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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襲五經博士制      》·明·憲宗

敕曰:「朝廷置《五經》博士於翰林,所以資講讀、備顧問 也。故有授是職而不任其事者,亦必得人焉。爾翰林 院五經博士顏公鋐,乃顏子六十一代孫,生稟清資, 世傳賢裔。宜膺褒命,以貴厥宗。是用進階修職郎,錫 之敕命,以為爾榮。爾往懋哉,毋忝朕命。」

《萬曆三十三年贈六十五代孫顏引宗翰林院世襲五經博士制》
神宗

制曰:「人臣效職於國,孰不思貽榮於親,乃有格於制 而弗克伸者。朕曲體至情,不靳移子之貴貴之爾顏 引宗」,乃顏子六十五代孫,今翰林院世襲五經博士 伯貞之父,念承先德,天嗇永年,躬弗逮於服勤,慶克 留於昌後,爾子之能守家學,爾可慰於幽矣。茲值覃 恩,特俞爾子之請,移贈爾為修職郎翰林院世襲五 經博士。「服茲綸綍之光,康爾冥漠之志。」

《天啟元年封六十六代孫世襲翰林院五經博士顏伯廉制》
熹宗

制曰:「士生為神明之裔,責滋重矣。彼蓋以一身,上衍 前休,下開令緒,夫有中權之寄焉。微《思齊》有行者,曷 以副崇德象賢之任也。爾顏子六十六代孫,世襲翰 林院五經博士顏伯廉,文明以止,美愛可傳,家承復 聖之暉,心印德行之脈,盡物盡志,虔蘋藻以克共;在 羹在牆,儼步趨於如在。可謂纘乃舊服,無忝祖考矣。」 茲以覃恩授爾階修職郎,錫之敕命爾欽哉!光昭令 德,服我訓辭,則亦有無窮之聞。

《主奉祀事顏希仁墓表》
羅璟

「兗國復聖公廟」在曲阜陋巷,顏氏子孫世居廟下,主 奉祀事。入皇明,每遇朝廷行大禮,念先賢之後,恩必 及焉。先生諱希仁,字士元,別號景哲叟。曾祖之美,元 東明縣尹。祖池,元宣德府儒學教授、山陽縣主簿;三 氏學教授。父拳,力田不仕。先生自幼聰穎秀異,嶷嶷 群兒中。稍長,遊三氏學,讀書習禮,日有進益。教授廣 平張先生《敏學錄》,里中王先生墉俱嘉獎之。壯益博 覽經史,言論英發,雅好賓客,周窮恤匱。尤篤意祖庭 事,見義勇為。宣德癸丑至京,屢上言「祖庭頹圮,貧不 能修。」朝廷特詔有司發帑藏,一新廟宇,擴其規模,御 製碑文,光輝永遠。正統中,以族方困於里役,具述恩 例,陳戶部,移郡縣悉與更定,除豁前元賜贍廟田三 十餘頃。兵燹後,為豪猾侵占,白之當道,轉聞於朝,復 其舊,仍撥賜佃戶十餘,納租供祭。人皆謂先生有功 祖庭,不愧主祀者也。正統中,族人奏爭主祀,先生具 述源委以聞。朝廷命各取其譜牒,大臣為之辨證,聖 斷洪武、永樂以來世居陋巷者,俾為主祀,議遂定。天 順壬午,英宗皇帝命主祀者一人,世襲「翰林院五經 博士」,異數也。時先生已卒,先生之子議遂蒙始封,尋 坐罷,孫公鋐繼襲焉。人又以為此天所以報先生也。 先生生洪武丙子正月十七日,卒景泰六年十二月 三日,享年六十有一。葬顏林先塋之次。配陳氏,有淑 行,生年與先生同。後先生十一年卒,得年七十有一, 附葬焉。子男三:長即議,始授翰林院五經博士;次讚; 次諭。女二,闕里孔公玉、公常,其壻也。孫男五:長即公 鋐,襲翰林院五經博士;次公鍾、公銅、公鉞、公釴。曾孫 七人。先生之葬已久,議欲刻先生之遺行墓上,未有 書之者,礱石以俟。公鋐承父命,屬三氏學錄孔君輔 文述行實,介其婣家南京大理寺丞魏君廷珮,求余 為表。余惟先聖設教杏壇,顏氏在弟子之列者凡八 人。迄今二千餘年,歷戰國逮漢、唐、宋,顏氏子孫之賢 者,文行忠義,載在史冊,前後相望,固不可謂無人。然 顏廟主祀,非取之世居曲阜者,公論亦何所定哉?此 聖明之斷,昭如日星,群議雖多,冰消霧散矣。亦先生 積誠祖廟,有以迓承之。歟惟後之子孫尚亦務學修 德,克己復禮,繼前人統緒之傳,答聖明崇重之典,則 宗祀之承,可永無斁矣。表之墓石,用勸後來。

《翰林院世襲五經博士顏議墓誌銘》

王珙

府君諱議,字定伯,兗國復聖公六十世嫡孫也。曾大 父諱池,字德裕,仕元歷任宣德府儒學教授,山陽縣 主簿,三氏子孫教授。大父諱拳,字克膺。父希仁,字士 元,明經博覽,隱處弗仕。先後俱居陋巷,主奉祀事。正 統以來,宗系為別族所亂,太府君力辨之,數十年而 未定。府君幼而警慧,言動不苟,太府君深器之,嘗謂 人曰:「正吾家之宗派,主吾祖之祀事,其在是兒乎!」既 長,踐履篤實,歷練明達,事至物來,如庖丁視牛,洞析 肯綮,殆無疑也。交友以敬,終始惟一。善於談論,亹亹 不倦。遇權貴勢要,略無挫志。鄉鄰有饑者食之,寒者 衣之,婚喪不能舉者資之,其救人之急類如此。天順 間,府君復以宗系不定聞於朝。命下廷臣集議,皆舉 太府君正統時辨證,已蒙聖斷,以「世居陋巷」為定。歲 壬午,上聞,詔允其請,遂授前職,仍令主奉祀事,輿論 歸之。每歲聖節,赴京朝賀,或賜內筵,或給路費,眷寵 非一,恩至渥也。成化改元乙酉,天子視學,敕禮官行