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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祠事。每歲春秋二祭,博士赴鄒縣主祭,從衍聖公 聞韶之請也。

按《兗州府志》:「聞韶,字知德,弘緒之子。弘泰借襲,卒而 兄子復封也。」

武宗正德元年始以孔彥繩世襲五經博士奉衢州廟祀

按《明大政紀》:「正德元年六月辛酉,以先師裔孫孔彥 繩為五經博士。」

按《西安縣志》:「孔氏家廟在縣治東。宋建炎初,孔子四 十八代孫衍聖公端友扈從高宗南渡,賜家於衢州。 紹興五年,詔權以衢州學為家廟,賜田五頃以奉祀。 寶祐乙卯,郡守孫子秀請於朝,始建廟於城北菱塘, 規制一如曲阜。元季燬於兵。明永樂初,禮部奏遷廟 於南隅崇文坊。後子孫益多,廟乏主祀,衣冠祭儀,混」 同流俗。弘治乙丑,郡守沈杰奏請將端友嫡派子孫 一人,添授《五經》博士一員,以主家廟祭祀。將舊賜田, 每歲依稅上納官倉,按月支給,以供灑掃祭奠。武宗 允其疏,特授孔氏嫡嗣彥繩為五經博士,許世襲。正 德十五年,舊廟傾圯,博士承美以廟基淺狹,請於巡 按御史唐鳳儀,乞奏遷西安儒學舊址,即今家廟是 也。 五十九代孔彥繩公誠子,字朝武。孝宗弘治十 八年正月三十日,守臣沈杰以衢州孔子家廟自孔 洙讓爵之後,衣冠祭儀,混同流俗,奏奉欽依查勘孔 端友嫡派子孫孔彥繩世授翰林院五經博士,主奉 祠事。正德元年六月十一日吏部題覆,十三日奉武 宗聖旨:「是。孔彥繩准與」做翰林院世襲《五經》博士。 正德二年,命免孔氏稅糧。衍聖公奏改山長為學錄, 添設學員。

按《闕里志》:「二年衍聖公聞韶奏,改洙泗書院山長為 學錄,又設四氏教授一員,學錄一員,學司一名。」 按《兗州府志》:「二年用衍聖公聞韶奏,孔氏稅糧盡行 蠲免。」

正德三年,命清查「先聖宗派」,分別當差。

按《闕里志》:三年五月初四日,左丞相宣國公等官於 正宮門西耳房,欽奉聖旨:「孔祭酒在前曾說,多有同 姓的指著先聖宗派,都來曲阜四散居住,中間多有 不知禮義,相聚日久,恐致連累。今後除襲封這一宗 派,休教他當差,其餘不係聖派子孫,分揀出來與百 姓一體當差。欽此。」

正德四年定三氏學歲貢例。

按:《明會典》四年,令三氏學每三年貢孔氏子孫一人, 至第四次方貢顏孟子孫一人。仍行提學官考選曾 經科舉者,不許將年老無學之人,一概入選收用。

世宗嘉靖六年令三氏學設廩增

按:《明會典》:「嘉靖六年,令三氏子孫,照州學例,設廩增 各三十名,以廩膳名次起貢。」

嘉靖二十五年以孔貞幹襲封「衍聖公。」

按《兗州府志》:「二十五年,以六十三世孫貞幹襲封衍 聖公。貞幹,字用濟,聞韶子也。」

嘉靖三十五年,以孔尚賢襲封「衍聖公。」

按《兗州府志》:「三十五年以六十四世孫尚賢襲封衍 聖公。尚賢,字象之,貞幹子也。」

嘉靖三十七年定衍聖公應給勘合例。

按「《明會典》三十七年定衍聖公赴京進表朝賀,支廩 給,陸起雙馬車輛人夫,水給站船。或量撥馬快船,多 不過三隻,帶典籍支廩給。廟丁一名,家人二名,俱支 口糧應付。驛驢各一頭,水路本船帶去。衍聖公府差 掌書帶廟丁一人,獸醫一人,赴京進貢馬匹,掌書支 廩給,其餘支口糧。陸路驛驢各一頭,水路站船俱往」 回應付。又定「衍聖公」撥夫二十名。

嘉靖三十八年,命衍聖公年少者送監學習。

按《明會典》「三十八年奏准襲封衍聖公,年少未學,照 公侯伯例,送監讀書習禮。」

嘉靖四十五年,穆宗即位幸學,優賜「衍聖公,並給家 長冠帶。」

按《闕里志》:「穆宗登極之年八月初一日,駕幸太學,遣 禮部主事劉繼文取衍聖公尚賢並三氏子孫孔謑、 承讀、承元、承宇、弘立、觀禮,欽賞賜宴,俱照前例。又以 分奠大臣,特賜衍聖公羊一隻,酒十瓶,鈔三千貫。家 長孔謑,吏部給與冠帶。」

穆宗隆慶三年敕諭衍聖公約束宗族

接《闕里志》:隆慶三年三月初八日,皇帝敕諭襲封衍 聖公孔尚賢:「惟我祖宗列聖,稽古右文,崇儒重道,於 先師孔子,特隆象賢之典,其大宗之裔,錫爵嗣封,承 奉祀事,而支庶之眾,亦加優遇。又慮其族屬繁衍,哲 愚不一,恐干國憲,有玷聖門,降敕令其統攝宗人,督 率訓勵。朕今嗣統,爾復具奏,族屬愈繁,善惡宜別,特」 允所請,再降敕一道,令爾回府,申飭訓規,嚴明約束。 凡爾族人,如有為善出群,無忝先德者,許爾疏聞,特 示旌勵。如有輕犯國典,不守家法,及恃強挾長,背違 教令者,輕則聽爾查照家範發落,重則指名參奏,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