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64 (1700-1725).djvu/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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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章,義存於致治;崇其賢戚,志在於無疆。」朕以寡昧, 丕承鴻緒,寅畏三靈,憂勤百姓,考明哲之餘論,求經 邦之長策。帝業之重,獨任難以成務;天下之曠,因人 易以獲安。然則侯伯肇於自昔,州郡始於中代,聖賢 異術,沿革隨時,復古則義難頓從,尋今則事不盡理。 遂規模周漢,斟酌曹馬,採按部之嘉「名,參建侯之舊 制,共治之職重矣,分土之實存焉。已有制書,陳其至 理,繼世垂範,貽厥後昆,維城作固,同符前烈。」荊州都 督荊王元景、梁州都督漢王元昌、徐州都督徐王元 禮、潞州都督韓王元嘉、遂州都督彭王元則、鄭州刺 史鄭王元懿、絳州刺史霍王元軌、虢州刺史虢王鳳、 豫州刺史道王元慶、鄧州刺史、鄧王元裕,壽州刺史、 舒王元名,幽州都督、燕王靈夔,蘇州刺史、許王元祥, 安州都督、吳王恪,相州都督、魏王泰,齊州都督、齊王 裕益州都督、蜀王愔,襄州刺史、蔣王惲,揚州都督、越 王貞并州都督、晉王「秦州都督紀王慎等,或地居 旦奭,夙聞《詩》《禮》;或望及間平,早稱才藝。並爵隆土宇, 寵兼車服。誠孝之心,無忘於造次;風政之舉,克著於 期月。宜冠恆冊,祚以休命。其所任刺史,咸令子孫代 代承襲。」尋又罷代襲之制。

漢王元昌

按《唐書》本傳:漢王元昌,初王魯,累遷梁州都督,後徙 封漢。有勇力,善騎射,數觸軌憲。太宗手詔誨督,乃怨 望,附太子承乾通饋謝。來朝京師,宿東宮,嘗有醜語。 又見帝側有宮人,善琵琶,乃曰:「『事成幸賜我』。承乾許 之,割臂血盟。事敗,帝弗忍誅,欲免死,高士廉、李勣等 固爭,不奉詔,乃賜死,國除。」

按《舊唐書》本傳:漢王元昌,高祖第七子也。少好學,善 隸書。武德三年,封為魯王。貞觀五年,授華州刺史,轉 梁州都督。十年,改封漢王。元昌在州,頗違憲法,太宗 手敕責之。初不自咎,更懷怨望,知太子承乾嫉魏王 泰之寵,乃相附託,圖為不軌。十六年,元昌來朝京師, 承乾頻召入東宮夜宿,因謂承乾曰:「願殿下早為天 子。近見御側有一宮人,善彈琵琶,事平之後,當望垂 賜。」承乾許諾。又刻臂出血,以帛拭之,燒作灰,和酒同 飲,共為信誓,潛伺間隙。十七年事發,太宗弗忍加誅, 特敕免死。大臣高士廉、李世勣等奏言:「王者以四海 為家,以萬姓為子。公行天下,情無獨親。元昌苞藏兇 惡,圖謀逆亂,觀其指趣,察其心腑,罪深燕旦,釁甚楚 英,天地之所不容,人臣之所切齒。五刑不足申其罰, 九死無以當其愆。而陛下情屈至公,恩加梟獍,欲開 疏網,漏此鯨鯢。臣等有司,期不奉制,伏願敦師憲典, 誅此兇慝,順群臣之願,敓鷹鸇之心,則吳、楚七君,不 幽歎於往漢;管蔡二叔,不沉恨於有周。」太宗事不獲 已,乃賜元昌自盡於家,妻子籍沒,國除。

徐康王元禮

按《唐書》本傳:「徐康王元禮,性恭畏,善騎射。始王鄭,即 授鄭州刺史。後徙王徐,遷徐州都督。為絳州刺史,有 治名,璽書勞勉,實封至千戶。永徽中,加司徒,兼潞州 刺史。薨贈太尉、冀州大都督,陪葬獻陵。」

韓王元嘉

按《唐書》本傳:「韓王元嘉,字元嘉,始王宋,後改王徐,為 潞州刺史。母昭儀宇文述女也,寵於高祖,既即位,欲 立為后,固辭。元嘉以母寵,故特為帝愛,後出諸子無 及者。在潞時,年十五,聞太妃病,涕泣不食,居喪毀甚, 太宗數慰勉。少好學,藏書至萬卷,皆以古文字參定 同異。與弟靈夔友愛,燕見終日,如布衣禮。閨門修整」, 當世稱之。貞觀九年,更封韓,遷滑州都督。高宗末,為 澤州刺史。武后得政,進授太尉,徙定州刺史,以霍王 元軌為司徒,舒王元名為司空,滕王元嬰開府儀同 三司,魯王靈夔太子太師,越王貞太子太傅,紀王慎 太子太保,外示尊寵,而內將圖之。垂拱中,元嘉徙絳 州刺史,與子譔及越王子沖糾合宗室同舉兵,未發。 會武后詔宗室朝明堂,元嘉遣使告諸王曰:「大享後, 太后必盡誅諸王,不如先事起。不然,李氏無種矣。」乃 為中宗詔,督諸王發兵。沖即以兵五千攻濟州,而諸 王倉卒兵不至,遂敗。元嘉至京師,謀泄,后逼令自殺, 年七十。詔改氏元嘉、魯王、越王為虺。元嘉六子:訓、潁 川王;誼、武陵王諶、上黨公,蚤卒。譔、黃公工為辭章,孟 利貞嘗稱其文曰:「劉鄰之、周思茂不過也。」出為通州 刺史,辭疾歸,且謀應越王也。諶通音律,歷杭州別駕, 與譔俱死。時籍沒者眾,惟沖譔家書為多,皆文句詳 正,祕府所不及。神龍初,追復元嘉爵土,以第五子訥 嗣。薨,子叔璩嗣,歷國子司業。薨,子煒嗣。建中中,改王 鄆。後懿宗以《鄆王》即位。復改嗣「韓王」云。

彭思王元則

按《唐書》本傳:「彭思王元則,字彝初,王荊,出為婺州刺 史。貞觀十年,徙王為遂州都督,以冠服奢僭免。久之, 為澧州刺史,更折節厲行。薨,贈司徒、荊州大都督,陪 葬獻陵。高宗登望春宮,過其喪,哭之慟。無子,以霍王 子絢嗣。龍朔中,封南昌王。薨,子志暕嗣,開元中,為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