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65 (1700-1725).djvu/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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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於尚書楊一清,兵部議以大兵駐濟南伺變。會陽 鑄入,長史馬魁譖言當沍欲反,虞禍及,奏於朝。穀復 言當沍與質等連謀。帝遣司禮太監溫祥、大理少卿 王純、錦衣衛指揮韓端往執當沍,益發兵布置諸要 地。京師洶洶,群臣爭上方略。祥等至兗,圍當沍第。當 沍方醉臥,驚曰:「何為者?」索其兵械,則故所射賊弓弩 半渝敝矣。祥等讞穀,所指皆平人。於是御史李翰臣 劾穀報怨邀功,長史魁惑王罔奏,宜即訊。詔下翰臣 獄,謫廣德州判官,免穀罪不問。御史程啟充等疏言: 「穀、魁鼓煽流言,啟小人喜功之心,致大臣輕信之失, 死不蔽法。縱首禍而謫言者,非國體。」不報。廷臣議當 沍罪,卒無所坐。以藏護衛兵器違祖制,廢為庶人,戍 質等於肅州。所連逮,多瘐死,魁坐誣奏,斬,鳳《竹昂》流 口外。中官送當沍之高牆,當沍乃大慟曰:「冤乎!觸牆 死。」聞者傷之。

唐敬王宇溫

按《明外史唐定王傳》:「成王彌鍗無子,以弟文成王彌 鉗子敬王宇溫嗣,追諡彌鉗曰恭王。嘉靖二十一年, 獻金助太廟工,賜玉帶一歲,益祿二百石。三十九年 薨。子順王宙栐嗣,四十三年薨。子端王碩熿嗣,崇禎 五年薨。子器墭,隆慶時封世子。後端王惑于嬖人,囚 器墭及其子聿鍵,器墭竟中毒死。聿鍵嗣,追封器墭」 為裕王。聿鍵事別載。

伊敬王訏淳

按:《明外史伊厲王傳》:「敬王訏淳伊厲王。」元孫也。嘉 靖五年,莊王訏淵薨,以弟訏淳嗣。讀書好禮。母喪三 年,不入內。以祿薄上言:「先朝以河南課鈔萬七千七 百貫,准祿米八千石。嘉靖八年,革諸王請乞租稅田, 湖、伊府課鈔,亦在革中,乞補祿。」戶部言:「課、鈔本成、弘 間請乞,非永樂時欽賜比,河南一省缺祿者八十餘 萬,宜不許。」帝從部議。二十一年薨。子典楧嗣。

慶成王表欒

按《明外史·晉恭王傳表》:「欒慶成,端順王奇湞子,溫穆 王鍾溢孫也。樸茂寡言,孝友,好文學。嘉靖三十年,壽 八十,詔書嘉獎,賚以金帛。輔國將軍奇添,端順王弟 也,早卒。夫人王氏,守節奉姑六十餘年,世宗時以節 孝旌。」又:「溫穆王曾孫中尉知。」病篤,淑人賀氏欲先 死以殉,取澒一勺咽之。左右方救奪,賀曰:「澒毒入臟 腑,無可救理。即可救,我必死。」遂絕食飲,竟與知。同 時卒,表欒為奏聞。禮官按典無旌命婦例,世宗特命 旌之,諡曰「貞烈。」

南陵莊裕王睦楧

按《明外史周定王傳》:「南陵王睦楧,周悼王第九子,敏 達有識。嘉靖末,御史林潤言:天下財賦,歲貢京師米 四百萬石,而各藩祿歲至八百五十三萬石。山西、河 南存留米二百三十六萬三千石,而宗室祿米五百 四萬石,即無災傷,蠲免歲輸,亦不足供祿米之半。年 復一年,愈加蕃衍,勢窮弊極,將何以支?」事下諸王議。 明年,睦楧條上七議,請立宗學以崇德教,設科選以 勵人才,嚴保勘以杜冒濫,革冗職以除素餐,戒奔競 以息饕貪,制拜掃以廣孝思,立憂制以省祿費。詔下 廷臣參酌之。其後諸藩遂稍稍陳說利弊,尚書李春 芳集而上焉。及頒《宗藩條例》,多采睦楧議。 按《藩獻記》:「南陵莊裕王睦楧,周悼王第九子也」,好文 雅,敏達有識。王薨,無子,爵除。

楚愍王顯榕

按《明外史楚昭王傳》:「顯榕,楚端王榮㳦子也。嘉靖十 三年襲封。居端王喪,遇慶禮,卻,群臣賀。靖王婿儀賓 沈寶怨顯榕,使弟貢誣奏顯榕幸臣甘玉海率眾呼 顯榕萬歲,且誘顯榕設水戲,以習水軍。世宗下其章 撫臣,具言顯榕居喪卻賀,能守禮寶,坐誣削為民。顯 榕妃吳氏,生世子英燿,他姬生英㷿。英燿悅王宮人」 方三兒,用所狎陶元兒等計,誘至外舍,烝焉。顯榕知 之,禁方三兒北院,笞殺元兒,英燿懼且怨。居無何,英 燿又悅妓宋幺兒,與卒劉金計,匿幺兒入所居緝熙 堂。顯榕欲罪金,金遂誘英燿與其黨徐景榮等謀為 逆。嘉靖二十四年正月十八日張燈置酒饗顯榕,別 宴顯榕弟武岡王顯槐於夾室。酒半,金與黨田堯等 從座後罘罳間擁出,以銅瓜擊顯榕腦,立斃。顯槐驚 救,亦被擊傷。左脅從者彭漢挾以奔,得免。顯榕左右 朱恩等奪門出,縋城報撫、按。英燿徙顯榕屍宮中,命 長史孫立等以中風報,仍逼崇陽王顯休等保奏。會 撫按先以實聞,世宗逮英燿等入京告太廟,斬英燿, 焚屍揚灰。景榮、金堯等二十六人,凌遲立等棄市,顯 休等革祿十之三。顯槐以救顯榕及通山王英炊直 奏英燿弒逆事,皆賚金幣。而英燿弟恭王英㷿嗣,隆 慶五年薨。子華奎嗣。

武岡王顯槐

按《明外史楚昭王傳》:「武岡王顯槐,楚端王榮㳦第三 子,愍王顯榕弟也。嘉靖四十三年,上書條藩政,請設 宗學,擇立宗正、宗表,督課親郡王以下子弟。十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