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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衛獻公入于夷儀。冬十二月,衛獻公自夷儀使 與甯喜言,甯喜許之。二十六年春,衛獻公使子鮮為 復。子鮮以公命與甯喜言曰:「苟反政由甯氏,祭則寡 人。」孫文子在戚。孫嘉聘於齊,孫襄居守。二月庚寅,甯 喜、右宰穀伐孫氏,不克。伯國傷,甯子出舍於郊。伯國 死,孫氏夜哭。國人召甯子,甯子復攻孫氏,克之。辛卯, 殺子叔及太子角。孫林父以戚如晉。甲午,衛侯入。衛 人侵戚東鄙。孫氏愬於晉,晉戍茅氏。殖綽伐茅氏,殺 晉戍三百人。孫蒯追之,弗敢擊。《文子》曰:「厲之不如!」遂 從衛師,敗之圉雍鉏,獲殖綽,復愬于晉。三月,晉人為 孫氏故,召諸侯,將以討衛。六月,公會晉趙武、宋向戍、 鄭良霄、曹人于澶淵以討衛,疆戚田。取衛西鄙「《懿氏》 六十」以與孫氏。

靈王二十六年「夏,邾子、滕子、晉趙武、楚屈建、魯叔孫 豹、蔡公孫歸生、衛石惡、陳孔奐、鄭良霄、秦人、許人、曹 人會于宋。秋七月辛巳,諸侯之大夫盟于宋。齊、秦、邾、 滕不與盟。」

按《春秋》襄公二十七年,齊、秦、邾、滕不書。按《左傳》二 十七年:夏,「宋向戍善於趙文子,又善於令尹子木。欲 弭諸侯之兵以為名。如晉,告趙孟。趙孟謀於諸大夫, 許之。如楚,楚亦許之。如齊,齊人許之。告於秦,秦亦許 之。皆告於小國,為會于宋。」「五月甲辰,晉趙武至於宋。 丙午,鄭良霄至。六月戊申,叔孫豹、齊慶封、陳須無、衛 石」惡至。甲寅,晉荀盈從趙武至。丙辰,邾悼公至。壬戌, 楚公子黑肱先至,成言於晉。丁卯,宋向戍如陳,從子 木成言於楚。戊辰,滕成公至。子木謂向戍,請晉、楚之 從,交相見也。庚午,向戍復於趙孟。趙孟曰:「晉、楚,齊、秦 匹也。晉之不能於齊,猶楚之不能於秦也。楚君若能, 使秦君辱於敝邑,寡君敢不固請於齊。」壬申,左師復 言於子木,子木使驛謁諸王。王曰:「釋齊、秦,他國請相 見也。」秋七月戊寅,左師至。是夜也。趙孟及子晳盟,以 齊言。庚辰,子木至自陳。陳孔奐。蔡公孫歸生至曹。許 之大夫皆至,以藩為軍,晉、楚各處其偏。乙酉,宋公及 諸侯之大夫盟于蒙門之外。

靈王二十八年「夏五月,晉荀盈、齊高止、宋華定、魯仲 孫羯、衛世叔儀、鄭公孫段、曹人、莒人、滕人、薛人、小邾 人城杞。」

按《春秋》襄公二十九年。按《左傳》,晉平公,杞出也,故 治杞。二十九年夏六月,知悼子合諸侯之大夫以城 杞。

景王二年「冬十月,晉人、齊人、宋人、衛人、鄭人、曹人、莒 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會于澶淵」,宋災故。 按《春秋》襄公三十年。按《左傳》,三十年夏五月甲午, 宋大災。秋八月為宋災,故諸侯之大夫會以謀歸宋 財。

景王四年「春正月,晉趙武、楚公子圍。齊國弱。宋向戍、 魯叔孫豹、衛齊惡、陳公子招、蔡公孫歸生、鄭罕虎、許 人、曹人會于虢。」

按《春秋》昭公元年。按《左傳》,元年,春正月,會于虢,尋 宋之盟也。楚令尹圍請用牲,讀舊書加於牲上而已, 晉人許之。三月甲辰盟。夏四月,趙孟、叔孫豹、曹大夫 入於鄭,鄭伯兼享之。子皮戒趙孟。禮終,趙孟賦《瓠葉》。 子皮遂戒穆叔,且告之。穆叔曰:「趙孟欲一獻,子其從 之。」子皮曰:「『敢乎』?穆叔曰:『夫人之所欲也,又何不敢及 享』?」具五獻之籩豆於幕下。趙孟辭,私於子產曰:「武請 於冢宰矣。」乃用一獻。趙孟為客,禮終乃宴。穆叔賦《鵲 巢》,趙孟曰:「武不堪也。」又賦《采蘩》,曰:「小國為蘩,大國省 穡而用之,其何實非命?」子皮賦《野有死麇》之卒章,趙 孟賦《常棣》,且曰:「吾兄弟比以安,庬也,可使無吠。」穆叔、 子皮及曹大夫興,拜,舉兕爵曰:「小國賴子知免於戾 矣。」飲酒樂。趙孟出,曰:「吾不復此矣。」

景王十三年「秋九月,曹人如晉會葬。」

按《春秋》昭公十年。按《左傳》,十年,「秋七月戊子,晉平 公卒。九月,叔孫婼、齊國弱、宋華定、衛北宮喜、鄭罕虎、 許人、曹人、莒人、邾人、薛人、杞人、小邾人如晉,葬平公 也。」

景王十四年「秋,晉韓起、齊國弱、宋華亥、魯季孫意如、 衛北宮佗、鄭罕虎、曹人、杞人會于《厥憖》。」

按《春秋》昭公十一年。按《左傳》,十一年春,楚子在申, 召蔡靈侯。「三月丙申,楚子伏甲而饗蔡侯於申,醉而 執之。夏四月丁巳,殺之,刑其士七十人。公子棄疾帥 師圍蔡。秋,會于厥憖,謀救蔡也。」

景王十六年「秋,劉子、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 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會于平丘。八月甲 戌,同盟于平丘。」

按:《春秋》昭公十三年。

景王十七年「春三月,曹伯滕卒,子須立。秋,葬曹武公。」 按《春秋》昭公十四年:

按:《史記曹叔世家》:「武公二十七年卒,子平公須立。」 景王二十一年「春三月,曹伯須卒,子午立。秋葬曹平 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