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王十一年秋,衛人伐邢。
按《春秋》僖公十九年。按《左傳》十九年秋,衛人伐邢, 以報菟圃之役。於是衛大旱,卜有事於山川,不吉。甯 莊子曰:「昔周饑,克殷而年豐。今邢方無道,諸侯無伯, 天其或者欲使衛討邢乎?」從之,師興而雨。
襄王十二年「秋齊人狄人盟于邢。」
按《春秋》僖公二十年。按《左傳》二十年秋,「齊狄盟于 邢,為邢謀衛難也,於是衛方病邢。」
襄王十七年春正月丙午,衛侯燬滅邢。
按《春秋》僖公二十五年。按《左傳》二十四年,衛人將 伐邢。禮至曰:「不得其守,國不可得也。我請昆弟仕焉。」 乃往,得仕。二十五年春,衛人伐邢,二禮從國子巡城, 掖以赴外,殺之。正月丙午,衛侯燬滅邢,同姓也,故名。 禮至為銘曰:「余掖殺國子,莫余敢止。」
茅
周封周公之子于茅。
按《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富辰曰:「昔周公弔二叔之不 咸,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裔 也。」
〈注〉高平昌邑縣西。有茅鄉。
按《路史》:「周公之祚七,長魯禽父,次凡伯。次伯齡,封蔣 男爵,後以功侯,二十二世併於楚。次靖淵,封邢侯,爵 滅於衛。次祭事,文王受商之命。次胙,次茅。」
胙
周封周公之子于胙。
按《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富辰曰:「昔周公弔二叔之不 咸,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裔 也。」
〈注〉東郡燕縣西南有胙亭。
按《路史》:「周公之祚七,長魯禽父。次凡伯。次伯齡,封蔣 男爵,後以功侯,二十二世併於楚。次靖淵,封邢侯,爵 滅於衛。次祭事,文王受商之命。次胙,次茅胙,入南燕。」
祭
周封周公之子于祭。
按《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富辰曰:「昔周公弔二叔之不 咸,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裔 也。」
〈疏〉正義曰:「伯、仲、叔、季,長幼之次也,故通謂國衰為叔世,將亡為季世。」昔周公傷彼夏、殷二國叔世,疏其親戚,令使宗族之不同心,以相匡輔,至於滅亡,故封立親戚為諸侯之君,以為蕃籬,屏蔽周室。言封此以下,文、武、周公之子孫為二十六國也。此二十六國,武王克商之後,下及成、康之世,乃可封建畢矣。非是一時封建,非盡周公所為。富辰盡以其事屬周公者,蓋以武王克殷,周公為輔,又攝政制禮,成一代大法,雖非悉周公所為,皆是周公之法,故歸之於周公耳。昭二十八年傳曰:「昔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兄弟之國十有五人,姬姓之國四十人。」彼言由其克商,乃得封建兄弟,歸功於武王耳。亦非武王之時已建五十五國,其後不復封人也。昭二十六年傳曰:「昔武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並建母弟,以蕃屏周。」昭九年傳曰:「武王成、康之建母弟,以蕃屏周。」則康王之世尚有封國,非獨周公時也。且見於經傳者,管叔、蔡叔、霍叔,周公攝政之初,以流言見黜,則三叔之國,已是武王封矣。《尚書康誥》之篇,「周公」營洛之時,始封康叔於衛。《洛誥》之篇,周公致政之月,始封伯禽於魯。《書傳》稱成王「削桐葉為珪,以封唐叔」,如此之類,不得為武王封也。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裔也,豈周公自封哉?周當成王即政之後,或至康王之時始封之耳。
按《路史》:「周公之祚七,長魯禽父,次凡伯,次伯齡,封蔣 男爵,後以功侯,二十」二世併於楚。次靖淵,封邢侯,爵 滅於衛。次「祭,事文王,受商之命。」次胙,次茅。
穆王十一年,命卿士祭公謀父。
按:《竹書紀年》云云。
穆王十三年春,祭公謀父諫征犬戎。
按《國語》:穆王將征犬戎,祭公謀父諫曰:「不可,先王耀 德不觀兵。」夫兵戢而時動,動則威,觀則玩,玩則無震。 是故周文公之頌曰:「載戢干戈,載櫜弓矢。我求懿德, 肆于時夏,允王保之。」先王之於民也,茂正其德而厚 其性,阜其財求而利其器用。明利害之鄉,以文修之, 使務利而避害,懷德而威畏,故能保世以滋大。昔我 先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棄稷弗務。「我先 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竄於戎翟之間,不敢怠業,時 序其德,纂修其緒,修其訓典,朝夕恪勤,守以惇篤,奉 以忠信,奕世載德,不忝前人。」至於武王,昭前之光明, 而加之以慈和,事神保民,莫不欣喜。商王帝辛大惡 於民,庶民弗忍欣戴武王,以致戎於「商牧。」是先王非 務武也,勤恤民隱而除其害也。夫先王之制,邦內甸 服,邦外侯服,侯衛賓服,蠻夷要服,戎翟荒服。甸服者 祭,侯服者祀,賓服者享,要服者貢,荒服者王。日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