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異之。及即位,寵賜與諸王殊。青龍三年,徵入朝。景 初元年,還鄴。二年夏,復徵詣京都。冬十二月,明帝疾 篤,拜宇為大將軍,屬以後事。受署四日,宇深固讓,帝 意亦變,遂免宇官。三年夏,還鄴。景初、正元、景元中,累 增邑,并前五千五百戶。常道鄉公奐,宇之子,入繼大 宗。
沛穆王林
按《三國魏志》本傳:「杜夫人生沛穆王林,建安十六年, 封饒陽侯。二十二年,徙封譙。黃初二年,進爵為公。三 年,為譙王。五年,改封譙縣。七年,徙封鄄城。太和六年, 改封沛。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四千七百戶。 林薨,子緯嗣。」
中山恭王袞
按《三國魏志》本傳:「杜夫人生中山恭王袞,建安二十 一年,封平鄉侯。少好學,年十餘歲能屬文,每讀書文 學,左右常恐以精力為病,數諫止之,然性所樂,不能 廢也。二十二年,徙封東鄉侯,其年又改封贊侯。黃初 二年,進爵為公,官屬皆賀,袞曰:『夫生深宮之中,不知 稼穡之艱難,多驕逸之失。諸賢既慶其休,宜輔其闕』。」 每兄弟游娛,袞獨譚思經典。文學防輔相與言曰:「受 詔察公舉錯,有過當奏,及有善亦宜以聞,不可匿其 美也。」遂共表稱陳袞美。袞聞之,大驚懼,責讓文學曰: 「修身自守,常人之行耳,而諸君乃以上聞,是適所以 增其負累也。且如有善,何患不聞,而遽共如是,是非 益我者。」其戒懼如此。三年,為北海王。其年,黃龍見鄴 西漳水,袞上書贊頌,詔賜黃金十斤。詔曰:「昔唐叔歸 禾,東平獻頌,斯皆骨肉贊美,以彰懿親。王研精墳典, 耽味道真,文雅煥炳,朕甚嘉之。王其克慎明德,以終 令聞。」四年,改封贊王。七年,徙封濮陽。太和二年就國。 尚約儉,教敕妃妾紡績織紝,習為家人之事。五年冬, 入朝。六年,改封中山。初,袞來朝,犯京都禁。青龍元年, 有司奏袞詔曰:「王素敬慎,邂逅至此,其以議親之典 議之。」有司固執,詔削縣二,戶七百五十。袞憂懼,戒敕 官屬愈謹。帝嘉其意。二年,復所削縣。三年秋,袞得疾 病,詔遣太醫視疾,殿中虎賁齎手詔賜珍膳相屬,又 遣太妃、沛王林並就省疾。袞疾困,敕令官屬曰:「吾寡 德忝寵,大命將盡。吾既好儉,而聖朝著《終誥》之制,為 天下法。吾氣絕之日,自殯及葬,務奉詔書。昔衛大夫 蘧瑗葬濮陽,吾望其墓,常想其遺風。願託賢靈,以弊 髮齒,營吾兆域,必往從之。」《禮》,男子不卒婦人之手。亟 以時成東堂,堂成,名之曰「遂志之堂」,輿疾往居之。又 令世子曰:「汝幼小,未聞義方,早為人君,但」知樂,不知 苦。不知苦,必將以驕奢為失也。接大臣,務以禮。雖非 大臣,老者猶宜答拜。「事兄以敬,恤弟以慈。兄弟有不 良之行,當造膝諫之。諫之不從,流涕喻之。喻之不改, 乃白其母。若猶不改,當以奏聞,并辭國土。與其守寵 罹禍,不若貧賤全身也。」此亦謂大罪惡耳。其微過細 故,當掩覆之。嗟爾小子,慎「修乃身,奉聖朝以忠貞,事 太妃以孝敬。閨闈之內,奉令於太妃;閫閾之外,受教 於沛王。無怠乃心,以慰予靈。」其年薨。詔沛王林留。訖 葬,使大鴻臚持節典護喪事,宗正弔祭,贈賵甚厚。凡 所著文章二萬餘言,才不及陳思王,而好與之侔。子 孚嗣。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三千四百戶。 按註《魏書》載璽書曰:「制詔中山王:有司奏王乃者來 朝,犯交通京師之禁。朕惟親親之恩,用寢吏議。然法 者,所與天下共也,不可得廢。今削王縣二戶七百五 十。夫克己復禮,聖人稱仁;朝過夕改,君子與之。王其 誡諸,無貳咎悔也!」
濟陽懷王玹
按《三國魏志》本傳:「秦夫人生濟陽懷王玹,建安十六 年,封西鄉侯。早薨,無子。二十年,以沛王林子贊襲玹 爵邑。早薨,無子,文帝復以贊弟壹紹玹後。黃初二年, 改封濟陽侯。四年,進爵為公。太和四年,追進玹爵,諡 曰懷公。六年,又進號曰懷王,追諡贊曰西鄉哀侯。壹 薨,諡曰悼公。子恆嗣。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 千九百戶。」
陳留恭王峻
按《三國魏志》本傳:「秦夫人生陳留恭王峻,字子安。建 安二十一年,封郿侯。二十二年,徙封襄邑。黃初二年, 進爵為公。三年,為陳留王。五年,改封襄邑縣。太和六 年,又封陳留。甘露四年薨,子澳嗣。景初、正元、景元中, 累增邑,并前四千七百戶。」
范陽閔王矩
按《三國魏志》本傳:「尹夫人生范陽閔王矩,早薨,無子。 建安二十二年,以樊安公均子敏奉矩後,封臨晉侯。 黃初三年,追封,諡矩為范陽閔公。五年,改封敏范陽 王。七年,徙封句陽。太和六年,追進矩號曰范陽閔王, 改封敏琅邪王。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三千 四百戶。敏薨,諡曰原王。子焜嗣。」
趙王幹
按《三國魏志》本傳:「王昭儀生趙王幹,建安二十年,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