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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已告之矣,軍有七日之糧爾。」莊王怒曰:「吾使子往視

之,則曷為告之?」司馬子反曰:「以區區之宋,猶有不欺 人之臣,可以楚而無乎?是以告之也。」莊王曰:「諾。」舍而 止。「雖然,吾猶取此,然後歸爾。」司馬子反曰:「然則君請 處於此,臣請歸爾。」莊王曰:「子去我而歸,吾孰與處於 此?吾亦從子而」歸爾。引師而去之,故君子大其平乎 己也。此其大夫也,皆稱人何?貶。曷為貶?平者在下也。 定王十八年秋八月壬午,宋公鮑薨,子瑕立。冬十一 月,魯侯、蔡侯、許男、楚公子嬰齊、秦右大夫說、宋華元、 陳公孫寧、衛孫良夫、鄭公子去疾、齊人、曹人、邾人、薛 人、鄫人盟于蜀。

按《春秋》成公二年,蔡侯、許男不書。按《左傳》,二年,「秋 八月,宋文公卒。始厚葬,用蜃炭,益車馬,始用殉,重器 備,槨有四阿,棺有翰檜。君子謂華元、樂舉於是乎不 臣。臣治煩去惑者也,是以伏死而爭。今二子者,君生 則縱其惑,死又益其侈,是棄君於惡也,何臣之為?」宣 公使求好於楚。莊王卒,宣公薨,不克作好。公即位,受 盟於晉。會晉伐齊,衛人不行使於楚,而亦受盟於晉, 從於伐齊。故楚令尹子重為陽橋之役以救齊。將起 師,子重曰:「君弱群臣,不如先大夫師眾而後可。《詩》曰: 『濟濟多士,文王以寧』。夫文王猶用眾,況吾儕乎?且先 君莊王屬之曰:『無德以及遠方』,莫如惠恤其民,而善 其用之。乃大戶已責,逮鰥救乏,赦罪,悉」師,王卒盡行。 彭名御戎。蔡景公為左,許靈公為右。二君弱,皆強,冠 之。冬,楚師侵衛,遂侵我師于蜀。使臧孫往辭曰:「楚遠 而久,固將退矣。無功而受名,臣不敢。」楚侵,及陽橋,孟 孫請往,賂之以執斲、執鍼、織紝,皆百人,公衡為質,以 請盟。楚人許平。十一月,公及楚公子嬰齊、蔡侯、許男、 秦右大夫說、宋華元、陳公孫寧、衛孫良夫、鄭公子去 疾及齊國之大夫盟于蜀。

定王十九年「春正月,晉侯、宋公、魯侯、衛侯、曹伯伐鄭。 二月,葬宋文公。」

按:《春秋》成公三年。

定王二十年春,宋公使華元來聘。

按《春秋成公四年》。按《左傳》四年春,「宋華元來聘,通 嗣君也。」

定王二十一年「春正月,魯仲孫蔑如宋。」秋八月,「宋公 殺圍龜。冬十二月,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 伯、邾子、杞伯同盟于蟲牢。」

按《春秋》,成公五年,殺圍龜事不書。按《左傳》,五年春, 孟獻子如宋,報華元也。秋八月,宋公子圍龜為質於 楚而歸,華元享之,請鼓譟以出。鼓譟以復入,曰「習攻 華氏。」宋公殺之。冬,同盟于蟲牢。鄭服也。諸侯謀復會 宋公,使向為人,辭以子靈之難。

簡王元年春二月,「衛孫良夫帥師侵宋。秋,魯仲孫蔑、 叔孫僑如帥師侵宋。」

按《春秋》成公六年。按《左傳》,六年,「春三月,晉伯宗、夏 陽說、衛孫良夫、甯相、鄭人、伊、雒之戎、陸渾蠻氏侵宋, 以其辭會也。夏,子叔聲伯如晉命伐宋。秋,孟獻子、叔 孫宣伯侵宋。晉命也。」

簡王二年「秋,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曹伯、莒子、邾 子、杞伯救鄭。八月,同盟于馬陵。」

按《春秋》成公七年。按《左傳》:七年秋,「楚子重伐鄭,師 于氾。諸侯救鄭,鄭共仲、侯羽軍楚師,囚鄖公鍾儀,獻 諸晉。八月,同盟于馬陵,尋蟲牢之盟,且莒服故也。」 簡王三年春,宋公使華元聘于魯。夏,宋公使公孫壽 納幣于魯。

按《春秋成公八年》。按《左傳》,八年「春宋華元來聘,聘 共姬也。夏宋公使公孫壽來納弊,禮也。」

簡王四年春正月,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 伯、莒子、杞伯同盟于蒲。二月,魯伯姬歸于宋。夏,季孫 行父如宋致女。

按《春秋》成公九年。按《左傳》,九年春二月,伯姬歸於 宋。夏季文子如宋致女,復命。公享之。賦「《韓奕》之五章, 穆姜出於房,再拜曰:『大夫勤辱,不忘先君以及嗣君, 施及未亡人。先君猶有望也。敢拜大夫之重勤』。」又賦 《綠衣》之卒章而入。

簡王五年「夏五月,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曹伯伐 鄭。」

按:《春秋》成公十年。

簡王六年秋宋華元合晉楚之成。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成公十一年》秋,「宋華元善於 令尹子重,又善於欒武子,聞楚人既許晉糴,茷成而 使歸,復命矣。冬,華元如楚。遂如晉,合晉、楚之成。」 簡王七年春,華元克合晉、楚之成。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成公十二年:春,宋華元克合 晉楚之成,夏五月,晉士燮會楚公子罷、許偃。「癸亥,盟 于宋西門之外,曰:『凡晉、楚無相加戎,好惡同之,同恤 菑危,備救凶患。若有害楚,則晉伐之。在晉、楚亦如之。 交贄往來,道路無壅,謀其不協而討不庭。有渝此盟, 明神殛之,俾隊其師,無克胙國』。」鄭伯如晉聽成,會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