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衛既入鄭,而以伐戴召蔡人,蔡人怒,故不和而敗。 九月戊寅,鄭伯入宋。
桓王八年冬十月,鄭伯伐宋,敗之。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隱公十一年「冬十月,鄭伯以 虢師伐宋,壬戌,大敗宋師」,以報其入鄭也。
桓王十年春正月戊申,宋督弒其君與夷及其大夫 孔父。三月,齊侯、魯侯、陳侯、鄭伯會于稷,以成宋亂。 按《春秋》桓公二年,按《左傳》,元年,宋華父督見孔父 之妻于路,目逆而送之曰:「美而艷。」二年春,宋督攻孔 氏,殺孔父而取其妻。公怒,督懼,遂弒殤公,會于稷,以 成宋亂為賂,故立華氏也。宋殤公立十年,十一戰,民 不堪命。孔父嘉為司馬,督為太宰,故因民之不堪命, 先宣言曰:「司馬則然。」已殺孔父而弒殤公,召莊公于 鄭而立之,以親鄭,以郜大鼎賂公。齊、陳、鄭皆有賂,故 遂相宋公。按《公羊傳》:宋督弒其君與夷,及其大夫 孔父。及者何?累也。弒君多矣,舍此無累者乎?曰「有。」仇 牧、荀息皆累也。舍仇牧、荀息無累者乎?曰:「有。」「有」則此 何以書?賢也。何賢乎孔父?孔父可謂義形于色矣。其 義形于色奈何?督將弒殤公,孔父生而存,則殤公不 可得而弒也,故于是先攻孔父之家。殤公知孔父死, 己必死,趨而救之,皆死焉。孔父正色而立于朝,則人 莫敢過而致難于其君者,孔父可謂義形于色矣。 桓王十九年春正月,齊人、衛人、鄭人、宋人盟于惡曹。 秋九月,宋人執鄭祭仲。宋公、陳侯、蔡叔、魯公子柔盟 于折。宋公、魯侯會于夫鍾。冬十二月,宋公、魯侯會于 闞。
按《春秋》桓公十一年。按《左傳》,鄭昭公之敗北戎也, 齊人將妻之。昭公辭。祭仲曰:「必取之。君多內寵,子無 大援,將不立,三公子皆君也。」弗從。十年夏,鄭莊公卒。 初,祭封人仲足有寵于莊公,莊公使為卿。為公娶鄧 曼,生昭公,故祭仲立之。宋雍氏女于鄭莊公,曰雍姞, 生厲公。雍氏宗有寵于宋莊公,故誘祭仲而執之,曰: 「不立突,將死。」亦執厲公而求賂焉。祭仲與宋人盟,以 厲公歸而立之。按《公羊傳》,祭仲者何?鄭相也。何以 不名?賢也。何賢乎祭仲?以為知權也。其為知權奈何? 古者鄭國處于留,先鄭伯有善于鄫公者,通乎夫人 以取其國而遷鄭焉。而野留莊公死,已葬,祭仲將往 省于留,塗出于宋,宋人執之,謂之曰:「為我出忽而立 突。」祭仲不從其言,則君必死,國必亡;從其言,則君可 以生易死,國可以存易亡。少遼緩之,則突可故出,而 忽可故反。是不可得則病,然後有鄭國。古人之有權 者,祭仲之權是也。權者何?權者反于經,然後有善者 也。權之所設,舍死亡無所設。行權有道,自貶損以行 權,不害人以行權,殺人以「自生,亡人以自存,君子不 為也。」
桓王二十年「秋七月丁亥,宋公、魯侯、燕人盟于穀丘。 八月,宋公、魯侯會于虛。」「冬十一月,宋公、魯侯會于龜。」 十二月,魯師、鄭師伐宋。「丁未,戰于宋。」
按《春秋》桓公十二年。按《左傳》,十二年夏,公欲平宋 鄭。秋,公及宋公盟于句瀆之丘。宋成未可知也,故又 會于虛。冬會于龜。宋公辭平,故與鄭伯盟于武父。遂 帥師而伐宋,戰焉,宋無信也。
桓王二十一年「春二月己巳,魯侯、紀侯、鄭伯及齊侯、 宋公、衛侯、燕人戰,齊師、宋師、衛師、燕師敗績。」
按《春秋》桓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三年春,「宋多賫賂 于鄭,鄭不堪命,故以紀、魯及齊與宋、衛、燕戰。不書所 戰後也。」
桓王二十二年「冬十二月,宋人、齊人、蔡人、衛人、陳人 伐鄭。」
按《春秋》桓公十四年。按《左傳》十四年冬,宋人以諸 侯伐鄭,報宋之戰也。「焚渠門,入及大逵,伐東郊,取牛 首。以大宮之椽歸,為盧門之椽。」
桓王二十三年「冬十一月,宋公、魯侯、衛侯、陳侯會于 袲,伐鄭。」
按《春秋》桓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冬,「會于袲,謀 伐鄭,將納厲公也。弗克而還。」
莊王元年春正月,宋公、魯侯、蔡侯、衛侯會于曹。夏四 月,宋公、魯侯、衛侯、陳侯、蔡侯伐鄭。
按《春秋》桓公十六年。按《左傳》,十六年,「春正月,會于 曹,謀伐鄭也。夏,伐鄭。」
莊王二年「秋魯人宋人、衛人伐邾。」
按《春秋》桓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七年「秋,伐邾,宋志 也。」
莊王五年「冬十有二月乙酉,宋公馮薨,子捷立。」 按《春秋》莊公二年
莊王六年「夏四月,葬宋莊公。」
按:《春秋》莊公三年。
莊王八年「冬,魯侯、齊人、宋人、陳人、蔡人伐衛。」
按《春秋》莊公五年,按《左傳》,五年冬,伐衛,納惠公也。 莊王十三年,春二月,魯侯侵宋。三月,宋人遷宿。夏六 月,齊師、宋師次于郎。魯侯敗宋師于乘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