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陽王子文
按《南齊書》本傳:「西陽王子文,字雲儒,世祖第十七子 也。永明七年,封蜀郡王。建武中,改封西陽王。永泰元 年見殺,年十四。」
衡陽王子峻
按《南齊書》本傳:「衡陽王子峻,字雲嵩,世祖第十八子 也。永明七年,封廣漢郡王。建武中,改封。永泰元年見 殺,年十四。」
南康王子琳
按《南齊書》本傳:「南康王子琳,字雲璋,世祖第十九子 也。母荀氏有盛寵,子琳鍾愛。永明七年,封宣城王。明 年,上改南康公褚蓁以封子琳。永泰元年見殺,年十 四。」
按《南史》本傳:子琳母荀昭華,盛寵後宮才人位登采 女者,依例舊賜玉鳳凰。荀時始為采女,得玉鳳凰投 地曰:「我不能例受此。」武帝乃拜為昭華。子琳以母寵, 故最見愛。太尉王儉因請昏,武帝悅而許之。群臣奉 寶物名好盡,直數百金,武帝為之報答亦如此。及應 封而好郡已盡,乃以宣城封之。既而以宣城屬揚州, 不欲為王國,改封南康公褚蓁為巴東公,以南康為 國,封子琳。
湘東王子建
按《南齊書》本傳:「湘東王子建,字雲立,世祖第二十一 子也。母謝氏無寵,世祖度為尼。高宗即位,使還母子 建永泰元年見殺,年十三。」
南郡王子夏
按《南齊書》本傳:「南郡王子夏,字雲廣,世祖第二十三 子也。上春秋高,子夏最幼,寵愛過諸子。初,世祖夢金 翅鳥下殿庭,搏食小龍無數,乃飛上天。永泰元年,子 夏誅,年七歲。」
永新哀侯子廉
按《南齊書豫章文獻王傳》:「子廉,字景藹,初嶷養魚復 侯。子響為世子。子廉封永新侯,千戶。子響還本。子廉 為世子,除寧朔將軍、淮陵太守,太子中書舍人、前軍 將軍。善撫諸弟。十一年,卒,贈侍中,諡哀世子。子元琳 嗣。今上受禪,詔曰:褒隆往代,義炳彝則。朕當此樂推, 思弘前典。豫章王元琳,故巴陵王昭秀胄子,同齊氏」 宗國,高武嫡嗣,宜祚并邑,以傳世祀。降新淦縣侯,五 百戶。
南康侯子恪
按《南史齊豫章文獻王傳》:「文獻王嶷子子恪,字景沖, 永明中,以王子封南康縣侯。年十二,和從兄司徒竟 陵王子良高松賦,衛軍王儉見而奇之。建武中為吳 郡太守。及大司馬王敬則於會稽反,奉子恪為名,而 子恪奔走,未知所在。始安王遙光勸上併誅高武諸 子孫。於是並敕竟陵王昭胄等六十餘人入永福省」, 令太醫煮椒二斛,并命辦數十具棺材,謂舍人沈徽 孚曰:「椒熟則一時賜死,期三更當殺之。」會上暫臥,主 書單景雋啟依旨斃之,徽孚堅執曰:「事須更審。」爾夕 三更,子恪徒跣奔至建陽門,上聞驚覺曰:「故當未賜 諸侯命邪?」徽孚以答。上撫床曰:「遙光幾誤人事。」及見 子恪,顧問流涕,諸侯悉賜供饌。以子恪為太子中庶 子。東昏即位,為侍中。中興二年,為相國諮議參軍。梁 天監元年,降爵為子,位司徒左長史。子恪與弟子範 等嘗因事入謝,梁武帝在文德殿引見,謂曰:「夫天下 之寶,本是公器,苟無期運,雖有項籍之力,終亦敗亡。」 宋孝武為性猜忌,兄弟粗有令名者,無不因事鴆毒, 所遺唯景和至,朝臣之中,疑有天命而致害者,枉濫 相繼,于時雖疑卿祖,無如之何。如宋明帝,本為庸常, 被免豈疑得全?又復我於時巳年二歲,彼豈知我應 有今日?當知有天命者,非人所害,害亦不能得。我初 平建康城,朝廷內外皆勸我云:「時代革異,物心須一, 宜行處分。」我於時依此而行,誰謂不可?政言「江左以 來,代謝必相誅戮,此是傷於和氣,國祚例不靈長」,此 是一義。二者齊梁雖曰革代,義異往時我與卿兄弟 宗屬未遠,卿勿言「兄弟是親,人家兄弟,自有周旋者 不周旋者,況五服之屬邪!齊業之初,亦是甘苦共嘗, 腹心在我,卿兄弟年少,理當不悉,我與卿兄弟,便是 情同一體,豈當都不念此,作行路事?」此是二義。且建 武屠滅卿門,我起義兵,非惟自雪門恥,亦是為卿兄 弟報仇。卿若能在建武永元之時撥亂反正,我雖起 樊鄧,豈得不釋戈推奉?我今為卿報仇,且時代革異, 望卿兄弟盡節報我耳。且我自藉喪亂,代明帝家天 下,不取卿家天下。昔劉子輿自稱成帝子,光武言:「假 使成帝更生,天下亦不復」可得,況子輿乎?梁初人勸 我相誅滅者,我答之猶如向言。若苟有天命,非我所 殺,若其無運,何忽行此政?是示無度量。曹志親是魏 武帝孫,入事晉武,為晉室忠臣,此即卿事例。卿是宗 室,情義異他方,坦然相期小待,自當知我寸心。又文 獻王時,內齋直帳閹人趙叔祖,天監初入臺為齋帥, 在壽光省,武帝呼問曰:「汝比見北第諸郎,不若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