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65 (1700-1725).djvu/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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挈以成釁亂,遂至宇內沸騰,王室如燬,而帝之諸裔 莫不殲焉。「強不如弱」,義在於此。明帝負螟之慶,事非 己出,枝葉不茂,豈能庇其本乎!

《宋廬陵王誄》
謝靈運

「事非《淮南》,而痛深於中霧,跡非任城,而暴甚於仰毒, 托體皇極,銜怨至盡,豈惟有識傷慨,故亦率土悽心, 蓋出罔己之悲,以陳酸切之事云爾。」誄曰哀哀君王, 終仁且德,在枉無言,即辠有默,曾是忍虐,古來一酷, 身微咎累,痛踰酖毒,何斯禍斯,乃怨乃辱,命如可延, 人百其贖,矜急景之難留,悼驚波之易淪,自君王之 「冥漠,歷彌稔於此春。聆鳴禽之響谷,視喬木之陵雲。 咸感節而興悅,獨懷悲而莫申。侯射隼於高墉,赫王 典以正刑。服二辜於北犴,致九伐於南荊。發酸痛於 仁詔,令寵贈於哀心。布悽楚於帝言,攄綢繆於皇音。」

《論國制啟》
鮑照

臣啟:臣聞尺之量錦,工者裁之;袤丈之木,繩墨在焉。 事無巨細,非法不行。當今世問政睦,藩國相望,君舉 必書,動成准式。息躬聖壤,十有餘載,條制節文,宜其 備矣,諸王列封,動靜兼該,而竊見國之處,事未盡善, 臣之暗蔽,私心有惜。伏見彭城國舊制,猶有數卷,雖 多殊革,大綱可依。愚謂宜令掌固刊而撰之,上著朝 典藩邦之度,下揆《國訓》繁簡之誼,傍酌州府寬猛之 中,章程久具,永為恆制。豈伊今美,乃足貴之將來。臣 忝充直員,脫以啟聞,煩而非要,伏追慚悚。謹啟。

《封皇弟奏》
謝莊

臣聞桐圭睦親,書河汾之策;賜帶懷賢,敬東平之祚。 「諒以訓經終始,義洽垣墉。第某皇弟等,器彩明敏,令 識穎悟,並宜憲章前典,光啟祚宇,作屏王室,式雍帝 載。臣等參議,可封郡王。」

《尚書八座封諸皇弟皇子奏》
傅亮

臣聞「懿親廣樹,聖王所先,明德並建,古之休典。所以 維城皇代,盤石帝基,內衛畿服,外綏四海者也。第某 皇弟皇子等,神姿穎哲,大成俱茂,地均魯衛,德兼庸 賢。顯進徽號,啟建疆宇,弘道作屏,光翰邦家。」「並可封 郡王。」

《與蔡廓書》
前人

廓博涉群書,言行以禮,補御史中丞,多所糾奏。時亮為中書令,學冠當時,朝廷儀典,皆定於亮,每諮廓,然後施行。時疑揚州刺史廬陵王義真朝堂班次,亮與廓書,廓答。

揚州自應著刺史服耳。然謂坐起班次,應在朝堂諸 官上,不應依官次坐下。足下試更尋之。《詩序》云:「王姬 下嫁於諸侯,衣服禮秩,不係其夫,下王后一等。」推王 姬下王后一等,則王子居然在王公之上。陸士衡《起 居注》:「《式乾殿集》諸皇子悉在三司上。」今鈔疏如別。又 《海西即位赦文》:「太宰武陵王第一,撫軍將軍會稽王」 第二大司馬,第三大司馬,位既最高,又都督中外,而 次在二王之下,豈非「下皇子」耶?此文今具在也。永和 中,蔡公為司徒司馬,簡文為撫軍開府,對錄朝政,蔡 為正司,不應反在儀同之下,而於時位次相王在前, 蔡公次之耳。諸例甚多,不能復具疏揚州,反乃居卿 君之下,恐此失禮,宜改之耶?

《答傅亮書》
蔡廓

揚州,位居卿君之下,常亦惟疑。然朝廷以位相次,不 以本封,復無明文。云皇子加殊禮,齊獻王為驃騎,孫 秀來降,武帝欲優異之,以秀為驃騎,轉齊王為鎮軍, 在驃騎上。若如足下言皇子使在公右,則齊王本次 自尊,何改鎮軍令在驃騎上?明知故依見位為次也。 又齊王為司空,賈充為太尉,俱錄尚書署事,常在充 持節都督下,足下復思之。

《豫章文獻王傳論》
南齊·書

楚元王高祖亞弟,無功漢世,東平憲王辭位永平,未 及光武之業,梁孝惑於勝詭、安平心隔晉運,蕃輔貴 盛,地實高危,持滿戒盈,鮮能全德。豫章宰相之器,誠 有天真,因心無矯,率由遠度,故能光贊二祖,內和九 族,實同周氏之初,周公以來,則未知所匹也。

《豫章文獻王傳贊》
同前

堂堂烈考,德邁前蹤。移忠以孝,植友惟恭。帝載初造, 我王奮庸。邦家有闕,我王彌縫。道深日用,事緝民雍。 愛傳餘祀,聲流景鐘。

《高十二王傳論》
同前

《陳思王表》云:「權之所存,雖疏必重;勢之所去,雖親必 輕。若夫六代之興亡,曹冏論之當矣。分珪命社,實寄 宗城,就國之典,既隨世革,卿士入朝,作貴蕃輔。皇王 託體,同稟尊極。仕無常資,秩有恆數,禮地兼隆,易生 猜擬。世祖顧命,情深尊嫡,淵圖遠筭,意在無遺。豈不 以群王少弱,未更多難,高宗清謹,同起布衣,故韜末」 命於近親,寄重權於疏戚,子弟布列,外有強大之勢; 支庶中立,可息覬覦之謀,表裏相維,足固家國。曾不 慮機能運衡,權可制眾,宗族殲滅,一至於斯,曹植之 言信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