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67 (1700-1725).djv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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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高祖領平西將軍,以為長史,大司馬琅邪王從事 中郎,又除高祖平北征西長史,遷侍中。宋臺初建,除 宋國侍中,出為吳興太守,公事免。永初二年,為御史 中丞,明憲直法,無所屈撓。奏劾尚書令徐羨之曰:「臣 聞事上以奉憲為恭,臨下以威嚴為整,然後朝」典惟 明,莅眾必肅。斯道或替,則憲綱其頹。臣以今月七日 預皇太子正會,會畢車去,并猥臣停門待闕。有何人 乘馬,當臣車前,收捕驅遣命去,何人罵詈收捕,諮審 欲錄。每有公事,臣常慮有紛紜語,令勿問,而何人獨 罵不止,臣乃使錄。何人不肯下馬,連叫大喚,有兩威 儀走來,擊臣收捕。尚書令省事「倪宗,又牽威儀手力 擊臣下人。宗云:『中丞何得行凶,敢錄令公人?凡是中 丞收捕威儀,悉皆縛取。臣敕下人,一不得鬥。凶勢輈 張,有頃乃散。又有群人,就臣車側錄收捕樊馬子牙 行築馬子,頓伏不能還臺。臣自《錄非》,本無對校,而宗 敢乘勢凶恣,篡奪罪身。尚書令臣羨之,與臣別車,紛 紜若此,或云羨』」之不禁,或云羨之禁而不止。縱而不 禁,既乖國憲;禁而不止,又不經通。陵犯監司,凶聲彰 赫,容縱宗等,曾無糾問,虧損國威,無大臣之體,不有 準繩,風裁何寄?羨之內居朝右,外司輦轂,位任隆重, 百辟所瞻,而不能弘惜朝章,肅是風軌,致使宇下縱 肆,凌暴憲司。凶赫之聲,起自京邑,所謂「己有短垣而 自踰之。又宗為篡奪之主,縱不糾問,二三虧違,宜有 裁貶。請免羨之所居官,以公還第。宗等篡奪之愆,已 屬掌故,御史隨事檢處。」詔曰:「小人難可檢御,司空無 所問,餘如奏。」羨之任居朝端,不欲以犯憲示物。時羡 之領揚州刺史,琳之弟璩之為治中,羨之使璩之解 釋琳之,停寢其事,琳之不許。璩之固陳琳之謂曰:「我 觸忤宰相,正當罪止一身爾,汝必不應從坐,何須勤 勤邪?」自是百僚震肅,莫敢犯禁。高祖甚嘉之,行經蘭 臺,親加臨幸。又領本州大中正,遷祠部尚書。不治產 業,家尤貧素。景平元年卒,時年五十五。追贈太常。子 邈,有父風,官至揚州治中從事史。邈子覬,別有傳。覬 弟道存,世祖大明中,歷黃門吏部郎,臨海王子頊前 軍長史,南郡太守。晉安王子勛建偽號,為侍中,行雍 州事。事敗自殺。

按《兗州府志》:「琳之孔子二十八代孫也。」

孔祐

按《闕里志》:「二十八代祐,晉子,有至行通神,隱於四明 山,太守王僧虔引為主簿,不就。」

孔靈產

按《闕里志》:「二十八代靈產,道隆子。解天文,有高志,累 遷光祿大夫,齊高帝嘗稱有古人之風。」

孔道徽

按《闕里志》:「二十九代道徽,祐子。少厲高行,隱居南山, 終身不窺都邑。豫章王辟之,不至。」

孔覬

按《宋書》本傳,「覬字思遠,會稽山陰人,太常琳之孫也。 父邈,揚州治中。覬少骨梗,有風力,以是非為己任,口 吃,好讀書,早知名。初舉揚州秀才,補主簿,長沙王義 欣鎮軍功曹,衡陽王義季安西主簿,戶曹參軍,領南 義陽太守。轉署記室。奉牋固辭,曰:『記室之局,實惟華 要,自非文行秀敏,莫或居之。覬遜業之舉,無聞於鄉』」 部;惰遊之貶,有編於疲農。直山淵藏引,用不遐棄,故 得抃風儛潤,憑附彌年。今日之命,非所敢冒。昔之學 優藝富,猶尚斯難,況覬能薄質魯,亦何容易。覬聞居 方辨物,君人所以官才;陳力就列,自下所以奉上。覬 雖不敏,常服斯言。今寵藉惟舊,舉非尚德,恐無以提 衡一隅,僉允視聽者也。伏願天明照「其心請乞改今 局,授以閑曹,則鳧鶴從方,所憂去矣。」又曰:「夫以記室 之要,宜須通才敏忠,加性情勤密者。覬學不綜貫,性 又疏惰,何可以屬知祕記?秉筆文閨,假吹之尤方斯 非濫覬,少淪常檢,本無遠植,榮進之願,何能忘懷。若 實有螢爝,增暉光景,固其騰聲之日,飛藻之辰也。豈 敢自求從容,保其淡逸,伏願矜其魯拙。業之有地,則 曲成之施,終始優渥。」義季不能奪,遂得免。召為通直 郎,太子中舍人,建平王友,祕書丞,中書侍郎,隨王誕 安東諮議參軍,領記室,黃門侍郎,建平王宏中軍長 史,復為黃門、臨海太守。初,晉世散騎常侍選望甚重, 與侍中不異。其後職任閑散,用人漸輕。孝建三年,世 祖欲重其選。詔曰:「散騎職為近侍,事居規納,置任之 本,實惟親要。而頃選常侍,陵遲未允,宜簡授時良,永 寘清轍。」於是吏部尚書顏竣奏曰:「常侍華選,職任俟 才。新除臨海太守孔覬,意業閑素,司徒長史王彧,懷 尚清理,並任為散騎常侍。」世祖不欲威權在下,其後 分吏部尚書置二人,以輕其任。侍中蔡興宗謂人曰: 「選曹要重,常侍閑淡,改之以名而不以實,雖主意欲 為輕重,人心豈可變邪?」既而常侍之選復卑,選部之 貴不異。覬領本州大中正。大明元年,改太子中庶子, 領翊軍校尉,轉祕書監。欲以為吏部郎,不果。遷廷尉 卿,御史中丞。坐鞭令史,為有司所糾,原不問。六年,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