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60 (1700-1725).djvu/28

此页尚未校对

侯戍周,齊,仲孫湫致之。」

襄王七年春正月,楚人伐徐。「三月,齊侯、宋公、陳侯、魯 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盟于牡丘,遂次于匡。」諸侯之 大夫救徐。冬,宋人伐曹。

按《春秋》僖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春,楚人伐徐, 徐即諸夏故也。三月,盟于牡丘,尋葵丘之盟,且救徐 也。孟穆伯帥師及諸侯之師救徐,諸侯次于匡以待 之。冬,宋人伐曹,討舊怨也。楚敗徐於婁林,徐恃救也。 襄王八年冬十二月,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 許男、邢侯、曹伯會于淮。

按《春秋》僖公十六年。按《左傳》十六年,「冬十二月,會 于淮,謀鄫且東略也。」

襄王十年「春正月,宋公、曹伯、衛人、邾人伐齊。」

按《春秋》僖公十八年。按《左傳》,十八年春,宋襄公以 諸侯伐齊。三月,齊人殺無虧。「齊人將立孝公,不勝,四 公子之徒,遂與宋人戰。夏五月,宋敗齊師于甗,立孝 公而還。」

襄王十一年「夏六月,宋公、曹人、邾人盟于曹南。秋,宋 人圍曹。」

按《春秋》僖公十九年。按《左傳》十九年秋,宋人圍曹, 討不服也。子魚言於宋公曰:「文王聞崇德亂而伐之, 軍三旬而不降,退修教而復伐之,因壘而降。《詩》曰:『刑 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今君德無乃猶有所 闕,而以伐人,若之何?盍姑內省德乎,無闕而後動。」 襄王十三年秋,宋公、楚子、陳侯、蔡侯、鄭伯、許男、曹伯 會于盂,執宋公以伐宋。

按:《春秋》僖公二十一年。

襄王二十年春,晉侯侵曹。三月丙午,入曹,執曹伯畀 宋人。冬,曹伯歸于曹。

按《春秋》僖公二十八年。按《左傳》:晉公子重耳之及 於難也,及曹。曹共公聞其駢脅,欲觀其裸浴,薄而觀 之。僖負羈之妻曰:「吾觀晉公子之從者,皆足以相國。 若以相夫子,必反其國。反其國,必得志於諸侯。得志 於諸侯而誅無禮,曹其首也,子盍蚤自貳焉。」乃饋盤 飧寘璧焉。公子受飧反璧。僖公二十七年冬,楚子及 諸侯圍宋。宋公孫固如晉告急。先軫曰:「報施救患,取 威定霸,於是乎在矣。」狐偃曰:「楚始得曹,而新昏於衛。 若伐曹、衛,楚必救之,則齊、宋免矣。」二十八年春,晉侯 將伐曹,假道於衛,衛人弗許,還自南河濟,侵曹伐衛。 晉侯圍曹,門焉,多死。曹人尸諸城上。晉人患之,聽輿 人之謀曰:「稱舍於墓,師遷焉。」曹人兇懼,為其所得者, 棺而出之,因其兇也而攻之。三月丙午,入曹,數之,以 其不用僖負羈而乘軒者三百人也。且曰:「獻狀,令無 入僖負羈之宮而免其族,報施也。」魏犫、《顛頡》怒曰:「勞 之不圖,報於何有?」爇僖負羈氏。魏犫傷於胸,公欲殺 之,而愛其材,使問,且視之。病,將殺之。魏犫束胸見使 者,曰:「以君之靈,不有寧也。」距躍三百,曲踊三百,乃舍 之。殺顛頡以徇於師,立舟之僑以為戎右。宋人使門 尹般如晉師告急。公曰:「宋人告急,舍之則絕,告楚不 許。我欲戰矣,齊、秦未可,若之何?」先軫曰:「使宋舍我而 賂齊、秦,藉之告楚。我執曹君而分曹、衛之田以賜宋 人。楚愛曹、衛,必不許也。喜、賂、怒頑,能無戰乎?」公說,執 曹伯,分曹、衛之田以畀宋人。冬,會于溫,召王,以諸侯 見,且使王狩。壬申,公朝于王所。丁丑,諸侯圍許。晉侯 有疾,曹伯之豎侯《獳貨》筮史使曰:「以曹為解。齊桓公 為會而封異姓。今君為會而滅同姓。曹叔振鐸,文之 昭也;先君唐叔,武之穆也。且合諸侯而滅兄弟,非禮 也。與衛偕命而不與偕復,非信也;同罪異罰,非刑也。 禮以行義,信以守禮,刑以正邪。舍此三者,君將若之 何?」公說,復曹伯。

按《國語》:晉公子重耳自衛過曹,曹共公亦不禮焉。聞 其骿脅,欲觀其狀,止其舍,諜其將浴,設微薄而觀之。 僖負羈之妻言於負羈曰:「吾觀晉公子,賢人也,其從 者皆國相也。以相一人,必得晉國。得晉國而討無禮, 曹其首誅也。子盍蚤自貳焉。」僖負羈饋餐寘璧焉,公 子受餐反璧。負羈言於曹伯曰:「夫晉公子在此,君之 匹也,君不亦禮焉?」曹伯曰:「諸侯之亡,公子其多矣,誰 不過此?亡者皆無禮者也,余焉能盡禮焉?」對曰:「臣聞 之,愛親明賢,政之榦也;禮賓矜窮,禮之宗也。禮以紀 政,國之常也。失常不立,君所知也。國君無親,國以為 親。先君叔振出自文王,晉祖唐叔出自武王。文王之 功,實建諸姬,故二王之嗣,世不廢親。今君棄之,是不 愛親也。晉公子生十七年而亡,卿材三人從之,可謂 賢矣,而君蔑之,是不明賢也。晉公子之亡,不可不憐 也。比之賓客,不可不禮也。失此二者,是不禮賓,不憐 窮也。守天之聚,將施於宜。宜而不施,聚必有闕。玉帛 酒食,猶糞土也。愛糞土以毀三常,失位而闕聚,是之 不難,無乃不可乎?君其圖之。」公弗聽。

襄王三十二年「秋八月,齊侯、宋公、衛侯、陳侯、鄭伯、許 男、曹伯會晉趙盾盟于扈。」

按《春秋》文公七年。按《左傳》,七年,「秋八月,齊侯、宋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