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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齊、晉之君皆將死亂。」晉趙盾以諸侯之師八百乘,納

捷菑于邾。邾人辭曰:「齊出貜且長。」宣子曰:「辭順而弗 從,不祥。」乃還。周公將與王孫蘇訟於晉,王叛王孫蘇, 而使尹氏與聃啟訟周公於晉。趙宣子平王室而復 之。

匡王元年春,「魯季孫行父如晉。夏六月,晉郤缺帥師 伐蔡。戊申,入蔡。秋,魯季孫行父如晉。冬十一月,諸侯 盟于扈。」

按《春秋》文公十五年。 按《左傳》,子叔姬妃齊昭公,生 舍。叔姬無寵,舍無威。公子商人驟施於國而多聚士, 盡其家,貸於公有司以繼之。十四年夏五月,昭公卒, 舍即位。秋七月乙卯夜,齊商人弒舍而讓元。九月襄 仲使告於王,請以王寵求昭姬於齊,曰:「殺其子,焉用 其母,請受而罪之。」冬,單伯如齊請子叔姬,齊人執之, 又執子叔姬。十五年春,季文子如晉,為單伯與子叔 姬故也。新城之盟,蔡人不與。晉郤缺以上軍、下軍伐 蔡,曰:「君弱不可以怠。」夏六月戊申,入蔡,以城下之盟 而還。秋,齊人侵我西鄙,故《季文子》告於晉。冬十一月, 晉侯、宋公、衛侯、蔡侯、陳侯、鄭伯、許男、曹伯盟于扈,尋 新城之盟,且謀伐齊也。齊人賂晉侯,故不克而還。於 是有齊難,是以公不會。

匡王三年「春,晉人、衛人、陳人、鄭人伐宋。夏六月,諸侯 會于扈。」

按《春秋》文公十七年。 按《左傳》,十七年春,晉荀林父、 衛孔達、陳公孫寧、鄭石、楚伐宋討曰:「何故弒君?猶立 文公而還。」夏六月,晉侯蒐于黃父,遂復合諸侯于扈, 平宋也。公不與會,齊難故也。於是晉侯不見鄭伯,以 為貳於楚也。鄭子家使執訊而與之書,以告趙宣子 曰:「寡君即位三年,召蔡侯而與之事君。九月,蔡侯入 於敝邑以行。敝邑以侯宣多之難,寡君是以不得與 蔡侯偕。」十一月,克減侯宣多,而隨蔡侯以朝於執事。 十二年六月,歸生佐寡君之嫡夷,以請陳侯於楚而 朝諸君。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以蕆陳事。十五年五 月,陳侯自敝邑往朝於君。往年正月,燭之武往朝夷 也。八月,寡君又往朝,以陳、蔡之密邇於楚,而不敢貳 焉,則敝邑之故也。雖敝邑之事君,何以不免在位之 中,一朝於襄,而再見於君。夷與孤之二三臣相及於 絳,雖我小國,則蔑以過之矣。今大國曰:「爾未逞吾志」, 敝邑有亡,無以加焉。古人有言曰:「畏首畏尾,身其餘 幾。」又曰:「鹿死不擇音。」小國之事大國也,德,則其人也; 不德,則其鹿也。鋌而走「險,急何能擇?命之罔極,亦知 亡矣。將悉敝賦,以待於鯈,唯執事命之。」文公二年六 月壬申,朝於齊。四年二月壬戌,為齊侵蔡,亦獲成於 楚。居大國之間,而從於彊令,豈其罪也?大國若弗圖, 無所逃命。晉鞏朔行成於鄭,趙穿公婿池為質焉。冬 十月,鄭太子夷石楚為質於晉。

按《國語》:宋人殺昭公,趙宣子請師於靈公以伐宋。公 曰:「非晉國之急也。」對曰:「大者天地,其次君臣,所以為 明訓也。今宋人殺其君,是反天地而逆民則也,天必 誅焉。晉為盟主而不修天罰,將懼及焉。」公許之。乃發 令於太廟,召軍吏而戒樂正,令三軍之鐘鼓必備。趙 同曰:「國有大役,不鎮撫民,而備鐘鼓,何也?」宣子曰:「大 罪伐之,小罪憚之,襲侵之事陵也。是故伐備鐘鼓,聲 其罪也。戰以錞于丁寧,儆其民也。襲侵密聲,為蹔事 也。今宋人殺其君,罪莫大焉。明聲之,猶恐其不聞也。 吾備鐘鼓,為君故也。」乃使旁告於諸侯,治兵振旅,鳴 鐘鼓,以至於宋。

匡王五年「夏,晉放其大夫胥甲父于衛。秋,楚子、鄭人 侵陳,遂侵宋。晉趙盾帥師救陳。宋公、陳侯、衛侯、曹伯 會晉師于棐林,伐鄭。冬,晉趙穿帥師侵崇晉人、宋人 伐鄭。」

按《春秋》宣公元年。按《左傳》,元年夏,晉人討不用命 者,放胥甲父于衛而立胥克,先辛奔齊。宋人之弒昭 公也,晉荀林父以諸侯之師伐宋,宋及晉平。宋文公 受盟于晉,又會諸侯于扈,為魯討齊,皆取賂而還。鄭 穆公曰:「晉不足與也。」遂受盟于楚。陳共公之卒,楚人 不禮焉。陳靈公受盟于晉。秋,楚子侵陳,遂侵宋。晉趙 盾帥師救陳。宋會于《棐林》,以伐鄭也。楚蒍賈救鄭,遇 于北林,囚晉解揚,晉人乃還。晉欲求成於秦,趙穿曰: 「我侵崇,秦急崇,必救之,吾以求成焉。」冬,趙穿侵崇,秦 勿與成。晉人伐鄭,以報北林之役。於是晉侯侈。趙宣 子為政,驟諫而不入,故不競於楚。

匡王六年春二月,秦師伐晉。「夏,晉人、宋人、衛人、陳人 侵鄭。」秋九月乙丑,晉趙盾弒其君夷皋,而立君之弟 黑臀。

按《春秋》宣公二年。按《左傳》,二年,春二月,秦師伐晉, 以報崇也。遂圍焦。夏,晉趙盾救焦,遂自陰地,及諸侯 之師侵鄭,以報大棘之役。楚鬥椒救鄭,曰:「能欲諸侯 而惡其難乎?」遂次于鄭,以待晉師。趙盾曰:「彼宗競于 楚,殆將斃矣。姑益其疾。」乃去之。晉靈公不君,厚斂以 雕牆,從臺上彈人,而觀其辟丸也。宰夫胹熊蹯,不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