍以衛武王既入,立於社南,大率之左 右,畢從毛叔鄭奉明水,衛康叔封布茲。召公奭贊采, 師尚父牽牲,尹佚筴祝曰:『殷之末孫季紂,殄廢先王』」 明德,侮蔑神祇,不祀,昏暴商邑百姓其章顯聞於天 皇上帝。於是武王再拜稽首曰:「膺更大命,革殷,受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