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即葬宣城。子充明,輔國將軍、南彭城、東莞二
郡太守,廢徙新安、歙縣。後廢帝即位,聽還京邑。順帝 昇明二年卒,時年二十八,無子。
晉熙王昶
按《宋書》本傳,「晉熙王昶,字休道,文帝第九子也。元嘉 二十二年,年十歲,封義陽王,食邑二千戶。二十七年, 為輔國將軍、南彭城、下邳二郡太守。元凶弒立,加散 騎常侍。世祖踐祚,遷太常,出為東中郎將、會稽太守。 尋監會稽、東陽、臨海、永嘉、新安五郡諸軍事。孝建元 年,立東揚州郡,昶為刺史、東中郎將,進號後將軍。大」 明元年,徵為祕書監,領驍騎將軍,加散騎常侍,遷中 軍將軍、南彭城下邳二郡太守。又出為都督江州郢 州之西陽,豫州之新蔡晉熙二郡諸軍事、前將軍、江 州刺史。三年,徵為護軍將軍,給鼓吹一部,增邑十戶。 轉中書令,中軍將軍。尋以本號「開府儀同三司,加散 騎常侍」、太常。從世祖南巡,坐斥皇太后龍舟,免開府。 尋又以加授。前廢帝即位,出為使持節、都督徐兗南 兗青冀幽六州豫州之梁郡諸軍事、征北將軍、徐州 刺史,加散騎常侍,開府如故。昶輕訬褊急,不能祗事。 世祖大明中,常被嫌責,民間喧然,常云「昶當有異志。」 永光、景和中,此聲轉甚。廢帝既誅群公,彌縱狂悖,常 語左右曰:「我即大位來」,遂未嘗戒嚴,使人邑邑。江夏 王義恭誅後,昶表入朝,遣典籤籧法生銜使。帝謂法 生曰:「義陽太宰謀反,我正欲討之,今知求還。」甚喜。又 屢詰問法生:「義陽謀反,何故不啟?」法生懼禍,叛走還 彭城。帝因此北討,親率眾過江。法生既至,昶即聚眾 起兵,統內諸郡,並不受命。斬昶使將佐文武悉懷異 心。昶知其不捷,乃夜與數十騎開門北奔索虜,棄母 妻,唯攜愛妾二人作丈夫服,亦騎馬自隨。昶家還都, 二妾各生一子。時太宗已即位,名長者曰「思遠」,小者 曰「懷遠」,尋並卒。追封懷遠為池陽縣侯,食邑千戶。泰 始六年,以第六皇子燮字仲綏繼昶,改昶封為晉熙 王。
按《魏書劉昶傳》:「昶字休道,義隆第九子也。義隆時,封 義陽王。兄駿以為征北將軍、徐州刺史、開府。及駿子 子業立,昏狂肆暴,害其親屬,疑昶有異志。昶聞,甚懼, 遣典籤虞法生表求入朝,以觀其意。子業曰:『義陽與 太宰謀反,我欲討之,今知求還,甚善』。」又屢詰法生:「義 陽謀事,汝何故不啟?」法生懼禍,走歸彭城。昶欲襲建 康,諸郡並不受命。和平六年,遂委母妻,攜妾吳氏作 丈夫服,結義從六十餘人,間行來降。在路多叛,隨昶 至者二十許人。昶雖學不淵洽,略覽子史,前後表啟, 皆其自製。朝廷嘉重之,尚武邑公主,拜侍中、征南將 軍、駙馬都尉,封丹陽王。歲餘而公主薨,更尚建興長 公主。皇興中,劉彧遣其員外郎李豐來朝。顯祖詔昶 與彧書,為兄弟之戒。彧不答,責昶以母為其國妾,宜 如《春秋》荀罃對楚稱外臣之禮。尋敕昶更與彧書。昶 表曰:「臣植根南偽,託體不殊,秉旄作牧,職班台位。天 厭子業,夷戮同體,背本歸朝,事捨簪笏。臣弟彧,廢姪 自立,彰於遐邇。孔懷之義難奪,為臣之典靡經,《棠棣》 之詠可修,越敬之事未允,臣若改書事為二敬,猶修 往文,彼所不納,伏願聖慈停臣今答。」朝廷從之,拜外 都坐大官。公主復薨,更尚平陽長公主。昶好犬馬,愛 武事,入國歷紀,猶布衣皂冠,同凶素之服。然訶詈童 僕,音雜夷夏,雖在公坐,諸王每侮弄之,或戾手齧臂, 至於痛傷,笑呼之聲,聞於御聽,高祖每優假之,不以 怪問。至於陳奏本國事故,語及征役,則能斂容涕泗, 悲動左右。而天性褊躁,喜怒不恆,每至威忿楚扑,特 苦,引待南士,禮多不足,緣此人懷畏避。太和初,轉內 都,坐大官。及蕭道成殺劉準,時遣諸將南伐,詔昶曰: 「卿識機體運,先覺而來。卿宗廟不復血食。朕聞斯問, 矜忿兼懷。今遣大將軍率南州甲卒,以伐逆豎,剋蕩 兇醜,翦除民害。氛穢既清,即胙卿江南之土,以興蕃 業。」乃以本將軍與諸將同行,路經徐州,哭拜其母舊 堂,哀感從者。乃遍循故居,處處隕涕,左右亦莫不辛 酸。及至軍所,將欲臨陣,四面拜諸將士,自陳家國滅 亡,蒙朝廷慈覆。辭理切至,聲氣激揚,涕泗橫流,三軍 咸為感歎。後昶恐雨水方降,表請還師,從之。又加儀 同三司,領儀曹尚書。於時改革朝儀,詔昶與蔣少遊 專主其事。昶條上舊式,略不遺忘。高祖引見於宣文 堂,昶啟曰:「臣本國不造,私有虐政,不能廢昏立德,扶 定傾危,萬里奔波,投蔭皇闕,仰賴天慈,以存首領。然 大恥未雪,痛愧纏心。屬逢陛下釐校之始,願垂曲恩, 處臣邊戍,招集遺人,以雪私恥。雖死之日,猶若生年。」 悲泣良久。高祖曰:「卿投誠累紀,本邦湮滅,王者未能 恤難矜災,良以為愧。出蕃之日,請別當處分。」後以昶 女為鄉君。高祖臨宣文堂,見武興王楊集始,既而引 集始入宴,詔昶曰:「集始邊方之酋,不足以當諸侯之 禮,但王者不遺小國之臣,況此蕃垂之主,故勞公卿 於此。」昶對曰:「陛下道化光被,自北而南,故巴、漢之雄, 遠覲天闕。臣猥瞻盛禮,實忻嘉遇。」高祖曰:「武興、宕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