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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若谷

按《闕里志》:「四十七代若谷字公應,道輔子舜亮之次 子也。大觀二年,為文林郎,任仙源縣令,右朝散郎致 仕。」

孔文仲

按《宋史》本傳:「文仲,字經父,臨江新喻人。性狷直,寡言 笑,少刻苦問學,號博洽。舉進士,南省考官呂夏卿稱 其詞賦贍麗,策論深博,文勢似荀卿、揚雄。白主司,擢 第一。調餘杭尉。恬介自守,不事請謁。轉運使在杭,召 與議事,事已,馳歸,不詣府。人問之,曰:『吾於府無事也』。」 再轉台州推官。熙寧初,翰林學士范鎮以制舉薦,對 策九千餘言,力論王安石所建理財訓兵之法為非 是,宋敏求第為異等。安石怒,啟神宗御批,罷歸故官, 齊惔、孫固封還御批。韓維、陳薦、孫永皆力言文仲不 當黜,五上章不聽。范鎮又言:「文仲草茅疏遠,不識忌 諱,且以直言求之,而又罪之,恐為聖明之累。」亦不聽。 蘇頌歎曰:「方朝廷求賢如饑渴,有如此人而不見錄, 豈其論太高而難合邪?言太激而取怨邪?」吳充為相, 欲寘之館閣,又有忌之者,僅得國子直講,學者方用 《王氏經義》進取,文仲不習其書,換為三班主簿,出通 判保德軍。時征西夏,眾數十萬,皆道境上,久不解,邊 人厭苦。文仲陳三不便曰:「大兵未出,而丁夫預集河 東,顧夫勞民而損費;諸路出兵,首尾不相應,虞、夏、商、 周之盛,未嘗無外侮。然懷柔制禦之要,不在彼而在 此也。」元祐初,哲宗召為祕書省校書郎,進禮部員外 郎。有言:「皇族唯揚、荊二王得稱皇叔,餘宜各系其祖, 若唐人稱諸王孫之比。」文仲曰:「上新即位,宜廣敦睦 之義,不應疏間骨肉。」議遂寢。遷起居舍人,擢左諫議 大夫。日食七月朔。上疏條五事曰:「邪說亂正道,小人 乘君子、遠服侮中國、斜封奪公論,人臣輕國命,宜察 此以消厭兆祥。」論青苗、免役,首困天下,保甲、保馬、茶 鹽之法為遺螫留蠹。改中書舍人,三年同知貢舉。文 仲先有寒疾,及是晝夜不廢職。同院以其形瘵,勸之 先出,或居別寢。謝曰:「居官則任其責,敢以疾自便乎!」 於是疾益甚,還家而卒,年五十一。士大夫哭之皆失 聲。蘇軾拊其柩曰:「世方嘉軟熟而惡崢嶸,求勁直如 吾《經》父者,今無有矣。」詔厚恤其家,命弟平仲為江東 轉運判官,視其葬。初,文仲與弟武仲、平仲皆以文聲 起江西,時號「三孔。」後追貶梅州別駕。元符末,復其官。 有文集五十卷。

按《兗州府志》:「文仲,孔子四十七代孫。」

孔武仲

按《宋史孔文仲傳》:「丈仲弟武仲,字常父。幼力學,舉進 士,中甲科,調穀城主簿,選教授齊州,為國子直講。喪 二親,毀瘠特甚,右肱為不舉。元祐初,歷祕書省正字、 校書,集賢校理,著作郎,國子司業。嘗論科舉之弊,詆 王氏學,請復詩賦取士。又欲罷大義,而益以諸經策, 御試仍用三題,進起居郎兼侍講邇英殿,除起居舍」 人。數月,拜中書舍人、直學士院。初罷侍從轉對,專責 以論思。武仲言:「苟不持之以法,則言與不言,將各從 其意,願輪二人次對。」時議祠北郊,久不決,武仲建用 純陰之月親祠,如神州地祇。擢給事中,遷禮部侍郎, 以寶文閣待制知洪州。請從臣為州者,杖以下公坐, 止劾官屬,俟獄成聽大理約法,庶幾「刑不逮貴近,又 全朝廷體貌之意。」遂著為令。徙宣州。坐元祐黨奪職, 居池州,卒,年五十七。元符末,追復之。所著《詩》《書》《論語》 《金華講義》《內外制》《雜文》共百餘卷。

孔平仲

按《宋史孔文仲傳》:「文仲弟平仲,字義甫,登進士第,又 應制科。用呂公著薦,為祕書丞、集賢校理。文仲卒,歸 葬南康。詔以平仲為江東轉運判官,護葬事,提點江 淛鑄錢、京西刑獄。紹聖中,言者詆其元祐時附會當 路,譏毀先烈,削校理、知衡州。提舉董必劾其不推行 常平法,陷失官米之直六十萬,置獄潭州。平仲疏言: 『米貯倉五年半,陳不堪食。若非乘民闕食,隨宜泄之, 將成棄物矣。儻以為非,臣不敢逃罪』。」乃徙韶州。又坐 前上書之故,摘惠州別駕,安置英州。徽宗立,復朝散 大夫,召為戶部、金部郎中,出提舉永興路刑獄。帥鄜 延、環慶,黨論再起,罷主管兗州景靈宮,卒。平仲長史 學,工文詞,著《續世說釋解》《稗詩戲》諸書傳於世。

孔傳

按《兗州府志》:傳,「字世文,道輔孫也。精於《易》學,操行介 潔。建炎初,與孔端友南渡,寓居衢州,率族人拜疏闕 下,敘家門故事。嘗知邠州,鋤強扶弱,吏民畏服。知陝 州,平鼎、澧寇,以功知撫州。建昌。進《續白氏六帖》《文樞 要記》,詔送祕書省。所著有《東家雜記》《杉谿集》。官至中 散大夫。子端己,歷官奉議郎。」

按《闕里志傳》:「元祐四年任仙源縣主簿,八年任仙源 縣尉。」

孔端木

按《闕里志》:四十八代端木,字子工,若升子,為若谷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